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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

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

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申報的通知

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和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組織實施方案》(魯科領辦字〔20201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凝練形成了《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指南(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發佈,請按照要求做好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根據《關於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精神和省科技計劃改革的總體要求,本次申報項目為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本次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申報。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註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各級行政機關單位不得牽頭或參與項目申報。

(二)牽頭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實施的執行主體。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三)申報項目應符合指南中課題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要求,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儘量覆蓋指南課題中更多的研究內容,預期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項目完成時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和產業化指標。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

(四)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每個項目省級財政資金平均支持強度不低於1000萬元,其中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應當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於4:1;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技術成果必須在省內企業轉化並示範應用,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於2:1。若項目省撥財政資金未達到申請資金額度,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通過自籌解決差額部分。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

(五)本批項目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鼓勵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項目揭榜,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台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牽頭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並負責。聯合申報時,各方須簽訂共同申報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

(六)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並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鼓勵青年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受聘於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七)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2021年只能牽頭或參與申報一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每個獨立法人企業、項目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不超過2項。

(八)項目實施週期原則上為3年,項目實施期截至20241231日。

(九)牽頭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後果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自行承擔。申報項目受理後,在立項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材料。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負責人在科技雲平台中(登錄網址:)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全部填寫完畢後提交單位管理賬號審核後,經各級主管部門審核,最終經一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提交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市科技局、部屬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二)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後,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提交時間為579:0052717:00,各級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52817:00,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進行修改和審核,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審核,由於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後果由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自行負責。

(二)省科技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在科技雲平台中發佈。請登錄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系統()查看。指南內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公開傳播,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度項目申報資格,並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四)省科技廳幹部職工參與申報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範幹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科技雲平台技術諮詢電話:0531-66777094

申報業務諮詢電話:0531-66777216

 

附件: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項目指南(第一批)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156

標籤: 山東省 年度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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