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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服務機構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月子服務機構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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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服務機構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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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子服務機構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我省提供婦女產後恢復服務的月子會所、中心等服務機構。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各機構要處理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關係,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為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復工前評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並配合有關機構做到早診斷、早治療。防止復工復產後疫情在月子服務機構範圍內傳播,保障廣大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機構要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4號)、《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和《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第二版)》(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42號)要求,結合本地分級情況,組織落實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三、職責分工

    各月子服務機構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四、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高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中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乾咳、氣促、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症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低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

    各機構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機構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組,並同時設立健康管理責任人,主動對接屬地衞生健康部門,制定並實施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

    各機構在復工復產前分批次開展全體員工知識培訓(包含所有後勤工作人員),對不同崗位的培訓要有針對性。同時做好復工前防控物資準備,包括防護、消毒等用品,對每個員工做到“八個一”:一個健康檔案,一測體温,一戴口罩,一設觀察室,一致電(發現發熱者致電醫療機構),一開展愛國衞生運動,一次健康教育,一強化人文關懷。

    (三)人員健康管理。

    1.更嚴格的標準落實員工分類管理。對返工人員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嚴格的分類管理。

    (1)對於來自疫情特別嚴重的湖北省的人員,需通報屬地衞生健康行政部門,聯繫社區或指定的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14天。

    (2)其他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可實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相關機構和社區負責對高風險人員進行嚴格管控。

    (3)對於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自抵粵開始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中風險人員應當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要求,自覺接受社區管理。

    (4)對於低風險人員,體温檢測正常可出行和復工。

    2.設立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

    各機構根據員工數量和場所等實際情況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臨時醫學觀察點和單獨隔離觀察間,臨時醫學觀察點用於初測體温>37.3℃人員的體温複測和待送人員停留,單獨隔離觀察間用於不需要在醫院隔離的具有發熱等症狀人員的隔離觀察。原則上:觀察點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房間(可利用現有醫務室),需配備1-2名工作人員,負責體温檢測和發熱人員的管理,並配備紅外測温儀、水銀温度計、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消毒紙巾、醫用乳膠手套、快速手消毒劑、84消毒劑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備木製或鐵製椅子,不宜配備不易消毒的布質材料沙發,不能使用空調系統。臨時醫學觀察點的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乳膠手套。

    各機構注意配備好相關藥物、各類防護用品和消毒物資,如口罩、防護服、護目鏡、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劑等。

    3.建立進出人員登記制度。各機構要儘可能減少不必要人員的訪視和陪護。所有人員進入機構前進行體温檢測,異常者(>37.3℃)不得入內;減少後勤採購人員等物資採購頻次,儘量採取送貨上門等方式。

    4.建立健康監測制度。安排專人對機構內工作人員、產婦、新生兒及陪護家屬進行體温監測,每日實行晨檢和晚檢。如出現發熱(>37.3℃)、咳嗽、乏力等症狀的人員,要立即引導到臨時醫學觀察點,並按要求做好信息上報和就醫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加強防控知識宣教。用健康提示、張貼宣傳畫、視頻播放等多種方式,加強新冠肺炎防治知識科學宣傳普及,引導員工和服務對象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識,正確佩戴口罩、做好室內通風與消毒,學會正確的洗手方法,外出後洗手更衣再接觸新生兒,養成良好衞生習慣。

    6.鼓勵開展心理健康服務。加強產婦心理調節,做好正面宣傳教育,疏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

    7.合理控制人員密度。充分利用機構內空間,合理控制居住房間、活動室、辦公區等區域內護理人員和服務對象數量,人與人之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

    (四)做好個人防護。

    1.工作人員個人防護。

    (1)加強手衞生。工作人員在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有肉眼可見污染物時,應當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觸碰眼睛。

    (2)個人佩戴口罩。工作人員應當佩戴防護口罩,在護理新生兒的時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衞生習慣。不要對着產婦和新生兒打噴嚏、呼氣。咳嗽和打噴嚏時,要用紙巾捂住口鼻,如果來不及須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後再清洗手肘。另外,應先丟棄捂住口鼻的紙巾再洗手。

    2.新生兒及母親的衞生防護。

    新生兒主要是以被動防護為主,即靠母親和護理人員的防護來間接保護新生兒。母親要參照護理人員做好個人衞生與防護,外出後洗手更衣再接觸新生兒,母親母乳餵養時要佩戴口罩、洗淨手,並保持局部衞生。

    (五)公共場所內衞生要求。

    1.通風換氣。優先打開窗户,採用自然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室內空氣流動。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應當保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運轉正常。應關閉迴風,使用全新風運行,確保室內有足夠的新風量。應當保證廂式電梯的排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運轉正常。

    2.空調運行。採用全新風方式運行並關閉空調加濕功能,確保新風直接取自室外、進風口清潔、出風口通暢。定期對空調進風口、出風口消毒採用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

    3.垃圾收集處理。分類收集,及時清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護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垃圾筒及垃圾點周圍無散落,垃圾存放點各類垃圾及時清運,垃圾無超時超量堆放。清潔消毒。垃圾轉運車和垃圾筒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消毒;垃圾點牆壁、地面應保持清潔,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

    4.自動扶梯、廂式電梯。建議儘量避免乘坐廂式電梯,乘坐時應當佩戴口罩。廂式電梯的地面、側壁應當保持清潔,每日消毒2次。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等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於3次。

    5.地下車庫。地下車庫的地面應當保持清潔。停車取卡按鍵等人員經常接觸部位每日消毒應當不少於3次。

    6.會議室、辦公室、多功能廳。保持辦公區環境清潔,建議每日通風3次,每次20~30分鐘,通風時注意保暖。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交談時保持1米以上距離。減少開會頻次和時長。

    7.衞生間。加強空氣流通。確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離效果。每日隨時進行衞生清潔,保持地面、牆壁清潔,洗手池無污垢,便池無糞便污物積累。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公共枱面、洗手池、門把手和衞生潔具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

    六、出現疫情後防控處置措施

    機構內如出現感染病例,應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時有效地開展相關防控措施。

    (一)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等出現新冠肺炎可疑症狀(包括髮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學史的,應當立即在隔離區執行隔離觀察。

    (二)被確診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應當立即送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廣東省各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疑似及確診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名單可登錄廣東省衞生健康委網站查詢),機構須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在當地衞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實施14天隔離觀察;機構開展全面消殺、規範處置個人物品等相關工作。

    (三)在醫療機構就診後返回機構的人員,應當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方可進入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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