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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協議書3篇 《合法穩妥,共建雙贏——工作協議書範本》

工作協議書3篇 《合法穩妥,共建雙贏——工作協議書範本》

工作協議書是一種明確員工和僱主工作責任、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通過簽署工作協議書,員工和僱主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礎,確保工作有序開展,增強公司的穩定性和發展性。本文將詳細介紹工作協議書的重要性、內容要點和簽署流程,幫助企業管理者更好地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策略。

工作協議書3篇 《合法穩妥,共建雙贏——工作協議書範本》

第1篇

為發揮教學與科研部門各自的優勢,提高教學科研水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友好交流與合作協議:

一、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聘請乙方研究人員舉辦學術講座、專題報告,介紹學術研究和學科發展動態。

三、雙方根據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學術交流與研討活動;雙方組織的有關學術會議優先邀請對方參加。

學術講座、專題報告或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等的有關費用由雙方協議解決。

五、甲乙雙方建立領導人定期協商機制,就本年度合作事宜進行磋商,磋商每年一次,地點輪換。雙方實行聯絡員制度,甲方由_________作為聯絡員,乙方由_________作為聯絡員,負責日常合作事宜的溝通與落實。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

工作協議書3篇 《合法穩妥,共建雙贏——工作協議書範本》 第2張

第2篇

xxxxxx(以下簡稱“甲方”)與xxx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關於xxxxxx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和業績,實現雙方和客户方多贏的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機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義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告、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和協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名義資源並協助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為各50%。

2、甲方享受乙方招商報價單中所有紅酒單價40%政策支持。單筆交易超過人民幣一萬元乙方給予甲方50%的政策支持。

3、甲方採用無底薪制,甲方與乙方的每一次交易直接按招商報價單的單價政策後的金額結算,甲方與客户的實際交易價格乙方不過多幹涉。

6、甲乙雙方的合作均採用先款後貨或現款現貨的方式。特殊情況甲方必須與乙方協商。

7、乙方除嚴重質量問題均不接受退、換,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乙方可適當調整。

六、違約責任: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甲方必須秉着誠信、正直的心態開展業務,不得出賣公司商業機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或乙方商業信譽或公司名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以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產生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義務。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申請仲裁處理。

八、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甲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十、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方:哈爾濱工程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為推動企業博士後事業進一步發展,促進產、學、研相結合,培養高層次人才,促進哈爾濱工程大學科技園的發展,根據全國博管會《企業博士後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雙方商定,就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利用設立的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與乙方聯合招收企業博士後研究人員,聯合招收企業博士後的學科為:

(1)根據產業發展方向和企業需要提出既有較高研究水平又有市場前景的研發項目(課題)。

(2)為博士後研究人員開展研發準備必要的場地、設備、儀器儀表、辦公條件等研發條件。

(3)按照核定的項目預算,提供研發項目經費和博士後日常經費。

(4)為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較優厚的工資及儘可能好的後勤保障,如住房、配偶及子女安置。

(5)為博士後研究人員配備與研發項目相適應的科研人員,推薦若干名專家參與專家組的工作。

(1)根據甲方的邀請對甲方提出的博士後研發課題進行諮詢、評估、論證、優化或提出新建議。

(2)向甲方推薦或按國家規定與甲方聯合招收符合條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3)推薦本校博士生導師作為博士後的合作指導教師,與甲方專家組成博士後研究項目專家組,對進站的博士後進行指導和考核。

(4)在博士進站後,為聯合培養的博士後到乙方流動站利用乙方科研條件從事與課題有關的研究提供方便。

(5)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辦理博士後進、出站手續。

1、聯合招收的博士後人員在站工作期間必須以甲、乙雙方在站博士後身份在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

2、聯合招收的博士後人員在站工作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所有,甲方享有優先使用權。如需技術轉讓,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1、乙方專家和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受甲方邀請赴甲方檢查、指導博士後工作,其差旅費用(含食宿)由甲方提供。

2、甲乙雙方博士後管理機構每年定期召開協調會。甲方工作站和乙方流動站科研人員可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研討和信息交流。

3、博士後在站期限兩年,從正式批准之日計起,確因科研工作需要申請提前出站或延長在站時間,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上報批准。但提前出站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

5、協議雙方需嚴格執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上級博士後工作主管部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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