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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事故調查報告最新7篇

5.7事故調查報告最新7篇

不少人在結束調查任務後,都是會認真寫調查報告的,無論寫什麼類型的調查報告,我們都要確保數據是精準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5.7事故調查報告最新7篇,感謝您的參閲。

5.7事故調查報告最新7篇

5.7事故調查報告篇1

**隧道**斜井綜合班工人摔傷安全事故

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

事故發生單位:中鐵**(集團)第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月**日**時**分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至**鐵路客運專線******標段***隧道**斜井綜合

班宿舍處。

事故發生經過:20xx年*月**日,晚上21時50分左右,二號斜井綜合班工人***(男,漢族,19**年**月出生,**省**市**縣小溪鄉**村**組**號,20xx年*月**日來二隊二號斜井綜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門後在離宿舍不遠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濕滑和夜晚路上燈光效果差視野不清晰而導致摔倒,最終使其左胳膊肘關節上部一處部位骨折一處部位骨頭開裂。事故發生後綜合班班長***立即上報二號斜井洞口負責人,由綜合班班長***及時送往***市第三醫院,到達時間為凌晨一點。 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發生後,我隊組成相應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至現場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調查小組通過對事故現場勘察和有關人員的調查取證分析;認為本次事故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濕滑和綜合班宿舍夜晚燈光照明不足。

2、間接原因:

(1)、綜合班工人安全意識不足,在下雨天雨水會聚積在路面上

會導致路面濕滑,而綜合班工人並沒有穿戴防滑雨靴。

(2)、綜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沒有設置一些相對應的針對雨天路面濕滑的防護設置。

(3)、勞保用品發放不及時。

事故性質:本次事故屬於責任事故。

事故類型:本次事故認定為輕傷事故,屬於人身傷害事故類型。

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簽訂的《二0xx年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公司有關規定,通過事故調查和原因分析,建議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

1、 對受傷人***的檢查、護理費用、如有隱患後續費用由西成項目部架子二隊與當事人協商解決。

事故防範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1、加強

2、給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全員配置好全隊的安全教育培訓,舉一反三,防止下次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照明設施,保證夜晚的光線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安全標識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時注意安全的目的。

5.7事故調查報告篇2

一、施工單位:福建成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駐安石坑礦區項目部

二、時間:20xx年12月25日13時30分

三、地點:760中段西Ⅱ叉巷約550m處砼支護工作面

四、設計斷面:淨斷面4.4×4.5、砼支護(c20 牆、帽厚度250cm)

五、作業工序:拆模施工

六、參加調查人員:陳琴明、蘇文進、吳擢潭、何澤、陳生先、郭國林、李針玉、李南聲

七、調查結果:屬爆破振動及養護時間不夠(應12小時以上)造成

八、事發經過:

24日23時該隊隊長李南聲安排:王文教、王文彬、王建安、、王金墩五人去進行砼支護,至凌晨三時半施工結束。25日13時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時間中,隔巷有一掘進班組早班五時左右進行爆破一次)在拆模過程中,砼支護拱頂突然坍塌,造成作業人員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發生後,我礦山部及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將受傷人員全部送往德化縣醫院進行救治。

九、防範措施:

1、加強施工單位監管力度,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各項作業規格認真施工,技術把關、安全把關、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和技術;

2、以該事故為典型案例,加大宣傳教育,促進施工單位加強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提高員工個人安全意識及自我防範能力,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

3、加強現場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安全隱患及時排查消除,重視安全生產,糾正麻痺大意的思想,促進安全工作的發展。

隨着社會的進步、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及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中國小生及幼兒上、下學乘車需求日益增強,一批批接送學生的運營車輛應運而生,但有些車輛的車況極差、駕駛員的基本素質很低,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引起市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了規範車輛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出行安全,今年4-5月份,市政協教科文衞體委員會通過發放問卷調查、走訪中國小及幼兒園瞭解情況,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及部分學生家長參加的專題座談會徵求意見,到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安監、保險等部門進行調研,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的現狀

全市現有中國小187所,在校中國小生61313人,其中市區7所,15081人,不含職教中心和市一中,鄉鎮180所,50232人;幼兒園、學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兒園、小飯桌,在園在冊幼兒27159名,其中市區4所,2822人,鄉鎮 152所,24337人。到目前為止,全市對需要接送的學生及幼兒,因沒有明確的政策和統一的管理模式,暫無專門用於接送的校車。自去年60輛公交車劃歸交通局接管後,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經學校附近的公交線路,因不是專用車,受車上其他乘客的影響,公交車很難保證按時到達,造成有的學生改乘其它車輛,了了無幾的客源,使公交車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線路公交車也就名存實亡了。所以,接送學生的車輛除自家車、極少數公交車外,大多是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套牌套證的麪包車、小貨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等。這些車輛車況較差、安全係數很低,有的車主為了圖方便和經濟效益,擅自對車廂進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擺上小凳子,不按限載的數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車廂塞滿為止,嚴重超員。上下學時段在校園門口接送學生的車輛蜂擁而至,亂停亂放、隨意行駛,秩序十分混亂,交通堵塞嚴重,只能靠交警臨時疏通,孩子家長對安全問題有的熟視無睹,有的心存僥倖心理,有的無可奈何,學生及幼兒出行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二、存在的問題

(一)車輛及駕駛人狀況堪憂

從調查的情況看,接送學生的車輛大部分是政府禁止營運的報廢車或帶“脖車,安全性能很低,且車主又沒有購買交強險,令人十分擔憂。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整體偏低,安全意識不強,又因接送學生不同於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沒有具備從業資格的,個別駕駛人甚至連駕駛證都沒有。

(二)超員現象嚴重

從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專項調查來看,超員現象十分嚴重。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車主及駕駛人為了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認為學生所佔空間小,超載不會影響安全,如定員七人的麪包車擠十幾個人甚至更多。二是學生乘車時間集中。學生上、下學的時間都是在規定的一個時段內,搭乘車輛的學生只要看到有車,就會爭着上車,而駕駛人也不拒載;三是時間緊。接送學生的車輛,由於接送時間的特殊性要求,在實際接送中幾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載現象發生的概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學生放學和星期日下午學生返校時間,超員現象更為突出。

(三)綜合管理不夠

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究竟怎麼管理,大多數人認為只是交警部門的。事。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學校雖多次明確學生上下學不乘坐“脖車,但效果不明顯,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存在超員等違法行為,受職權範圍所限,無法管理,即使管車主也不聽。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國小校、幼兒園比較分散,學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車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單靠交警部門來管理,確實有一定的難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學生的車輛,但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受到影響,所以對此類車輛可能出現的交通危害也無可奈何。還有些車輛採勸游擊戰”刻意逃避執法部門的監管,形成了“教育部門管不了,職能部門抓不着”的局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四)安全設施缺乏

保證學生乘車安全不僅要做好學生乘車途中安全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工作,這就要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保障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城區中國小校及幼兒園周邊交通標誌、標線不夠完善,缺乏相應的安全設施,如候車亭、警示標誌、人行橫道線、振盪減速標線及停車泊位等,這些安全設施的缺少,不僅給學生候車帶來不便,同時也存在着諸多安全隱患。在鄉鎮農村,雖然隨着 “村村通”工程的實施,修建了相當規模的水泥路或磚路,但是,交通安全設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無任何交通標誌、標線,路面較窄,路況較差,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的建議

(一)明確職責,綜合管理

當前,學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問題,不是單靠哪一個部門或一兩次突擊整 治就能解決的,而要從根本上消除學生出行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主體,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防控體系,加強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態勢。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辦法,協調各部門的關係,進行責任劃分,加強對各部門落實管理措施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負責任的單位和領導進行懲戒,保證管理措施倒位。安監部門:要做好與有關部門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的協調和督查工作,嚴格督促各部門、各校學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貫徹和落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經常性地檢查和監督。交通部〖〗門:要在穩定原有運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公交系統的主力軍作用,會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線路,建好相關接送點上的安全設施,同時,做好接送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認真負責、熱情服務、按時準點、安全行駛,全力以赴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測工作,嚴禁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定期組織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員集中學習和培訓,對學習和培訓情況做好記錄整理存檔。促使駕駛員限速、低速行駛,加強對接送過程的檢查,及時查處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在學生上、下學等重要時段和路段科學部署警力,加大查處力度,改善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各部門及學校的聯繫和協調,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工作,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計劃,制定相關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門:要按照公安部《關於農村派出所參加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的精神。組織全市各派出所切實擔負起轄區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對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決不能手軟,更不能姑息遷就,堅決從嚴從重處罰。城管部門:要加大經費投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建設,全市中國小及幼兒園路段均要設置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誌,使校園及周邊交通環境明顯好轉。

(二)嚴格審批,規範管理

一是實行審批制度。凡是接送學生的車輛,在接送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且僅限於在規定的道路或相應的行政區域範圍內接送學生。並通過調查交警部門的事故記錄、保險公司的理賠情況和安全駕駛情況以及現實表現,對駕駛員進行審核,確保接送車輛和駕駛員符合相關規定;二是健全檢查制度。成立由城管、安監、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集中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逐校、逐車、逐個駕駛員檢查。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接送學生車輛的基本情況,對發現的問題,當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責任人,實行跟蹤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市政府與有關部門要分別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職責,並與各學校、車主之間也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落到實處,特別是對因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及時消除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對符合條件的全市所有中國小校和幼兒園專門用於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核發“校車準運證”或“臨時校車準運證”,並在車身粘貼統一的校車專用標識。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護能力

對學生乘“安全車”的問題,交警聯合教育部門通過播放宣傳光盤、懸掛宣傳橫幅、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掛圖、發放交通安全宣傳畫冊、宣傳單、温馨提示卡等方式,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宣傳超員、超速、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危害性,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不乘無牌無證車、不上超員車、不坐帶“脖車,讓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學校應根據學生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特徵,開展“大手牽小手、小手拉大手”安全進出校園形象生動、靈活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宣傳教育效果,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並通過召開家長會、教師進行家訪以及通過孩子們給親屬、父母的公開信等多種形式,增強家長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感、緊迫感和示範感,從自身做起,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做到如自行車接幼兒一定要有安全座椅,摩托車接送國小生一定要戴安全頭盔等,不得超速、超載,不得違章行駛。同時公安交警部門要安排足夠警力,維護中國小校、幼兒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及時糾正和制止危及孩子們交通安全的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脖車接送學生的現象。

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問題既事關諸多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因此,我們必須時刻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檢查力度,及時排除隱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研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中國小生及幼兒的人身安全。

一、 事故概況

1、 事故工程概況

① 事故項目名稱:

② 施工內容:主體結構施工、內外牆裝修等

③ 項目概況:建築面積 ㎡,地下二層局部地下一層,地上由xxx層非超限高層和xx超限高層組成。

2、 事故再現描述

經過事故現場勘察、現場證人證言得出事故發展概況:20xx年 x月x日上午x點x分左右,項目部管理人員xxx發現鳳凰美地xxx班組倉庫發生火災,隨後火苗向臨邊房間蔓延,最終火勢蔓延至整個倉庫,xxx發現倉庫起火後第一時間通知項目部總指揮xxx,xxx立即將滅火人員分為兩組,一組馬上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另一組立即啟動xxxx路消防栓進行滅火。與此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了火警電話,經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及消防部門全力進行撲救,火災持續二十分鐘,至7:30分火災全部撲滅。經事後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xxxm²,直接經濟損失約xxx元。

二、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xxx(木工)早上七點進入倉庫取工具準備去上班,進入倉庫後不慎將煙頭扔在倉庫編織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離??

倉庫,離開倉庫後編織袋開始起火,並蔓延至倉庫夾芯板,導致倉庫起火。

2、 間接原因

①xxx作為班組長安全意識淡薄,吃煙頭未熄滅後就隨手丟棄。②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疏於對班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識安全交底,倉庫及倉庫周圍嚴禁攜帶火種。

三、 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

①儘管本次火災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項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②立即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堅持事故四不放過原則。③由項目經理組織全體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進行專項檢查,不留隱患死角,絕不能走過場。④對生活區宿舍及庫房進行全面排查,大功率電器一律沒收,對使用者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四、 事故處理建議

為了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對其他班組及管理人員再一次敲響警鐘,對事故直接責任人xxxx罰款壹萬元整(10000.00元),以儆效尤。

5.7事故調查報告篇3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3

1.工程名稱: 於家務鄉鄉中心a01地塊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08月 27日9:00

3.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4.事故級別:輕微傷害

5.事故詳細經過:

裝容器平穩着陸後,木工摘鈎將保險卡環掛在容器下方目的是能夠將容器內的扣件倒放出來,信號工在未觀查清楚掛鈎木工是否在安全距離,就指揮塔吊司機起吊從而造成將倒出來的扣件放倒在木工身體上,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信號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安全意識不強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識差,本項目部根據本次

8.事故,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安全防護巡查工作

4)當日在次集中對塔吊司機及信號工人員進行專業的安全教育及培訓

5)經公司決定對本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決定對項目經理吳寶成處罰500元,對生產經理李志起處罰500元,對現場安全員侯友茹處罰500元,對勞務施工單位處罰5000元,對勞務隊長處罰1000元, 違章指揮的信號工給予清場處理並給予處罰500元。對施工班組違章作業,給予處罰500元。

6)對施工隊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並且根據本案例再結合其他案例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絕對不能再發生類似不安全事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進行自檢,誰的責任誰承擔,加強安全意識及安全管理,把安全問題提高到議事日程上來確保本工程項目無安全事故。

11.參加調查人員:

xx有限責任公司於家務項目部

20xx年8月30日

5.7事故調查報告篇4

20xx年4月20日6時20分左右,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7萬元。事故發生後,該公司隱瞞不報,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屬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安委會下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津安生督〔20xx〕2號)的要求,經區政府批准,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區安全監管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支隊及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等部門組成的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區漢沽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事故瞞報過程,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於1999年5月12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註冊資本:3156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程某財;註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團方大道;從業人員:3000餘人;經營範圍:建築施工。該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等資質。山河公司為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中標項目總包單位。

(二)相關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天津英諾旺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諾公司)。

英諾公司成立於20xx年3月15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張甲;註冊地址:天津生態城動漫中路126號動漫大廈b1區二層201-99;經營範圍:以自有資金向房地產業進行投資,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

2.監理單位:天津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區監理公司)。

開發區監理公司成於1992年12月30日,為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註冊資本: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夏某陽;註冊地址:天津開發區黃海路3號六層605-609室;從業人員:500餘人;經營範圍:工程監理服務、工程諮詢服務、工程造價諮詢服務等。

3. 監督單位: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局委託,負責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1. 工程項目整體情況。

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立項時間為20xx年3月26日,項目代碼為1223535k7210006,總建築面積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16110平方米,地基為鑽孔灌注樁,地下一層、主體結構為框架結構。

該項目共分“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樁基工程”和“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的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兩個標段,分兩次招標和施工,中標施工總承包單位均為山河公司。樁基工程已經竣工。發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以下簡稱美食城項目),該工程招標備案時間為20xx年4月24日,中標開工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為20xx年8月30日。《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xx年5月31日,證書編號為20xx-生態建施證-0012。

2. 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簽訂情況。

事故調查過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調查組提交了與天津渤海華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務合同,第一份合同為基礎、主體結構勞務合同(編號為20xx-4-23,開工時間為20xx年4月30,竣工時間為20xx年9月30),該合同已履行完畢;第二份合同為砌築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編號為gf-20xx-00010,開工時間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時間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確華鵬公司授權委託張某謀(男,湖北武漢人 )為該項目的代理人。經對華鵬公司法人羅某華及張某謀等人詢問和相關書證的比對,確認第二份合同為山河公司自行編制的假合同。事實上,砌築工程的二次結構砌築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僱傭自然人張某謀組織勞務人員進行施工的。

3. 工程施工情況。

該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體封頂,隨後轉入二次結構混凝土、地上砌築等施工。由於春節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項目建設單位英諾公司向建管中心遞交了《工程暫停施工告知書》,建管中心也依規向該工程建設單位下發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20xx年3、4月份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管中心報告的情況下,陸續有工人進入該工程工地進行二次結構砌築施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瞞報核查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善後情況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張某謀勞務隊伍的工人張某福在5樓放砌牆墨線作業時,從沒有安全防護的預留洞口墜落至1樓地面(高度約16米,墜落過程中砸穿了2-4樓同位置洞口的防護模板)受重傷,於7時35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瞞報及核查情況

事故發生後,山河公司未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屬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中新天津生態城和風路派出所接警,經民警向報警人張某娟(死者長女,湖北省武漢人)瞭解,4月20日7時左右,張某福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施工過程中墜樓,經送泰達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死者家屬自20日來到天津後與山河公司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張某娟遂向公安機關報警。濱海新區安全監管局接到市安全監管局核查事故的信息後,立即會同中新天津生態城安全監管局等部門進行核查,山河公司、開發區監理公司均否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出具了書面説明,後經進一步調查確認,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該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瞞報事故行為。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張某福,男,63歲,外來務工人員,湖北省武漢東西湖人。

(二)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86),認定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27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張某福在未設防護欄杆、洞口下未張設安全平網的5樓預留洞口(寬約50cm、長約2800cm)旁作業時墜落,並且同位置2-4層洞口設置的防護板不符合安全規定,未起到防護作用,直接墜落至1樓。

(二)間接原因

1. 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違規分包。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築作業分包資質的自然人張某謀。

(2)違規施工。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設監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檢查缺失。未對張某福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向作業人員告知臨邊作業的危險性;違規施工期間現場檢查缺失,現場臨邊防護不到位的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消除。

2. 開發區監理公司

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及施工單位履行安全職責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管職責。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 程某財,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 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是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事故發生後沒有依法報告事故。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瞞報事故負直接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罰款。

3. 周某旺,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是該項目安全監理的直接負責人。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向總包方下達監理通知單要求停止施工,但在總包方不接收的情況下,沒有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也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履行安全職責不到位。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4. 張乙,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監理機構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未根據工程進展檢查監理人員工作情況,致使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職責不到位,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50319-20xx)中3.2.1第3條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二)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 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築作業分包資質的個人;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監管機構報告的情況下帶隱患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檢查缺失,現場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事故發生後,存在瞞報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綜合裁量,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萬元的罰款,共計120萬元。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我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建築〔20xx〕16號)規定,建議市建委對其處以停止在天津市參加投標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

2. 開發區監理公司教育和督促項目監理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夠。監理人員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理職責。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建築施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使項目施工全過程受控;二是加強外包隊伍的管理,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三是落實安全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和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四是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五是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落實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現場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六是依法依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杜絕瞞報、遲報和漏報行為。

開發區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等規章制度,依法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管控,確保監理人員認真履職;嚴格審查外包隊伍資質;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各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日常巡查。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並查處,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項目建設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要在事故結案3個月後,對事故相關單位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5.7事故調查報告篇5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

三、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四、發生事故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五、發生事故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六、事故性質:_________________

七、傷(亡)人員情況:

八、事故經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點__________分工作時間內,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車間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工作時發生__________事故(要詳細敍述發生事故的過程),致使申請人__________部位受傷。申請人受傷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與初診病歷時間相同),到__________醫院治療,診斷為:_________________(與醫院診斷證明書完全一樣)。

九、事故分析:_________________

十、整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調查人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5.7事故調查報告篇6

x年x月x日x時x分,位於xx市xx路xx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干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分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鑑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緣由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份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根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干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干職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態;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干負有職責的部分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濟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寫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後一位遇難者(或傷者)為止的整個進程。

重點描寫事故演化進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裝備、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為。

2。應急救濟情況

簡單先容事故應急救濟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先容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釀成的職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職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緣由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緣由

(1)直接緣由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間接緣由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份基本情況中概括失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分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職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職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罰的責任職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職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職員。

責任職員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罰(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以下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範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緣由,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設備和職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文件;

(2)調查組職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為事故調查組職員名單,內容包括職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事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製(建議使用cad製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把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裝備、設施、裝置的佈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註明間隔尺寸)、傷亡職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裝備、設施事故前後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題名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職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情勢列失事故傷亡職員情況,表名為xx事故傷亡職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職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5.7事故調查報告篇7

近日,《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出台。根據《預案》要求,哈市將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發生事故需在1小時內初次報告。

a 按照事故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預案》按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4個級別。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事故等級啟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瞭解情況後,分別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立即會同同級衞生計生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和各自職責分工進行調查處理。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藥品監管局向市政府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成立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在區、縣(市)政府組織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b 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測預警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大節日、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監管工作。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測,及時分析監測結果。同時,依託國家及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對監測數據、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彙總、評估,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c 處理結束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預案》要求,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初步核實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其中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標籤: 調查報告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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