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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5篇 《深度解讀二手房買賣合同:權益保障與注意事項》

二手房買賣合同5篇 《深度解讀二手房買賣合同:權益保障與注意事項》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雙方在買賣二手房時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約定了房屋銷售價格、交付時間、物業權利、房屋質量等條款。該合同具有保障房屋買賣雙方權益和規範市場秩序的作用,同時也是交易必備的重要文件。

二手房買賣合同5篇 《深度解讀二手房買賣合同:權益保障與注意事項》

第1篇

房屋買賣對於大多數人來説都是大額的交易,二手房買賣也是這樣。 在二手房買賣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糾紛,當買賣雙方感覺到上述風險防範比較困難的時候,建議您還是通過正規的中介機構去購房置業,在通過中介機構瞭解房源時,一般中介機構通過會有安排房主、買家、中介一起商談的環節,通常中介機構會向所有產權人索要身份證、物業的複印件,並和原件核實,房產局調檔和客户的徵信報告檢查等一系列的審核。

1.產權。大概有三類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應杜絕買賣。一、純粹不能買賣的(無證、法院查封、拆遷範圍、已抵押、與學校教學區不能分割),在產權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糾紛危害最大,因為被查封的房產大多數是經濟糾紛,如果客户將一大筆首付款付給房主,房主用此款償還銀行貸款或用於其他,這時房子被查封而不能過户,房主又沒錢還給買方,買房就有可能面臨巨大風險。二、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離異後產權判決不清晰。三、同一居所人員未能具結(如繼承房屋的所有繼承人、子女的父母是產權人,子女未經過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2.重要約定。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關鍵性條款一定要有書面簽約,不能口頭約定。找法網提醒大家容易產生糾紛的是物業費結算問題,合同中必須有尾款的約定,物業交接前一定要到物業管理處、國網、自來水、燃氣公司等清算費用,方可交接。

3.户口。户口問題也是容易產生糾紛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户口的約定且一定要有賣方遷出户口的具體期限並明確指出原房主遷出的義務,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別註明等户口遷出後再支付,或約定一個違約的標準,如晚遷出一天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4.票據保存。簽定買賣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個開始,後面很有可能引發各種糾紛,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各種票據,例如收條並註明款項明細和具體時間、補充協議的確認書(雙方各執一份)等。

想要分析在什麼情況下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必須先知道什麼樣的合同是無效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在下列情況下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陳建剛律師表示在通常情況下,下列二手房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依據《合同法》的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己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的手段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懼而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經紀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於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6)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這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

(7)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二手房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

一、房屋權屬條款。主要是審查房屋的權屬狀況,例如是否有共有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有租賃關係,最好在合同中增加賣方的相應保證條款。

二、房屋價款與中介合同約定的價款。通常情況下,二手房買賣雙方都會委託中介公司進行。對買賣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審查,應注意以下幾點:1、業主的委託賣價與買方的買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會引發糾紛;2、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數額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上限比例。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會同市工商局發佈的20xx年版《存量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簡稱《買賣合同》)和《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簡稱《中介合同》),在全市推廣使用,新版合同將作為在廣州今年上半年實施的二手房網籤系統的網籤合同,規定全部網籤交易均要使用,明確規定,二手房買賣佣金合收不得高於3%。

三、房款支付條款。二手房的買賣,付款方式多種多樣,有一次性付款,有按

二手房買賣合同5篇 《深度解讀二手房買賣合同:權益保障與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甲方將自己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出售給乙方,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條款,共同履行。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路小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屋(面積平方米)賣給乙方所有。

1、自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持有原購房時的購房協議(合同)、房款收據等相關證件交給乙方,若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一併交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萬元房款。

2、甲方收到購房款後,甲方應給乙方出具房價款的收款收據,並在收款收據上簽字,按手印確認。

3、甲方必須保證其家庭成員及其親屬對此房屋無權屬糾紛及抵押貸款等所有權轉移的行為,如出現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到全部房款 月後將該房屋交付於乙方,該房屋交付前所發生的水、電及衞生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辦理該房屋產權證過户手續時,甲方須無償、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辦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四、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後,無論市場、房價如何變動,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本合同價款之外的其它任何要求,包括不得提出索回該房產的要求。

五、甲乙雙方應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雙方均不能反悔違約,若甲方未按條款履行視為違約,自違約之日起每日支付乙方全部房款的3%違約金及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發生糾紛,應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3篇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 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綿陽市涪城區_____青義鎮興隆村四組____________飛龍路38號的房屋(建築面積594平方米) (綿權涪私第 青義2266號)以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88¥萬元)的包乾房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買賣定金二十萬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裝修費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簽訂時,房屋買賣發生的一切税費及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一年內xxx年 月日——xxx年月 日一次性將剩餘房款六十八萬元整支付甲方(沒按時間付款算乙方違約)。甲方把房產證和身份證複印件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及房屋轉讓,抵押。

六、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所收定金二十萬元賠償乙方200%,並賠償乙方及房屋裝修費用。

七、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使用該房屋發生的一切法律行為及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對本房屋的拆遷,所有的拆遷費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遷賠償手續,並如數把政府拆遷款項轉給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萬元房款後不能過户,甲方的親屬(夫妻、子女、兒孫、父母等所有親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權和使用權。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第5篇

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存在一些中介公司,假借業主名義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事後收到錢款,一走了之,購房人只落得“錢房兩空”。所以,建議購房人簽訂合同時,須仔細辨認房主身份證與房屋產權證的真實性、一致性。若購房人忽略驗證,則真正的產權人主張該合同無效時,對購房人將十分不利。

有的《房屋買賣合同》只簡單説明雙方約定的房款數額,所交易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基本情況,待到過户完成之後,由於合同中既沒有付款時間、付款方式的相應條款,也沒有入住交驗、費用明細的相應條款,於是最終上演一場業主長年催討、購房者避而不見、中介公司推卸責任、業主傷神費力的持久糾紛。針對此種情況,

?房屋買賣合同》中應註明房屋交驗時間,賣方有義務提供房產過户的有關手續,以保證房屋按時、順利的交接。同時,合同中須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的具體事宜,賣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票據。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另外,提示:購買房屋一定要有正規的物業交驗過程,並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給業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雙方完成物業交驗,保證物業交驗的費用結清及房屋的驗收工作後再支付剩餘房款。

?房屋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由於房產交易程序複雜且金額較大,因此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對等。發現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幾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目前市場上存在一些經紀公司對代理費的收取沒有明確規定,而是在合同中只寫代理費佔總房款的比例,並沒有相應的明細單,這中間就有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風險。由於在買賣交易過程中,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由購房者來承擔買賣雙方所需税費,因此,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只告知購房者買下房屋所需的全部價款(即全包價),而不明確告知買房人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的費用明細,通過交易費用不透明的方式,收取購房者超額費用,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提示:在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時,一定要將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需要向相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瞭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並同業主見面,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從中漁利,產生不正當差價。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可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雙方的意思表達清楚,一方面,這樣的買賣合同表達出了雙方的最真實意願,為交易的順利進行鋪平道路,另一方面,也可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合同是維護雙方利益的合法憑證,這就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避風險,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我們建議消費者在進行房產交易過程中,可以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可以避免在合同的簽訂、錢證、房產交接,以及日後繳納供暖、物業管理、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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