2021年华漕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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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漕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以及《闵行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闵委办发〔2020〕22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责任部门:党委办、政府办、食药安委、食药安办)
(二)强化“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华漕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
(三)加强综合协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一站三员”和“一站四员”建设,在各居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在各村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专管员,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责任部门: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居委、村)
(四)落实最严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质量安全体系检查、评价和评估工作;加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城运中心健全食品安全相关执法对象数据库,推进占道活禽交易、食品摊贩等专项执法整治,形成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
(五)严惩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华漕派出所、纪王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六)抓好疫情防控。落实食品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场所、设施、从业人员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资产公司)
二、加强全程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巩固和深化“守信超市”创建成果,提升食品销售者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资产公司)
(八)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85%,“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饭店“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
(九)加强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全面防范校园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夯实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升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水平,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中国小生营养膳食行动,完善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监控系统,健全“食安、食欲、食育”一体化中国小营养午餐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社事办(教委)、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建立由工会参与监管的机制,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100%(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老龄办、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村)。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
(十)全面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在全镇持续推广“食安封签”。(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资产公司)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实施《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提升早餐工程水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投促中心、城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规建办、房管办、安监所)。
(十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结合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等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等工作,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
(十三)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率达到90%以上,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中队)
(十四)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努力实现食品安全五项网格化事件融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场景化、可视化。(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城运中心)
四、坚持共治共享,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十五)深化示范创建。持续巩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效,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20版)》的要求,迎接国务院食安办对本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评价验收。继续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责任部门: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
(十六)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作用。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单位:人大办、文明办、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村、居委)
(十七)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八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村)。(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居、村)
(十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依托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智慧监管、智能监管,督促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
附 件:《2021年华漕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2021年华漕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食品安全舆论氛围为重点,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围绕“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线,不断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依法履责、从严执法意识,打造具有本镇特色的食品安全文化品牌。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发国内外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2、当地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党委会和政府常委会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八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各领域覆盖率达到100%;
5、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培训;
6、食品药品安全专职工作人员、食品药品安全“三员”全年接受不少于6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推进食品安全科普站建设,积极发动居民和学生群体参与快检、形成一区域一主题品牌特色食品安全宣传项目;
8、巩固农村集体聚餐场所标准化建设成果。
9、继续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
10、推进“华漕镇食品摊贩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
11、加强与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合作,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拓展宣传面,提高宣传工作实效。
三、主要任务
食品安全宣传要采取集中宣传、重点宣传和科普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持续不断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各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021年具体工作安排见下表: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 |||
序号 | 日期 | 工作目标 | 具体工作情况 |
第一季度 | 1月 | 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
1月 | 农村办酒场所工作会议 | 食品安全工作例会 | |
1月 | 市场、商超、综合体食品安全会议 | 布置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 |
2月 |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 在春季开学前对辖区学校全覆盖食堂检查 | |
2月 | 八进活动 | 食品安全进社区 | |
2月 | 八进活动 | 结合元宵节,食品安全进校园讲座 | |
3月 | 食品安全大会 | 准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发文,以及召开食品安全大会 | |
3月 | 食品安全宣传 | 结合3月1日控烟条例4周年,以及3月5日学雷锋日,开展食品安全设摊宣传 | |
3月 | 食品安全宣传 |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 |
第二季度 | 4月 | 农村办酒场所检查 | 开展对全镇办酒场所全覆盖检查 |
4月 | 八进活动 | 食品安全进村居宣传活动 | |
4月 | 食品安全科普站活动 | 开展全年的食药科普站送检活动 | |
4月 | 食品安全宣传 | 食安封签和文明就餐的宣传 | |
4月 | 食品摊贩研讨会议 | 开展食品摊贩标准化项目研讨会议 | |
5月 | 召开农村办酒工作会议 | 对农村办酒场所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提下一步要求 | |
5月 | 厨师团队食品安全培训 | 对流动厨师团队进行培训 | |
5月 | 流动厨师食品安全考核 | 对流动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 |
5月 | 八进活动 | 食品安全进机关食堂 | |
6月 | 食品安全培训 | 各居村食品安全知晓率培训达到80% | |
6月 | 八进活动 | 食品安全进企业 | |
6月 | 食品摊贩研讨会议 | 食品摊贩标准化研讨会议 | |
6月 |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的要求,开展主题活动及系列活动 | |
6月 | 保健品宣传 | 加强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相关系列宣传 | |
6月 | 主题节日活动 | 结合5月15日国际家庭日,6月1日儿童节,进行食品安全设摊宣传 | |
第三季度 | 7月 | 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 | 联合市场所对食品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
7月 | 食品安全设摊宣传 | 结合7.11世界人口日,进行食品安全设摊宣传 | |
7月 | 食品安全培训 | 在居村开展食品安全讲座 | |
7月 | 爱心暑托班宣传活动 | 在暑期爱心暑托班开展食品安全讲座 | |
7月 | 八进活动 | 结合建党100周年,建军94周年开展食品安全进军营活动 | |
8月 | 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 |
8月 | 暑期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暑期开展与学生相关的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 |
8月 | 食品摊贩研讨会议 | 食品摊贩标准化研讨会议 | |
8月 |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 准备工作资料、召开食品安全年中工作会议 | |
9月 |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 在秋季开学前对辖区学校全覆盖食堂检查 | |
9月 | 八进活动 | 结合中秋节,开展食品安全进敬老院活动 | |
9月 | 食品安全培训 |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讲座 | |
9月 | 食品安全宣传 | 结合“质量月”、“全国科普日”开展保障食品安全质量、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 |
9月 | 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 开展“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 |
第四季度 | 10月 | 召开食品安全会议 | 开展“迎进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
10月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 |
10月 | 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 开展十一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 |
10月 | 食品摊贩研讨会议 | 食品摊贩标准化项目初步成果 | |
10月 | 农村办酒场所检查 | 开展国庆节期间的办酒场所全覆盖检查 | |
10月 | 八进活动 | 食品安全进商超活动 | |
11月 | 厨师团队食品安全培训 | 对流动厨师团队进行培训 | |
11月 | 农村办酒场所工作会议 | 对本年度农村办酒情况做总结分析 | |
11月 | 准备年终考核材料 | 准备各类考核材料、总结;迎接区食药安办年终食品安全考核 | |
12月 | 食品安全宣传 | 依托“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活动 | |
12月 | 农村办酒场所检查 | 开展农村办酒场所食品安全检查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按照职责分工,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督查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各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各社会组织、新闻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专家及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的联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平台不断扩大,形成政府、媒体、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报道
各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区域优势,创新宣传活动内容和形式,形成宣传特色,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关切,加强对诚信经营正面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传播正能量。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注重各类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确保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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