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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3篇 國小教師:全新考核規章助力成長

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3篇 國小教師:全新考核規章助力成長

本篇文章將圍繞“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展開,深入探討國小教師考核的重要性及其規章制度的建立與應用。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進一步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讓我們一同深入瞭解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的相關內容。

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3篇 國小教師:全新考核規章助力成長

第1篇

1、教師必須接受學校及教導處交給的教學、教研、指導實踐等項工作,並完成工作量。

2、教師應遵照學科課程標準、教學計劃、教學進度進行教學。無正當理由未經教導處和學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變動。

3、教師必須認真備課,撰寫教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必須認真佈置、批改學生的作業。必須有效開展課外輔導活動。

4、教師應嚴格按課程表規定的時間上課,不準遲到或提前下課以及拖堂和缺課。因病、因事請假或公出須通過學校安排調課。教師之間不得私下自行調課。

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主要是以教師的教學與教研工作任務為主,包括教案作業、教學課時、輔導、教學成績、代課補貼、其他獎勵等,有量的規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學態度又要看實際效果;既重視業務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養。

1、教案作業。主要考察教師從事本職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對待教學教改的態度。

2、教學課時。主要考察教師的周工作量以及各項工作量的完成情況等。

3、輔導。包括晚自習輔導、晨讀、午自習。重點為學困生提供個別輔導的機會,為科任教師提供培優補差的平台。

4、教學成績。包括學校的期中、期末測試成績、縣級組織的各類測評成績。

5、代課補貼。主要指個別教師請假的情況下請其他教師代課的額外補貼。

6、其他獎勵。包括論文獲獎獎勵、各級榮譽稱號、學校競賽優勝獎、參加縣級以上競賽優勝獎等。

1、教案作業:總分為300分,分三次檢查,每次100分。其中教案每次60分(教學目標10分、重點難點10分、教學流程15分、板書設計10分、課後反思5分、電教資源利用5分、書寫5分);作業每次40分(作業量10分、批改次數10分、教師評語10分、書寫10分)。

2、課時補貼:主課(語文、數學、英語)每節課補2元,副課(品德、科學)每節課補1.5元,綜合課(音樂、美術、健康、體育、地方課程等)每節1元。(但請假教師在請假期間不給補貼,誰代課誰拿補貼)。

3、輔導補貼:晚自習一節4元,午自習和晨讀輔導各2元。

4、教學成績:每學期有兩次成績獎勵(期中、期末),每次測試以前一次的成績為基礎,根據平均分、及格率和優秀率三方面給予獎勵。平均分每上升一分獎勵50元,及格率每上升一個百分點獎勵20元,優秀學生按人獎勵,80分至89.9分每人10元,90分至100分每人獎勵20元。

5、代課補貼:代課教師一節額外補5元,由請教師的課時費裏邊扣除(公差除外)。

①論文獎:凡參加縣級以上論文評選活動獲獎者學校也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100元,縣級二等獎120元,縣級一等獎150元;市級以上三等獎150元,二等獎180元,一等獎200元。

②榮譽稱號(優秀、模範、先進等):校級獎勵200元,縣級獎勵200元,市級獎勵300元,省級獎勵500元。

③學校各類競賽: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50元,三等獎100元。

④縣級以上競賽:凡參加縣級以上的各類競賽獲獎者,學校另外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400元,一等獎500元;市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500元,一等獎800元;省級三等獎500元,二等獎800元,一等獎1000元。

1、對錶現不好、工作不負責、有重大教學事故的教師,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教師,應報有關部門調離教師崗位從事其它工作。

國小教師考核規章制度3篇 國小教師:全新考核規章助力成長 第2張

第2篇

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不缺勤,按時上交政治學習筆記心得體會。(得5分)有遲到早退者,一次扣0.5分。無故曠會者一次扣1分,筆記體會不按時上交者,一次扣0.5分,不交者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按時參加升國旗儀式,得 2 分。無故每缺勤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3、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得2分,有體罰現象經查實者,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服從學校工作分配和臨時性事務安排,並能積極完成工作者。得4分不能服從分配和安排的扣分3分,基本能服從分配和安排的扣分1.5分。

5、不亂收費,不挪用公款、不亂髮資料等。有違紀行為經查實者,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

能獨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任務或其它工作

⒈計劃、總結。能按要求書寫(符合新課程標準)。優秀得 5 分,合格得3,基本合格得1分

⒉備課。各科備課要書寫規範目的明確,結構完整,思路清晰,教法靈活,有板書設計、作業設計、時間設計等。

備課筆記由考評委按質量分三等:上等得 5 分,中等得 分,下等得 分,無備課記0分。

⒊作業。各科作業按“作業批改制度”執行。所有作業整套保留,隨時備查。

4、各種記載。分配的各種記載要能保質保量完成得2分,基本能完成得1分,不能完成得0分。

值日能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務得 分,停電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按時打鈴等一次扣0.5分。

3、 教師辦公、開會、集體活動遲到一次扣0。5分(以考勤記錄為準)

教師教學成績質量積分×50/全校教師最高積分=教學效果 (質量積分=及格率+優分率).

2、 語文評比。優質課比武,學科竟賽、文章發表等(10分)

本方案由全體教職工討論簽字認可並呈報上級審批同意後執行。本方案根據實際情況每學年修訂一次。

第3篇

為規範和加強學校的教學常規管理,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和《上饒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發展性督導評估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制定煌固國小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如下:

教師按要求認真撰寫各任教學科教學工作計劃並按時上交教務處審閲。計劃要求做到封面的姓名與日期完整,學情分析到位,教學目標明確,教材分析詳細,有教學進度安排,有研究的教學問題或課題,有培養學生的措施,學期教學任務結束後有教學總結。

(1)、教師必須根據計劃進度提前一週備課。備課模式可以自選教學案、導學案、“四步一體”教學案、eepo有效教育備課其中一種或幾種。無論採用何種模式備課,必須符合此模式的要求。導學案、教學案五案要齊全;“四步一體”教學案要有共案、個性修改;課時反思按篇目或章節及時撰寫。倡導教師積極備教材附記。

(3)、每月教師撰寫至少二篇教學案例。案例要具備背景分析、事件描述、案例分析三部分內容。

(1)、教師必須使用經過補充、修改的共案或教學流程授課。

(2)、教師不得擅自換課或請人代課,按時上下課,上課間不做無關的事。

(3)、教師能合理運用多種教學工具輔助教學,尊重學生,不體罰學生。

(4)、積極探究教學方式的轉變,對合作小組學習能恰當評價,評價記錄等材料齊全。

(5)、上好音、體、美等課。音樂每學期至少教會學生10首歌;美術課注重培養學生的審美、繪畫能力;體育課至少要有計劃地安排好20分鐘以上的體育鍛煉活動,不得放任自流。

(1)、作業佈置依據教學目標,設計明確清晰,有活動類或紙類的作業,數量適當,體現梯度,照顧到不同學習水平層次的學生。

(2)、批改作業及時認真,實施等級制,講評嚴格,錯題要採取不同的形式訂正;作業達到規定次數。

(3)、預習輔導作業形式可以多樣,學生備有專用的預習輔導本,教師要對學生預習任務、預習方法及學習過程中的疑惑進行有效的輔導。

(1)、教師每學期至少聽課15節以上。聽課有詳細聽課記錄及評價。評課提倡運用經典性評價、單要素評價、項目性評價、學科性評價、流程性評價等。

(2)、教師學習筆記要按學習內容的要求撰寫,每學期不少於1萬字,其中業務學習筆記不少於5000字。每月至少完成20__字。

(3)、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各類研討及培訓活動,不得無故推託或缺席學校指定的教研活動。

(4)、教師必須參加每週一次集體備課或集體討論,查集體備課記錄。

(5)、任課教師要按教務處佈置認真組織單元測試,及時批改,並撰寫有關試卷分析。

(2)教師自主發起的能對全鎮性某項教學教研工作起導向或促進作用的;

以上各項教學常規請教師嚴格按規定執行,有以上未涉及到的常規工作教務處會進行專項佈置並進行專項檢查。每月下旬教師自查後中心國小教務處月底定時核查登記。並依照常規考評表(見附表)進行量化。重大違規(教學常規執行總評估分低於30分、縣級及以上級別檢查發現教師嚴重違反教學常規管理等現象)將提交班子會進行研究和處理。

1、考評方式:全鎮性的過關驗收、階段性檢測、期未檢測。

2、考評辦法:教師所任學科教學質量=平均分18%+及格率26%+優秀率6%。

3、學科質量考評=——————×18%+———————×26%+——————×6%

該年級最高平均分該年級最高及格率該年級最高優秀率

1、教師業績考評按其所任教的年級和學科以上式計算。獎罰名數——9個班級及以上的取三個,9個班級以下的取兩個;獎罰額就高套取。

2、業績考評分排位第1、2、3名的分別獎勵400、320、280元,並頒發榮譽證書。

3、業績考評末三位的,分別罰款160元、140元、100元,並通報全鎮國小(若上學年排名末三位,本學年進2位及以上的不罰;新成立班級此項不列入)。

4、進退位獎罰:業績考評與上學年對比,每進一位獎勵20元,每退一位罰10元。

5、任教雙班或雙學科:如各有獎罰的則該獎就獎該罰就罰;如都被罰的則取其中罰數最高的執行。

6、(村)完小校長可按此業績考評也可按其負責的(村)完小在全鎮學校評估的位次進行獎罰。(學校評估名列全鎮前三位的按業績考評前三位獎勵,名列倒數末兩位的按業績考評末兩位處罰)。

7、專職教師按教學常規50%+班子評20%+任教班級教師評30%考評。獎勵前一、二位(考核須不低於88分),獎勵金額分別為200、160元(獎勵人員限於三人之內)。

8、在中心國小任教的教師業績考評名列同年級學科教師排位倒數且被罰款的將調離中心國小。

參加縣級教學效果評比(質量抽測)學科的任教教師(含包乾年級領導):名列全縣5名前(含第5位)按鎮業績第一名獎勵;名列6—8名按鎮第二名獎勵;名列9—10名前按鎮第三名獎勵;名列全縣11名後,每退一位處罰20元,最高罰款不超過200元。

任教六年級參加縣級考試學科的教師,在其教學常規考核合格(常規考評不低於45分)前提下,採取過程教學效果考核和終端教學效果考核兩條線進行業績考評(包乾年級領導只按終端考核執行)。

1、過程考核按【學科教學質量考評】分上學期、下學期考核。上學期進行一次,下學期進行三至四次。每次只對單科前三名教師分別獎勵200、180、160元。

2、終端考核按縣教體局組織的單科質量評估計算方法和數據,分別核算各班的教學質量成績進行獎罰。獎勵總額不突破1500元。

獎勵:語文以全縣單科質量評估的第10位、數學以第12位為基準執行。語文達到第10位、數學達到第12位分別對兩科任教教師(含包乾年級領導)獎勵800元;在此基礎上再設進位獎:每進一位獎100元,進位到第5位(含5位)時,每進一位獎200元,獎金累計。其它學科按語文學科標準以卷面分值比例進行獎勵(比值乘獎項獎金)。

處罰:語文以全縣質量評估的第10位、數學以第12位起執行退位罰款:每退一位罰任教教師(含包乾年級領導)20元,退位到第20位(含20位)時,每退一位罰40元,罰金累計。其它學科按語文學科標準以卷面分值比例進行處罰(比值乘各罰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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