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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護施工合同2例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2例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基坑支護施工合同範本,歡迎閲讀。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2例


  篇一:基坑支護施工合同範本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點:位於XXXXXXX

  二、承包範圍

完成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圖(XXXX水電工程勘察院設計2013.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IV型拉森鋼板樁、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錨索、錨管、灌注樁、鋼筋混凝土冠樑、腰樑、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木樁、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基坑頂部1.5M範圍內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機械安拆及進出場,施工場地鋪築等,協助基坑支護工程監測、 完工後施工現場的清理、 施工資料編制、整理、裝訂成冊等,為完成施工範圍所有項目並達到規範質量要求必須採取的施工措施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施工內容

3.1 該工程分為兩個施工標段:

1)一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2)二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3.2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IV型拉森鋼板樁

(2) 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面層

(3) 預應力錨索

(4) ¢48錨管

(5) ¢1000灌注樁

(6) 鋼筋混凝土冠樑、腰樑

(7) 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

(8) ¢80稍徑木樁

(9)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頂部1.5米範圍內的硬地化

(11)施工項目產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項目等。施工期間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時性,否則,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產生的經濟及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產生的經濟損失不由乙方負責。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核定單價、總價包乾的方式。

4.1 包乾總價中包括施工範圍內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所必需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調試費、試驗費、施工配合費、施工用電用水費、泥漿製備及清運費、成品保護費、驗收費(政府主管部門的檢驗、試驗及相關費用,但不包含基坑監測、沉降觀測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材料檢測、機械及機械安拆和進退場、抽水排水、工程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管理費、措施費及規費、利潤、税金、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政府標準合同文本規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風險及其他一切可預見或不可預見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在採購前7天內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考查品牌、質量確認符合要求後,再行採購,但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其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4.3施工階段的臨建和產生的廢棄物,施工完成後於退場前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不得影響後續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罰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備料款(預付款),工程正式開工後,按每月實際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給乙方作為本月工程進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報當月完成進度結算書和進度款申報表,甲方和監理應在下月5日前辦好審批手續,並且在辦好審批手續後10天內支付給乙方上月工程進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開挖到位後,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設計方等相關

方驗收合格、竣工結算雙方核對完成;接乙方書面請款報告十二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價的_ _%。

5.3 預留結算價款的%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後,接乙方

書面請款報告,九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條件後,乙方應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規定的發票,甲方收到

乙方發票後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成,甲方支付該期應付款時,乙方須開發票至本工程結算價款的100%。

  六、合同價款及結算辦法

6.1 合同價款:本工程經雙方核定後的包乾總價 元(大寫:元人民幣)。

6.2 按核定後的單價總價一次性包乾,若實際施工無設計修改變更增減指令,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3 包乾總價是根據招標文件、合同、施工圖紙等文件並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確定的,為施工範圍內表述的全部工作內容,即使並不明確,乙方均按合同總價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範圍內工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標報價清單中未列的項目,視為已包含在包乾總價中;各項綜合單價被視為完成該分項工程全部工序內容的綜合單價;

6.5 甲方指令發出的變更增減,工程量按現場簽證據實計算,價格按以下結算原則執行:

① 變更增減的項目是《包乾總價清單》中已有的項目,則價格按《包乾總

價清單》中甲方確認的核定單價及實際發生的變更增減數量計算,如《包乾總價清單》中存在相同項目但單價不同,則單價按《包乾總價清單》中的最低的核定單價執行。

② 變更增減的項目在《包乾總價清單》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該類似項目的核定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③ 變更增減的項目在《包乾總價清單》中沒有的項目也沒有類似的項目時,單價按市場價或套用以下標準兩者取低者計算(計價軟件採用晨曦軟件),材料單價按施工期間《寧德建設工程信息》加權平均價計算:

1)2005版《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

2)2005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3)2012版《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 綜合單價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 7 月 31 日前執行的相關配套文件及補充定額

5)按《包乾總價清單》的計算方法結算。

6.6 工程拉森鋼板樁實際打拔天數按5個月(從甲方要求的每一個施工段最後一根樁施打完畢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樁之日止)包乾在總價中,實際天數超過5個月後,每超過一天按 元/噸計算。計算天數以現場甲乙雙方確認的實際天數為準。

  七、工期要求

工程總工期為:地下室一層與地下室二層之間的水泥攪拌樁施工工期為 15個日曆天;所有水泥攪拌樁、灌注樁的施工工期為20 個日曆天;拉森鋼板樁、松木樁施工時間根據基坑土方開挖的先後順序分階段施工。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工期延遲處罰:合同工期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2‰罰款。

  八、工程施工:

質量要求

8.1¢20的錨杆、¢48錨管、¢1000灌注樁成孔後,必須經甲方現場工程師檢查達到設計要求,土渣清理乾淨並辦好工程隱蔽記錄後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鑽孔檢測;

8.2乙方負責做好現場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並對發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法律責任和連帶責任負全責;

8.3必須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違規,視為違約,按違規每條500元/次/人處罰;

8.4乙方有責任密切監測邊坡及周圍地表、建構築物的位移變形,制定落實搶險預案。發生險情時,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緊急處置,務必實行先搶險後查責任的原則;由乙方原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由乙方承擔;

8.5若因乙方未按設計圖紙、技術規程和技術規範施工,發生基坑邊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除修復倒塌的邊坡外,還需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6認真審查設計圖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反映解決。若因甲方提供的圖紙有錯誤,乙方並沒有發現問題,而按錯誤的圖紙施工導致發生的工程事故使邊坡存在安全隱患,經有關專家認證屬圖紙的問題,則責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經濟與法律責任。乙方有責任修復存在安全隱患的邊坡,修復的全部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出資修復;

8.8竣工後約定的保修期內,乙方應制定好應急預案,並於基坑開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間,派駐有施工經驗的工程師進行巡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組織處理工作,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篇二:基坑支護施工合同範本

甲方:****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基坑支護施工的有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一、基坑支護工程施工範圍:地下室基坑支護

1.二、 主要施工方法:土釘牆(詳見施工方案)

1.三、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場清等。

  二、工期要求

2.1工期要求:

進場時間:階段工期:各樓號基坑開挖完成後3天內施工完畢。

  三、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1 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乙方根據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2 該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論證同意,必須滿足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 甲方工作:

4.1甲方駐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礎平面圖1份;

4.3負責接通施工用水、用電;

4.4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駐工地代表:

5.2 必須保證進入現場的土釘牆設備性能完好,運轉正常;

5.3負責施工區域內障礙物的清除工作;

5.4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標高、軸線的精確,定位樁不受損,保證施工質量;

5.5認真遵守、積極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的措施,確保安全施工生產。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6應接受甲方對現場操作技術、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監督檢查;

5.7服從甲方代表協調指揮,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乙方違反甲方有關規定,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1000元罰款;

5.8認真做好工程記錄,提交完整的相關施工技術資料;

5.9出現擾民及民擾問題時,主動積極處理,將本施工對擾民的影響降到最低限,不能對甲方產生任何影響;

  六、 工期延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 經甲方代表確認, 工期可以順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颱風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須在以上情況發生後2天內,提出工期順延要求的報告,甲方在接到報告後2天內予以籤認或提出拒籤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達報告後7天內未接到甲方發出的籤認或拒籤文件,乙方可視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順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階段工期和施工進度計劃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違約罰金 5000 元人民幣,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10 %,即元人民幣。

乙方應嚴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確保完成合同約定的階段工期,任一階段工作的延誤都被視為工期延誤並執行延期罰款。

  七、 工程質量

7.1 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範、規定和標準,嚴格按照甲方審核認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達到甲方及業主的質量要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保留採取甲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權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為工程結束,中間由於乙方的原因出現塌方等問題而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問題由甲方承擔。

7.4噴塗層厚度不得低於80mm,且表面必須平整。

  八、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對其因施工、交通所發生事故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8.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滿足甲方現場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時滿**通環保等政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免除業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損失,甲方不受理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若發生此類問題導致甲方被追訴,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罰款。

  九、 合同價款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護(土釘牆)的固定綜合單價為 185元/M2(含税金及乙方機械進退場費)合同價款暫定為: 元人民幣,本工程發生的税費由甲方代繳(甲方給乙方提供完税證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結束時付至工程總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後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費用計算説明書及滿足甲方要求的相關結算資料,甲方在乙方遞交了本期工程價款計算書及相關結算資料後的7天內,完成對結算資料的審核。在工程業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況下,甲方扣除對乙方的相應扣款後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結算額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質保期為結構出±0.00回填土完成後,質保金為合同結算額的25%;質保金在本工程質保期滿後支付。

9.5甲方對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若甲方代表認為乙方的施工進度、施工方法、現場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規定或有可能達不到合同要求時,甲方代表可

對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無效時,將處以500-1000元罰款。

對於因乙方未在期限內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質量而造成違約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為減輕對乙方處罰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規定而扣除的款項,為甲方的永久扣款,從分包合同價款中扣除。

9.6其他約定:

甲方不承擔合同價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費罰款等;若由於乙方原因,政府部門對甲方進行罰款,乙方不僅要繳納罰款,甲方還要對乙方處以罰款額的1-5倍的追加罰款。

  十、 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合同生效與終止及合同份數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工程質保期滿後即告終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兩 份。

  十二、其它約定:

12.一、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無償返工並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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