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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7篇 商城工程施工協議:建設未來的成功之路

商城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7篇 商城工程施工協議:建設未來的成功之路

協議書是商城建設工程施工方與業主之間的一份重要協議,規定了雙方在工程合作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工程的進度表、付款方式、質量要求等具體細節,對於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高效、順利具有重要意義。

商城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7篇 商城工程施工協議:建設未來的成功之路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南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5. 工程內容:該工程的建築及安裝工程,具體詳見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土建、安裝、裝飾裝修、水電等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工期總日曆天數: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違反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約定除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 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四 份,承包人執 四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商城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7篇 商城工程施工協議:建設未來的成功之路 第2張

第2篇

甲方為 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世博工程項目 的基礎土方工程任務委託乙方承包,甲乙雙方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嚴格遵守。

二、 範圍:±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機械挖土、轉運土、掏樁縫)

南角年 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工過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順延:

四、 工程價格與工程款支付。13400m3,綜合單價按/立方米計算(以上價格包含乙方施工整個土方工程發生的協調、棄

土、税收等所有費用,為一次性包乾價,在施工期內不作任何調整)。挖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現金結賬付款。

1、 土方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提供税務機關認可的税務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1、 在土方的開挖土(含挖土、轉運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須按項目部的施工質量要求施工。

2、 所有施工工序必須經甲方項目部、監理、建設單位以及有關人員的檢查合格,並進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簽字認可。

3、 對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無條件儘快按甲方的工要求處理,對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乙方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4、 乙方必須在20xx年10月27日退完土,否則每天罰款伍仟元整。

2、 按圖紙及甲方的指導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3、 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 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及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應自行全額承擔。工程完成後,如乙方未發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交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 元。

1、違約金: 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 甲方支付乙方違約 金 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 金 元。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協議,補充條款、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潢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 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第4篇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擔(參見附件清單)

⑴ 工程預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1、經甲、乙雙方確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____天(日曆),具體開發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2)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5)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3)委託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報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發了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施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説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工程變更項目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1、堅持按圖紙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到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議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於工程竣工後,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請。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調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第5篇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開展_______________行業市場,就______(包括手機、筆記本)業務系統,乙方通過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網絡為乙方用户提供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根據公司總體運營思路制定終端銷售政策,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專用終端的引進和銷售。

2、乙方通過對甲方進行業務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成本。

1、根據____________行業市場的發展需要,甲方有權與乙方共同選定____________專用終端型號;

3、甲方有監督乙方完善售後服務體系的權利,包括:

(3)要求制定詳盡的售後服務流程,嚴格按照產品相關三包規定處理終端售後問題;

(4)如經售後服務維修站確認為手機故障並在可提供換機服務時間範圍內的,乙方必須為用户提供換機服務。

(1)車輛要求:自有貨車至少______輛,送貨人員至少______人;

(2)終端管理:要有完備的終端進、銷、存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並配備相應崗位負責人員;

:具有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及管理制度,配備相應財務人員;

(4)業務聯繫人員:配備相關業務聯繫人員,用於發展用户、日常業務交涉、貨物供應聯繫、市場銷售監控等;

5、對於乙方自行訂購的非電信公司集採終端,甲方有權要求出示廠家直供證明,否則不予掃串

1、對於乙方掃串號終端,甲方根據cda移動業務社會化運營總體思路,有義務制定符合市場發展的終端銷售政策;

2、對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訂購的移動終端,甲方有義務申請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

3、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在終端型號上,甲方有指導乙方進行採購的義務;

4、在乙方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行銷體系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提供部分指導意見協助實施;

5、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超期未給予乙方結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

1、乙方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自行上報進貨終端型號的權利;

2、乙方訂購終端過程中,在滿足入圍條件前提下,對訂貨終端型號有選擇的權利;

3、對於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進貨的終端,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且制定相關銷售政策;

4、對於通過自身能力滲透末端銷售渠道,甲方不做具體規定,乙方有權利選擇滲透目標;

5、乙方在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過程中,在符合電信公司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有權利提出個性化建設方案;

6、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向個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知道乙方收到相應款項後為止。

1、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針對甲方提出的終端訂購需求,乙方有義務部分或全數訂購;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的義務;

3、甲方根據市場發展實際情況,對天翼終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經營天翼終端業務;

4、終端進貨,出貨及銷售過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規範操作的義務。

2、功能費:______元月(自治區內不限流量費,區外流量費和超出部分按照標準資費收取);

3、上網業務包月資費套餐:______元月人,區內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鐘計算;

1、乙方於甲方通過合作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的成本;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個月的業務出賬單,雙方進行對賬;

3、賬單核對無誤後,____日乙方開出與賬單等額的發票送至甲方處;

4、甲方依據乙方開具的發票在每月____日前將上月結算款匯至乙方結算賬户

賬户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協項下有關義務時,可視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與不可抗力發生或清除後____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單位的證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一方或雙反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三個月以上時,雙方應重新協商合同的履行問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協議履行是,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影響的時間;

九、爭議的解決對於因為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規則仲裁。仲裁判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反對意見,有效期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對意見,在本協議到期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反對意見書面送達為標誌,則本協議到期自動終止或重新談判簽訂新協議。

第6篇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1、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1、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

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6、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9、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工期為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乙方應具備在上海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在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1、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甲方代購,在工程完工後結算。

1、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2、三線制安裝必須用三種不同色標。原則上,紅色、黃色、蘭色、為火線色標。蘭色、綠色、白色為零線色標,黑色,黃綠綵線為接地色標。

3、所有導線安裝時,必須用相應的pvc管子穿起來,埋在事先鑿好的深寬為4×3cm的槽子裏,如遇並排線路槽子鑿寬時,不能影響其他工種施工,必要時可和木、瓦工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難題,不得有隻顧自己,而不顧大局的施工作風。

第7篇

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説明。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規。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

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專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一般責任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派。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成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是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

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

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的承諾)。

乙方任命駐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生的指令、要求組織工。

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

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林賠償,,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圍欄和警衞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由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對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送交甲方。

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

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檢查,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

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

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改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

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

保管期間材料設備發生損壞丟失,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的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究投資和材料指標;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發生第二十四條約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三十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息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要求調解、仲裁、起訴的,可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解決: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

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經過修理或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除非雙方協議將,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但違約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的,對方可以不經催告解除合同。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需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

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他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

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

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損失情況。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和保險。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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