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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5篇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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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5篇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篇1

一、巡察對象

縣法院黨組、縣檢察院黨組、縣委各部委、縣直各黨組(黨委、總支、支部)、縣各人民團體支部(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人大主席;鄉鎮(街道)直機關辦、所、站、中心主要負責人;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村委會(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縣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二、巡察方法

巡察工作採取統一組織、縣鄉聯動,聚焦中心、常專結合,整合力量的方式進行。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巡察辦)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對全縣巡察工作進行整體部署、統一調配,集中安排巡察力量。

三、巡察內容

對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巡察應着力發現以下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問題;

(二)基層四項基礎制度不落實,黨務政務不公開,獨斷專行、我行我素等違反組織紀律問題;

(三)作風霸道、欺壓羣眾、處事不公、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

(四)侵佔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五)涉及徵地拆遷、土地流轉及虛報冒領、套取截留私分涉農惠民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和扶貧資金等侵害羣眾利益問題;

(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涉及四風問題;

(七)被巡察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

(八)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和移交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

四、巡察步驟

(一)巡察準備

1.巡察組開展巡察前,縣委巡察辦以公函形式向縣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和組織、信訪、審計等相關部門瞭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2.巡察組針對被巡察地方、單位情況,以及函詢信息、網絡輿情等,制定工作方案,報縣委巡察辦;

3.縣委巡察辦提前5個工作日將巡察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察地方、單位,提前在電視、報紙、政府網站等媒體發佈入駐巡察公告。每批次巡察時間一般為一個月。

(二)開展巡察

巡察主要採取以下方式:

1.聽取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工作彙報和有關部門專題彙報;

2.根據需要,列席被巡察地方、單位有關會議及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述廉述職會;

3.組織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4.與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幹部羣眾個別談話;

5.召開各類座談會;

6.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7.以適當方式對被巡察地方、單位的下屬單位或部門走訪、調研、暗訪;

8.調閲、複製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9.抽查核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10.向有關涉案人員瞭解情況;

11.專項檢查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12.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瞭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專業機構協助;

13.派出巡察組的黨組織批准的其他方式。

縣委巡察組對反映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深入瞭解。受縣紀委或縣委組織部委託,縣委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可以按規定與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提醒或誡勉談話。

(三)巡察總結

1.整理資料。巡察組根據巡察內容,分類整理巡察中需提交縣委巡察辦的相關文件資料;

2.撰寫報告。巡察組根據巡察情況,對被巡察的地方、單位形成一份書面巡察報告,連同被巡察地方、單位的信訪工作台賬、重要問題線索等相關資料,於巡察結束7日內上交縣委巡察辦。

(四)反饋整改

1.縣委巡察組應當在領導小組聽取彙報後的7個工作日內,經領導小組同意後,向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2.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收到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後,應當認真整改落實。自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縣委巡察組,經縣委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後,正式報縣委巡察辦備案。自整改方案正式報送之日起1個月內,向縣委巡察組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經縣委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後,以正式文件報送領導小組。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篇2

聶拉木縣委巡察辦始終緊跟黨中央、區黨委、市委和縣委巡視巡察工作部署,在區黨委和市委及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委巡察辦的有力指導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巡察工作定位越來越精準,指向越來越聚焦,作用越來越彰顯,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全面從嚴治黨的緊迫感和廉潔規範用權的自覺性顯著增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巡察工作開展情況 2020年,我縣開共展一輪常規巡察。完成了對信訪局、縣法院、財政局等11家單位的常規巡察和水利局、民政局2家單位巡察“回頭看”的工作任務。本輪巡察,完成個別談話132人次、發現問題171條、提出意見建議147條。巡察期間提出立行立改問題37條,向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2件、向相關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問題事項3件。

(二)組織有力保障到位 縣委把巡察監督作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利劍,納入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體格局,擺在黨委工作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體責任。縣委書記專題會每次都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彙報,縣委書記在聽取每輪巡察工作情況彙報時均作出重要講話。擇優挑選專業人才,組建了38人的組長庫和90人的人才庫,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撐。同時,在每輪巡察結束後對不適合參加巡察的人員,及時從組長庫和人才庫中進行更換,有效實行人員動態管理,為進一步推動巡察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提升巡察隊伍的綜合能力水平。

(三)加強巡察業務學習 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巡察系統內部教育,嚴防“燈下黑”。一是積極組織巡察幹部參加巡察上級巡視巡察工作。參加中央巡視1人次、自治區巡視2人次、日喀則巡察4人次,以訓促進,不斷提高巡察幹部業務能力水平。二是深化理論武裝。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中央巡視機構“講師團”成員在西藏巡視指導督導專題培訓會上作的講話、苗慶旺同志在西藏巡視指導督導專題培訓會上的講話精神等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不斷打牢思想基礎,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步。三是強化巡前培訓。為着力提升巡察隊伍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不斷強化巡察工作水平,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巡察幹部隊伍,確保縣委巡察工作有序開展。今年以來,我辦先後開展兩期巡察業務培訓,參訓人員21人次,為圓滿完成巡察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

一是巡察人員配備難。由於巡察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專業性強,紀律嚴明,對巡察人員的素質要求特別高,特別是在專項巡察中,對巡察人員的要求更是嚴格。因此,在人員選拔配備上難度較大,加之巡察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直指違規違紀的人和事,承受壓力大,有相當部分幹部參加巡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因此每次巡察都要面臨人員配備難的問題。

二是巡察發現問題不精準。主要表現為巡察隊伍的組成都是臨時抽調人員,雖然經過培訓,但缺乏系統性、規範性的培訓,且多數人員只經過一次培訓就參加巡察,常常是現學現賣,對巡察工作不夠熟悉,專業性不強,工作經驗少,缺乏實戰經驗,往往只能發現一些共性問題和麪上問題,對被巡察單位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難以發現,發現的問題線索也不能很好的切中要害,嚴重影響了巡察質量,震懾作用難以發揮。

三是巡察整改成效不明顯。巡察整改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部分,是推動解決問題,讓巡察成果落地生根的關鍵環節,但在實際操作中,巡察整改成效並不明顯。從我們巡察整改督查來看,個別被巡察單位對巡察整改重視不夠,認識有偏差,整改不積極、打折扣,在落實整改責任時,單位負責人沒有擔起第一責任人責任,工作安排多,督促少,往往只是將巡察整改工作交於工作人員負責,缺少實際指導,從而導致巡察整改工作流於形式,做表面文章,實際作用不大。

一是制定巡察計劃。精心組織、提前謀劃,科學制定巡察計劃。計劃2021年安排一輪巡察,巡察工作採取“一託五”模式,以常規巡察、提級巡察和“回頭看”的方式,確保一屆任期內如期實現巡察全覆蓋。

二是突出巡察重點。以“三個聚焦”為重點開展政治巡察,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精準發現問題、客觀分析問題、如實報告問題、推動解決問題。

三是提高巡察質量。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把全面體檢和重點聚焦結合起來,不斷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從深度和廣度推進巡察工作,提升巡察精準化水平。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篇3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統一部署以及區委巡察工作總體目標要求,根據《中共××區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2017—2021)》《中共××區委關於推進對村(社區)黨組織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等文件,制定我區2021年度巡察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__和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巡視巡察工作部署以及區委巡察工作總體目標要求,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政治巡察為主線,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對照xxxxx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對照黨章黨規黨紀,對照被巡察黨組織所承擔的職責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聚焦羣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聚焦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堅持從業務看政治、從客觀看主觀、從現象看本質,以下看上、以點看面,全面審視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誠、政治立場、政治擔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到基層,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新時代新××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二、任務安排

2021年,圍繞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和區委中心工作,部署××屆區委第××輪巡察,結合貫徹落實黨的__、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認真完成對××個區委管理的巡察對象的巡察任務,同步推進對××個村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配合做好提級交叉巡察,組織開展村委會換屆後權力交接不暢問題專項巡察和巡察回頭看。

(一)常規巡察。××月初至××月中旬,部署開展區委第××輪巡察,安排××個巡察組,對××個區直單位、××個鄉鎮及××個村(社區)開展巡察,全面完成××屆區委巡察全覆蓋任務。

(二)專項巡察。針對村委會換屆後老班子不交公章、不交賬等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權力交接不暢問題專項巡察。

(三)提級交叉巡察。按照市委巡察辦安排,積極配合市委提級交叉巡察組做好巡察工作。

(四)巡察回頭看。按照上級安排部署,結合巡察工作實際,安排對××個已巡察單位進行巡察回頭看,重點對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復查、對未完成整改的強力推進,着重發現問題。

三、工作重點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強化政治監督的要求,聚焦黨組織政治責任和職能使命,重點監督檢查以下3個方面的情況。

(一)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重點了解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兩個維護情況;瞭解履行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瞭解堅持和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方面情況。

(二)聚焦羣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重點了解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情況;瞭解擔當盡責、為民服務情況;瞭解依法廉潔用權,整治侵害羣眾利益問題情況;瞭解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情況;瞭解在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和工程項目方面的廉潔情況。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重點了解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特別是村兩委換屆後村級公章、財務賬目、承包合同、集體資產、檔案資料等權力交接難問題;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情況,是否存在黨管幹部原則喪失,黨政聯席會、行政辦公會研究幹部工作等問題;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是否存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對管黨治黨工作不謀劃、不研究、不部署、不推進,未針對廉政風險制定防範措施等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強對巡察工作的政治、思想、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黨的__精神的政治自覺。深刻感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藴含的堅定的政治信仰、強烈的政治擔當、真摯的政治忠誠和赤誠的為民情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確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標準不降、力度不減。

(二)強化聯動協作,凝聚整體合力。要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建立健全區委巡察機構與有關單位(部門)巡前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持續發揮巡察政治體檢作用,統籌紀檢監察、組織、政法、審計、信訪、財政等職能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建立起協同巡察機制,抓住關鍵點,選好突破口,主動謀劃巡察工作,勇於擔當,主動作為,確保巡察工作務實穩妥、高效運作。

(三)嚴明紀律規矩,健全責任體系。要依規依紀依程序開展巡察工作,強化黨委抓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明確巡察組組長是落實巡察監督任務的第一責任人,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巡察幹部必須帶頭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保密紀律,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巡察鐵軍。

(四)嚴格巡察責任,務實穩妥推進。要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在持續開展常規巡察的同時,組織實施好專項巡察、巡察回頭看工作,把全面體檢和重點聚焦結合起來,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準確把握巡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準確把握被巡察單位的職能特點,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提高問題線索成案率,持續提升巡察工作科學化水平,確保巡察工作務實穩妥、高效運轉。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篇4

為充分發揮巡察利劍震懾作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劍川縣始終聚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突出政治定位,按照一屆縣委任期內實現巡察全覆蓋的目標任務,科學統籌年度巡察工作計劃,保障巡察工作穩步推進。

緊扣巡察主線。巡察工作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州黨委關於深化政治巡察的新發展新要求,把兩個維護作為巡察最根本的政治任務,緊扣六圍繞一加強的總體要求,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不動搖,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到實處,夯實黨長期執政的政治基礎。

明確巡察對象。按照十二屆縣委巡察全覆蓋的總體要求,2020年將對12個縣級部門、4個事業單位、1個國有企業和39個村開展常規巡察,對4個縣級部門和2個鄉鎮開展巡察回頭看。今年年底將全面完成十二屆縣委任期內的巡察全覆蓋任務。

精準巡察重點。按照巡察目標任務,巡察堅持實事求是和問題導向,重點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羣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的問題。針對村級黨組織巡察,重點聚焦發現和推動解決當地老百姓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對被巡察黨組織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開展巡察回頭看,聚焦發現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的突出問題。切實將基層黨組織執行中央三大攻堅戰、惠農利民、掃黑除惡等重大政策措施情況以及中央和省州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列入巡察重點內容。

嚴守巡察紀律。巡察幹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守各項工作紀律,承擔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嚴格行使授權範圍內職權,不突破、不濫用。涉及迴避事項的,主動報告,申請回避。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制度,充分發揮臨時黨支部在巡察中的作用,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黨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2023巡察組工作計劃篇5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為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經研究決定,街道黨工委定期開展黨建工作巡察,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市、縣黨代會精神,牢牢把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個根本政治責任,準確把握新時代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新要求,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羣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為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安排

(一)巡察對象

各基層黨支部。

(二)時間安排

第一季度為重點巡察,針對縣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巡察基層黨組織舉一反三、整改落實情況;第二、三季度為常規巡察,對日常黨建工作進行全面巡察;第四季度巡察對前期發現的各類問題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行動。

三、巡察內容

基礎黨務、重點工作、上級反饋的有關問題整改落實等。

四、巡察方式

2020年度巡察工作採取以下方式:

1、聽取被巡察黨組織工作情況彙報;

2、查閲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3、召開座談會;

4、其他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巡察意識。各基層黨組織把巡察工作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覺履行職責,主動搞好配合。

(二)組建巡察隊伍。為提高黨務工作者的業務工作和實際操作能力,加強單位之間的溝通,達到相互學習、相互提高的目的。開展黨建工作巡察前,黨建辦將在各單位抽調黨務工作者充實巡察組。

(三)堅持問題導向。巡察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巡察工作重點,對巡察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及時反饋、指導,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各基層黨組織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人,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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