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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房屋租賃合同7篇 經濟實惠的平房租賃合同——貼心住宅,幸福歸屬

平房房屋租賃合同7篇 經濟實惠的平房租賃合同——貼心住宅,幸福歸屬

本文以“平房房屋租賃合同”為主題,介紹了平房租賃合同的基本內容和要點。通過細緻的解析和説明,幫助讀者瞭解如何正確填寫和理解該類型合同,以保障雙方權益,避免糾紛。無論您是作為房東還是租户,本文都將為您提供有關平房租賃合同相關信息。

平房房屋租賃合同7篇 經濟實惠的平房租賃合同——貼心住宅,幸福歸屬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房屋坐落於路號,位於第層 號房,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總金額為 元整(大寫: 元整)。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為 元。乙方應於每季度第1個月10日之前將該季度租金交付給甲方。和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後,應當3日內開具發票給乙方。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支付水、電費,按乙方承租房屋水、電錶的實際使用度數計收。收費標準為水 元/立方米、電 元/度,如有收費調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水電費的繳納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乙方收到通知後5日內繳清。

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房屋交付之時不具有水電費等各項欠費。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由於乙方使用不當的除外。

2.甲方進行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須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需要維修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3日內提供維修服務。甲方接到通知後不按約定進行維修的,乙方可自行維修,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5.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由乙方自行處理。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在屆期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簽訂終止合同書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訴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平房房屋租賃合同7篇 經濟實惠的平房租賃合同——貼心住宅,幸福歸屬 第2張

第2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縣新新xx單xx室,包括101號地下室。

房屋擁有設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在交清第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後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 在租用期間,乙方由於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本條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誠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街(路、巷) 號 棟 單元 樓 室( 村 組 號)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 m2,房屋類型 ,結構為 ,房屋用途 ,裝修情況 。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設定抵押,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 結算,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一)甲方應按照《武漢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要求,住宅類房屋自簽訂房屋的租賃合同三十日內需向所轄社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並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非住宅類房屋自簽訂房屋的租賃合同三十日內需向所轄的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二)甲方負責對上述出租房屋及設施和附屬物進行經常檢查,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承擔正常的維修責任,保證房屋使用安全。因甲方未及時維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財產遭受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或刑事責任。

(三)甲方如需出賣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一)乙方保證合理使用並維護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甲方進行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和支持。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或對房屋進行改建、增添設施和進行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裝修。由此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修復責任。

(二)乙方如需提前返還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與他人互換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轉租或分租上述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甲乙雙方和受轉租方按原租賃合同和轉租合同的約定承擔並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四)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須將承租的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使用,須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

(一)甲方保證上述出租房屋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的出租條件。租賃期限內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的上述房屋僅作 使用。

(二)甲方保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逾期交付房屋的,除退還逾期交付房屋期間的租金外,並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補交欠租外,並按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條款或違反房地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另一方可以終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二)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約定辦理租賃登記備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配合甲方提供辦理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和證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條款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後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送 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4篇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第5篇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完好,上下水、電正常,房屋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租金每年人民幣元(大寫金額:)。租金以現金形式半年一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餘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乙方及其家人發生任何人生傷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後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6篇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三個月的租金;以後應在下一三個月的 號前付清下三個月的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現金(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可協商)。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暖氣費、有線電視費、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雙方各付一半;天然氣費甲方每月付 元、水費甲方每月付 的費用、電費甲方每月付 元、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南面一居及屋內設備使用權歸乙方;房屋的客廳、廚房、衞生間及其相應設備,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使用權雙方共享。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即為日平均租金額),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付完 個月房費而未住滿 個月需要退房,乙方不退付剩餘房租(押金除外)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jiao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3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4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5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8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49條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 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第7篇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坐於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完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條、租金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 )。租金以現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餘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後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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