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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廠房租賃合同7篇 從頭到尾看懂!簡化版廠房租賃合同詳解

簡單廠房租賃合同7篇 從頭到尾看懂!簡化版廠房租賃合同詳解

本文介紹一份簡單的廠房租賃合同,其中包括租賃雙方的基本信息、租賃期限、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保障責任等內容,為廠房租賃提供合法保障。

簡單廠房租賃合同7篇 從頭到尾看懂!簡化版廠房租賃合同詳解

第1篇

甲方有位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門面 間,室內水、電二通,設施完好,意欲出租,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自願簽訂門面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每年為 元,合同簽訂之日起按 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徵得雙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還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還。

三、乙方在租房期間,每月的水、電費按實數向收取水、電費的單位或個人如實繳納。如因拖欠上述費用而造成對乙方的停水、停電甲方概不負責。

四、乙方在租房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及有關治安條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內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及黃色等物品,或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因乙方不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門面快到期時,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乙方必須接受租金價格隨當地市場價格變化而浮動。並且應該提前壹個月一次性付清當年門面租金。如乙方無意續租,必須提前一個月告之甲方,否則乙方賠償甲方兩個月門面租金。若乙方將下年度門面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賃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轉讓,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聯繫租主,乙方有權收取裝修費,若是甲方聯繫租主,乙方無權收取裝修費。

六、乙方退回門面給甲方時,甲方不負責乙方的任何裝修費,門面內外及其它若有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對於衣店牌、收銀櫃、掛衣架、玻璃門、房門、地面磚等其它屬於乙方的財產,能搬走的財產乙方有權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對門面有任何的損壞。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發生水、火、電等意外災害,與甲方無任何關係;若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負責維修門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簡單廠房租賃合同7篇 從頭到尾看懂!簡化版廠房租賃合同詳解 第2張

第2篇

現乙方已對本合同項下所述的廠房作現場實地視察,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1、甲方將座落在 的廠房(房地產權證號: ,以下簡稱:該廠房),建築面積 ㎡,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的範圍僅限於上述廠房,除廠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關人員進出、環境衞生等管理制度。

2、該廠房的用途為 ,如乙方需轉變該廠房的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用途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並承擔全部費用。

1、租賃期限:租賃年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如乙方續租或不續租的,須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首年該廠房租金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即該廠房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 年開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賃年度的基礎上每年遞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開始該廠房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 年, 年 月 日開始該廠房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2、上述費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甲方須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負擔。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該廠房交付給乙方使用,租金開始繳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繳交當月租金給甲方。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給甲方,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屆滿且乙方付清水電費、税費、工人工資、租金及相關費用後的7天內由甲方不計利息原額返還給乙方。

1、甲方負責提供 千瓦電源,其餘用電設備的安裝及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行購買及安裝甲方指定型號參數的水、電錶、限流空氣開關。乙方必須根據上述甲方提供的用電負荷之內進行安全用電,若因乙方安裝及使用過程或超出負荷造成的安全責任、經濟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一概由乙方負責。

2、甲方負責提供自來水源,其餘用水的安裝及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需增加水、電負荷,則由乙方為主導,甲方義務協助到有關部門協調,一切報裝增容、安裝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安裝獨立電錶和水錶,發生的水、電費用甲方按照地方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按實代為向乙方收取,公共用水、電則按實分攤收費,繳交日期與租金同時向甲方支付。乙方逾期繳交水、電費或其他租賃費用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之廠房作停水停電處理,造成損失、損害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生產產生的工業垃圾、生活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費用和裝運車輛由乙方自理。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廠房,但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轉租、分租給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該廠房,且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乙方在租賃期間,保證妥善使用該廠房。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建築的結構。如乙方在使用該廠房過程中,對其主體結構造成影響的,乙方必須負責修繕或恢復原狀,如乙方怠於處理的,甲方可單方面採取補救措施,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不能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按照實際向甲方作出相應的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廠房損壞或對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傷害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1、租賃期內乙方如需改建、增建,須向甲方提交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得甲方書面同意才能動工,否則甲方有權追討乙方一切責任。租賃期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出租物原貌恢復原狀。

2、由於乙方擅自改建、增建項目的,給甲方或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一概責任由乙方負責。

3、如涉及對消防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改造。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提交的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5、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承租時,由乙方投入的可分割並可移動的屬於乙方所有的裝修物及有關設施,由乙方帶走;不可分割、移動的裝修物(包括但不限於電線、電纜、水管等)及有關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電梯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6、租賃期未滿,由於乙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屬於乙方所有的不可分割、移動的裝修物及有關設施,歸甲方所有。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租,由甲乙雙方共同指定有資格的評估單位,對不可分割、移動的裝修物及有關設施進行評估,甲方給予賠償。

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解除,乙方須按甲方要求 天內遷出並將物品全部搬走,乙方無合理理由逾期不搬遷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日租金三倍的標準支付場地佔用費,同時甲方有權將物業內的物品搬出,並不承擔保管義務, 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除能用螺絲刀拆卸的器具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牆入地的固定裝修屬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損壞應維修及賠償。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廠房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按時支付每月租金及相關費用給甲方。

3、租賃期內,乙方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工商、國、地税等相關證照,並承擔相關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時辦理或不辦理上述相關證照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如因拖欠工人工資致使任何糾紛發生,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在租賃期內,乙方須取得關於安全生產、消防、環保等方面的合格證或資格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確保在租賃期間,其有關生產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按有關規定安全生產。如有高度危險性機器設備進廠或參與生產,必須書面知會甲方並由乙方為主導上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查並批准方可進入該廠房投入生產,並做好高度危險作業的危險防範措施。乙方對該廠房的使用必須符合被核准經營的項目的安全標準,達到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在租賃期內,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生產責任或消防責任、環保責任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6、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自行承擔。

7、租賃期間,乙方因自身原因使用甲方電梯(包括客梯及貨梯)造成的損壞及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1、雙方如需變更合同內容,須另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租賃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合同:

(2)國家政策或政府部門規劃要求改變廠房使用功能,或政府徵用、徵收、拆遷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發生上述情形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雙方結清款項,甲方則在合同解除後7天內無息退回乙方履約保證金。

3、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尚未使用租賃該廠房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將履約保證金雙倍退還,並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4、乙方中途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已交租金。

5、在租賃期內,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還乙方已交租金、履約保證金:

(1)合同期內,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令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或隨意改動經營設施和經營範圍,經甲方警告仍不予糾正的;

(2)乙方擅自轉租、分租或變相轉讓經營該物業書面,或將該物業作設定任何擔保、抵押的;

(3)乙方逾期繳納租金超過 日,或累計三次逾期交納租金的,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拖欠總金額的 ‰計付違約金;

(4)乙方不承擔應由其承擔的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物業或設施嚴重損壞的;

乙方出現上述情況的,本合同在甲方書面解除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應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並承擔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1、在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徵用該地段時,如有徵收補償的,一切補償及賠償按法律規定處理。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補償之責,但乙方所交之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相互送達與本合同有關之一切文件的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載明的地址為準,從一方寄發信件之日(以郵戳為準)10日內,視為已收妥相關文件,任一方地址發生變更均需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怠於通知方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將位於 廠房物業 棟 至 層(以下簡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作(廠房及工業辦公)用途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1、租賃物的租賃期限 : 個月,由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賃物的租賃期計算方法:以甲方發出《租賃物接收通知書》,發出通知書後5個工作天內雙方簽訂《廠房物業接收書》後當天開始計算。

3、租賃物正式交付使用後開始計算租金,首30日為裝修免租期。

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繳付當月租金給甲方。逾期視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1點規定執行。

場地服務費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5 日前繳付當月的場地服務費給甲方。逾期視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點規定執行。

4、水費、電費及電梯維護費按月結算(收費標準見附件《廠房租賃費用計算表》),由乙方在每月 5日前到甲方繳付。逾期視為拖欠,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點規定執行。

5、為保證雙方在租賃期內的利益,在簽訂合同當天乙方向甲方交納相當於合約期滿前的3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3個月場地服務費、第一個月預繳租金及其它費用,合計_________元,此履約保證金不可作償租金和場地服務費。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乙方繳清一切租金和費用後十個工作天內,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如數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6、租金、場地服務及其它費用未包含乙方應繳交的各項税金。

1、水、電費:乙方依實際使用量,按本合同有關規定每月向甲方交納水費和電費。

2、水、電費價格調整:如政府物價部門對水、電費價格作出調整,則甲方有權根據價格調整比例於執行當月對水、電費價格作出相應調整。

3、電信費:乙方電信費,每月根據市電信局發出的電信費清單由乙方向電信局直接繳交。

乙方應於公曆每月 5日前將租金和場地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內,或每月 5 日前以支票或現金直接交至甲方財務部。

甲方可在合同期滿或續租期滿前三個月內,預早一天(24小時)預先通知後,可帶領新客户進入乙方承租的租賃物內,乙方應給予有關的方便及協助。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建築物)的保險,其它一切均由乙方負責購買保險(租賃物內一切生產資料、生產工具、財物、人員保險等)。為此甲乙雙方各自負購買保險及受保險的權利和責任。如因甲乙其中一方未購買上述保險,未購買保險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追償。乙方應提供上述保險證明給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物及其以外的損失,乙方負連帶責任。

1、依合同將租賃物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能按約定期限交付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負責對租賃物定期安全檢查,承擔租賃物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費用;如因租賃物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租賃期間,甲方負責維修租賃物的結構,包括外牆公共地方及公共設施等。

3、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1、按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拖欠租金數額的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日,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討其他損失的權利。

2、依時交納場地服務費、水電費、電梯維護費及其它費用。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拖欠場地服務費、水電費、電梯維護費及其它費用數額的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日,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該物業供應有關服務(包括水、電、電話線和單位內其他設施),有權解除合同並限期乙方十五天內搬出租賃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討其他損失的權利。

3、嚴格按租賃物的使用性質及建築安全標準使用,如需改變用途,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用途,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乙方所交付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回,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討其他損失的權利。

4、乙方負責租賃物內的日常維修、保養、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防火、綠化管理、清潔等工作,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防各項事故發生,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及相關責任。

5、因使用需要對租賃物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訂立補充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租金,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6、乙方不得用任何方式轉租、轉手或與他人共同使用該租賃物的任何部分。

7、保持租賃物內部完好,包括但不限於地面鋪設、內部粉飾或牆壁、地面、天花板的其他表面材料,以及各種不動產附屬物,如門窗、電器線路、消防設備、供水及電器設施等的完好,如屬於乙方或其客人造成對該項物業或公共地段的損害,甲方修復時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愛護和正常使用租賃物及其設備,發現租賃物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做好客貨梯的日常維護,不準超載或違章操作。因乙方的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租賃物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由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的正常保養維修。

9、乙方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存放武器、、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也不得允許其他人存放上述物品。

10、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法經營,並執行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的檢查和執行整改建議。

11、乙方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容許甲方給予合理之預先通知,在合理時間檢查或修繕,以保持租賃物良好狀況,如因非甲方人力所能控制的情況而使該廠區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電的正常供應中斷時,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同時,本合同的規定以及乙方繳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的義務亦不因此受到影響。唯甲方須盡力減低上述檢查或修理對乙方在該租賃物內正常使用及其商業操作所造成的滋擾。

13、注意防火安全,租賃期內,乙方須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自行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在租賃物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在廠區內燃放煙花炮竹,焚燒廢紙,燃點蠟燭;不得在租賃物

內留宿、煮食等,如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14、在未徵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在該租賃物內外任何部分包括外牆及公共地方懸掛廣告招牌。

15、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於租賃期內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場地服務費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退回,並保留向乙方追討由於其毀約而導致甲方一切之經濟損失的權利,包括租約餘期之租金、場地服務費及合理的訴訟費等費用。

16、租賃期內,乙方須遵守《文明公約》,自覺維護廠區內環境保護、衞生清潔、道路通暢的義務,不得亂張貼,不得佔道經營,車輛不得亂停亂放,雜物不得放置**上,垃圾須到甲方指定的地方堆放。違者,甲方有權做出處罰,並即時清理,所造成的損失和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7、租賃期屆滿前15天內,乙方須恢復甲方原交付乙方使用時的租賃物狀況,乙方亦可委託甲方代為拆除恢復原狀,雙方對所需費用進行預算確認後,由乙方一次性付清該項費用,雙方解除合約。甲方有權要求所有入牆入地的固定裝修和水電設施均不能拆卸(乙方自裝的室內空調可拆走)。原有設施設備應驗收完好,乙方如有損壞需負維修及賠償責任。如需繼續承租,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1、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租賃物,乙方逾期不退出所承租租賃物的,甲方除限期乙方遷出和補交佔用租金外,並有權對乙方按原租金總額的5倍罰款。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如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並有權按租賃餘期內租金總額的100%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4、租賃期內,甲方如違反合同第九條中任何規定,視甲方違約。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十條中任何規定,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使用權,責成乙方搬出該物業,所交履約保證金不退回,廠房所有的入牆入地固定裝修和基礎設備設施(含水電器材)無償歸甲方所有。

5、違約金、賠償金、罰款應在確定責任後十日內付清,每逾期一天,按應付金額的5‰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內,甲方只向乙方出租廠房物業,並不參予乙方的經營管理。因此甲、乙雙方的債權和債務以及與之有關法律、訴訟責任與對方無關。

1、租賃期內,經房屋安全鑑定部門鑑定租賃物不符合安全使用標準時,租賃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互不承擔責任。

2、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租賃期內徵地拆遷的,應按照《**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雙方共同遵守。

2、乙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約請求,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約條件。否則,本合同在期滿時即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但內容不得違反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法規。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為證。

第4篇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税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衞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協議書《廠房租賃補充協議》。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説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40條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税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53條 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第5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廠房設備租賃合同。

1.1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1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1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4.1 租賃保證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2 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將以屆時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為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為每年租金調整日。

4.3 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

4.4 供電增容費: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擔。

5.1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______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並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5.3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增容,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6.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7.1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1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範本《廠房設備租賃合同》。

8.2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8.4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承擔。

10.1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10.2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户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11.1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户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户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户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户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_________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13.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受轉租户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2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c.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_________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後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14.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_________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14.2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

第6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標準廠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承租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為_____________ , 包租給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出租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權。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租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出租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1 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出租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___日內,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無條件退還租賃保證金。

5.2 承租方應於每月___號或該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並由承租方匯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應於每月__日或該日以前按第4.3條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出租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後,出租方開始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應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增容,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在出租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出租方支付有關費用。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出租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出租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承租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7.1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7.2 承租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 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承租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1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2 承租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賃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8.4 承租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承租方書面通知。承租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合同範本《標準廠房租賃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並負責購買租賃物內承租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承租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0.1 承租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出租方。如承租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出租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廣東省法規以及出租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承租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户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11.1 在租賃期限內如承租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出租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出租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承租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1.2 如承租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出租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11.3 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屬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無權對該主張權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補貼。

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後,承租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承租方轉租而改變。

(2) 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 承租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承租方與轉租户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承租方須要求轉租户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承租方與出租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並承諾與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出租方承擔連帶責任。在承租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户無條件遷離租賃物。承租方應將轉租户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__日內交出租方存檔。

(5)無論承租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承租方負責處理。

(6) 承租方對因轉租而產生的税、費,由承租方負責。

13.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1個月,出租方在書面通知承租方交納欠款之日起5日內,承租方未支付有關款項,出租方有權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方及受轉租户的損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2個月,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出租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出租方有權留置承租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5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承租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3 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3) 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2倍的款項作為賠償。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後5日內將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承租方。

14. 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出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14.2款執行。

14. 2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承租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權書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若承租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並報出租方備案。

第7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茂名市政府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廣東省茂名市 的廠房,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同意出租的租賃標的物為甲方擁有財產權屬的位於廣東省茂名市 的廠房(包括相應配備的職工宿舍和食堂),但該土地、廠房原所配有的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不在本租賃合同的租賃範圍內,甲方應將租賃標的物的產權證明書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或附表。

其中:廠房面積為 平米。空地面積為 平米。宿舍位於 ,共 套,面積為 平米 。食堂位於 ,面積為 平米。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將雙方約定的租賃標的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乙方如在中國境內設立公司的,雙方約定本合同的乙方權利和義務可以由乙方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則在其國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後,仍需就其國內設立的公司因本合同承擔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租賃標的物自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按租賃標的物現狀將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內歸屬於甲方的原有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甲方自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 0日內自行負責清理轉移,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費用;乙方可根據租賃使用用途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自行建設水電設施、製冷設備等工業設備、設施,但乙方的裝修、建設工程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主體結構,如確需改動的應提前 5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需報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應書面委託甲方向相關部門報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受託辦理報批工作而產生的合理費用);乙方的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為一個月,甲方給予乙方在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內免租金的租期優惠,乙方裝修和建設工程工期超過甲方給予的租期優惠期的,自租期優惠期過後第二個月開始乙方應依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管理費用。

1. 甲乙雙方議定租賃標的物租金為人民幣 3.5 元㎡月(其中:廠房月租金為4.50元㎡;空地月租金為 .00元㎡;食堂月租金為4.00元㎡;宿舍月租金為4.00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一天開始,共計五年。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向乙方發出租賃標的物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清理轉稱原有設備、設施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乙方的租金交付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首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履約保證金(按二個月租金計算),該保證金自本合同雙方履行完畢後由甲方返還給乙方;租金交付採用月付方式,乙方應於每月最後五日內一次性交付下個月租金,乙方的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或收款人,甲方收款後開據收據給乙方,乙方第一期租金交付應自甲方給予的租金優惠期最後五日內向甲方支付。

1. 租金不包括租賃標的物的管理費。管理費雙方約定按每月3000元包乾(包括保安、環衞、綠化等費用的分擔),由乙方向甲方繳付。管理費的繳付與租金交付同步。

2.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3、雙方約定將乙方租賃標的物區域與甲方其他地域分區管理,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標的物區域內的管理;但租賃標的物區域內涉及應由甲方負責管理的部分仍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應當配合協助甲方的管理。

4、乙方車輛、設備經由甲方管理區通道進出租賃標的物區域的,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詳細通知;對於因臨時突發事件而進出的應當在甲方門衞處臨時登記,事後報補通知;乙方工作人員出入中潤工業城須佩帶工作證件,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工作證樣件,如乙方工作人員未佩帶工作證的,甲方有權拒絕其工作人員入內,乙方就此應承擔向其工作人員進行出入規章的培訓教育責任。

5、管理區內所及甲方其他共公休閒、休息設施、設備和場地等,甲方無償向乙方開放使用。

6、乙方承擔其管理區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產安全和生活安全),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管理區界定為租賃物使用範圍內(詳見界至附圖)。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應為其租賃使用的租賃標的物安裝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電錶等計量設備,如通過甲方統一繳付前述費用的,乙方應依據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數據向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甲方現有變電設施不能承受乙方生產經營負荷的由乙方另報建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履約保證金。

2. 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3.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甲方之日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如乙方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可變更用途,但甲方有權依據變更後的用途要求對租金進行相應上調,具體上調幅度由雙方議定。

乙方應依法報批租賃標的物用於工業生產所及的環境影響評價;甲方按現有消防系統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如需變更現有消防系統的由乙方處理並承擔費用,甲方給予協助。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使用。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其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甲方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租賃標的物,如發現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安裝、裝修或建設的設備、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3.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租賃標的物,記錄、檢查、測量、維修。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租賃標的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已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如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租賃標的物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甲方或第三人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降低租賃標的物在租賃期間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租賃標的物滅火及保護財物。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的生產經營須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接受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正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有權對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合理性進行監督。

3、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標準,不得對自然環境和生活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如因此產生對甲方和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如因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問題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導致引發社會羣體性糾紛事件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指數,本標的物的租金每年遞增5%租費。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就租賃標的物招租或出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1)乙方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 )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4、租憑期內,如甲方因法定事項至租賃物產權變更的,乙方可選擇向資產擁有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解除本合同之任一方式處理,乙方採取解除方式的,乙方已多繳交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還。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以及產生財產損失、人身損害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各自承擔各自損失。

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另一方,應以有記錄的另一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另一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附表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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