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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學老師關於交通安全教育內容資料最新

2021年中學老師關於交通安全教育內容資料最新

為進一步提高中國小生的文明交通意識和交通安全風險自我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學生道路交通事故。老師都會進行安全教育。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21年中學老師關於交通安全教育內容資料最新,以供參考。

2021年中學老師關於交通安全教育內容資料最新

  一、中學生不良的交通行為表現
  
  中學生的交通行為是比較廣泛的,但主要表此刻行路、騎車、乘車、乘船等方面,下頭就這些方面中學生不良的交通行為作一列舉。
  
  ⑴中學生在路上的不良行為:
  
  1.在道路上行走時不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時,不是靠路的右邊行走,而是在路的左邊或中間行走。
  
  2.橫過車行道時不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而是任意橫穿,或在車輛來臨時突然橫穿。
  
  3.只顧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車輛信號的顯示,不服從交通指揮和管理。
  
  4.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玩耍、打鬧、拋物、潑水等。
  
  5.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的隔離設施。
  
  ⑵中學生騎自行車的不良行為:
  
  1.未滿12歲的中學生上路騎車。
  
  2.在人行道、機動車道、逆行道上騎車;在機動車道上學騎自行車。
  
  3.騎車橫衝直闖,爭道強行,只顧自我行駛,不管前方情景和左鄰右舍的安全,當機動車臨近時也毫不相讓。
  
  4.騎車遇路口轉彎時不減速,不向後望,不打手勢,突然猛拐。
  
  5.經過路口時猛蹬猛騎,遇有禁行信號時搶行或闖行。
  
  6.騎車時雙手離把或單手持物,或再牽引一輛車,或馱帶他人。
  
  7.騎車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鬧或曲線競騎。
  
  8.三五人騎車並列行駛或扶肩並行。
  
  9.在沙土路面遇機動車輛為搶佔風頭,突然駛向路左或路或。
  
  10.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或手扒機動車行駛。
  
  ⑶中學生乘車乘船的不良行為:
  
  1.候車時不在車行道上,或在車行道貌岸然上招呼出租車。
  
  2.不按秩序依次候車候船,在上下車船時擁擠爭搶。
  
  3.上車船後,不坐在座位上,隨意走動、打鬧,或將身體探出車船之外,或向車船外任意拋投物品。
  
  4.在車船上隨意觸動車船上的設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㈠行路常識
  
  行路是中學生最基本、最常見的交通方式。所以,應當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羣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經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景分段經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信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信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共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經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㈡騎自行車常識:
  
  目前我國中學生上、下學大多以騎自行車為主,異常是在城市,這一現象更為突出,有的學校甚至絕大多數學生都騎車上、下學,這就使得加強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騎自行車的安全常識列為必要。
  
  1、不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車;沒有車閘或沒有安全保證的自行車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不要在車行道上學騎自行車。
  
  2、要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混行道上要靠右邊行駛,不能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行駛。
  
  3、以過較大陡坡或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車行走;雨、雪、霧等天氣要慢速行駛,路面雪大結冰時要推車慢行。
  
  4、轉彎時要提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車時,不要與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過猛,不得妨礙被超車輛的正常行駛。
  
  5、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騎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駛,不要兩輛以上並排行駛。
  
  6、兩輛車行駛時,兩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擠抹,相互追逐。
  
  7、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不要緊隨機動車後面行駛,不要手失機動車行駛。
  
  ㈢乘機動車的常識:
  
  乘機動車是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廣大中學生出行經常選擇的交通方式,所以應當教育中學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識。
  
  要選好車,異常是學校組織學生的團體交通活動,要取得與交通管理部門的聯繫,並在他們的指導下,確認駕駛人員的準駕資格後,選擇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有準運資格的,質量優良的客運車;發現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的不要乘坐該車;發現機動車不具備載客的準運資格或明顯質量問題的不乘該車;不乘超載、超速、拼裝、報廢等車輛,。
  
  不要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招呼出租車,應當在車站台上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車來後,待車停穩時,再順序先下後上;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上車後,應找座位坐好,沒有座位時,應當抓好把手站穩;乘坐小型客車,前排的要主支系好安全帶;不要乘坐貨車或拖拉機;乘坐二輪摩托車必須要12歲以上,並戴好頭盔,在駕駛員身後兩腿分開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在車輛行駛中,不要與駕駛員閒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不要隨意開啟車門、車廂,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要向車外拋投物品;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打鬧。
  
  車到站後,下車不可擁擠搶下;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下車,開關車門時不能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下車後,需橫穿車行道時,應在確定沒有車輛過往時,從車尾部穿行,切不可從車頭部貿然經過。
  
  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三、交通安全應急常識
  
  在交通活動中,首先應當做好交通安全的防範工作,避免出現交通危險或發生交通事故,可是儘管如此,有時也還會有預料不及的危險出現和事故發生。一旦出現交通危險或發生交通事故,如果當事能夠迅速果斷地採取應急措施和進行一些救護、自救,那麼就會爭取時間,緩解險情,減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以,懂得一些這方面的常識是十分必要的。
  
  應急措施
  
  首先要堅持頭腦冷靜,切不可驚慌失措,要抱以進取的態度對待出現的交通危險或發生的交通事故。
  
  要緊急請求救援,其方式有:
  
  撥打“120”救護電話和撥打“110”“122”報警電話,或經過撥打“114”查詢電話,查詢並撥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電話等,請求緊急求援。
  
  如果交通危險出此刻飛機、輪船和火車上,由於這些載客工具都有較完備的交通安全設施和較嚴密的組織、指揮系統,所以必須要聽從這些載客工具上的工作人員的統一指揮和安排,不要擅自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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