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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門衞安全責任書集合8篇 校園安全合約: 學校與門衞共同守護

學校與門衞安全責任書集合8篇 校園安全合約: 學校與門衞共同守護

本文以“學校與門衞安全責任書集合”為主題,旨在探討學校和門衞在保障學生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通過收集相關責任書,我們希望能夠提醒學校和門衞人員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加強安全管理,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學習環境。

學校與門衞安全責任書集合8篇 校園安全合約: 學校與門衞共同守護

第1篇

為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衞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衞職責要求,特於門衞簽訂以下責任書。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衞生

4、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5、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6、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7、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8、門衞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衞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衞、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門衞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衞有失責行為,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衞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與門衞安全責任書集合8篇 校園安全合約: 學校與門衞共同守護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校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真正做到讓家長放心、學生安心、教師稱心,學校決定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以確保師生和校園安全。學校要求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如下職責:

1、必須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不擅自離崗,不隨便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校園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因門衞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3、學校實行半封閉管理。門衞必須全天24小時堅守門衞室(李賢思和袁登輝輪換值班,李賢思:早7:20——12:20,午14:20——18:00;袁登輝午11:50——14:20,晚17:50——早7:30)。學校大門必須定時開關,嚴格按照學生上下學時間開關,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開門。

4、每天放學時袁登輝負責路隊護送,清理門口影響學生出行的車輛,李賢思負責門衞值班。

5、嚴格控制車輛出入。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三輪車和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也不能擺放在學校門口。

6、門衞必須如實填寫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排查安全隱患;家長來訪要求在門口等候,下課後通知學生或教師,來客須報請聯繫人或接納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7、學生(包括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親自簽字的'請假條登記後方可出校。出入學生要詢問登記核實,走讀生嚴格按上下學時間出入,嚴禁社會人員無故帶學生出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親筆簽名或政教處證明,方可放行。

8、週末、節假日或放學期間,學生、社會閒散人員、外來車輛等如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10、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政教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11、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行為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發現不文明行為要及時制止,如發現打架鬥毆情況必須及時與政教處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五份,學校、政教處、總務處、門衞人員各執一份,若不履職崗位職責,學校領導將約談並嚴肅追責處理。

第3篇

門衞、勤雜工工作捆綁成一體,輪流值夜班,既分工,又合作。

2、堅持來訪登記,勤查、勤問、勤巡視,遇到問題及時向校領導或治安隊、派出所報告,嚴防事故發生。

3、按時開關教學樓大門,負責教學樓供電、供水、設施維修、水房廁所的衞生打掃、勞動工具發放等。

5、負責校園內花、草、樹木的栽培和澆灌,美化育人環境。

6、做好學校分配的衞生工作,保持衞生區清潔衞生。

7、對水、電、曖、教學設備、勞動工具等設備、設施及時維修,保證教學、勞動等工作能正常進行。

1、努力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文化科學知識,不斷豐富和武裝自己的頭腦,以適應學校管理的需要。

2、忠於職守,嚴以律已,嚴禁擅自離崗、別人代崗或在工作期間酗酒、打麻將、打撲克等。

3、工作要積極主動,眼裏要有活,做到嘴勤、腿勤、手勤,不得在工作期間幹私活。

4、服從學校和總務處的.領導,積極完成學校和總務處分配的臨時性工作。

1、工作期間擅自離崗、代崗,發現一次從獎勵工資中扣10元錢;如果因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事故的,酌情給予罰款、依法追究責任。

2、對校園內的花、草、樹木要精心護養,勤修剪、勤澆水,如因護養不當造成花、草、樹木死亡,要追究其責任,酌情給予罰款。

第4篇

為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從源頭上堵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門衞人員應加強以下管理:

一、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校門,嚴禁非教學人員,機動車輛隨意進入學校。

二、學校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進行登記,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記的人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四、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簽字或通知),門衞驗證後方可放行且備檔,否則如發生問題,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五、門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帶出的物品必須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後方可放行。

六、門衞人員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做好節假日、雙休日、防汛、上課期間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動時的值班。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120、119等部門報告。

七、門衞人員非經校長(或主管領導)同意,嚴禁外來車輛、人員入泊學校或佔用教室。

九、門衞人員要做好校門外環境衞生整治,做好門外學生家長及車輛疏散工作,確保師生出入校門通道的安全、暢通,協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門通道及校園的治安工作。

十、門衞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堅持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如因門衞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發生的傷亡事故、財產損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一、門衞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十二、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十五、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十六、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為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十七、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衞照價賠償。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目標責任人和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第5篇

為維護廣武鎮大壩幼兒園正常的保教秩序,確保幼兒人身安全,經園領導研究決定,特與門衞工作人員簽訂學期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2.對園門實行24小時值守,發現門衞周邊有不正常情況應及時處置並報告。

3.對園門周邊區域進行不定時巡查,密切關注可疑對象並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及時勸離或驅散園門口無關人員。發現和制止發生在校園及周邊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立即報警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

4.每天與當地派出所社區民警保持熱線聯繫,收集報告校園及周圍治安動態和信息,請示妥善處置辦法,提高自身安保素質。

5.每天按時開關園門,幼兒來園及離園時必須站在大門口,查驗接送卡,防止幼兒獨自走出大門或讓不接送幼兒的閒雜人員進入園內。切實維護校園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7.對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除園規定的`來園離園時段外,所有園門一律關閉。在不開門的時間內,必須將大門鎖好。不允許隨意開大門或開大門後門衞不在門口,防止幼兒走失或陌生人進園。

8.對園外人員及車輛需要進入校園的,門衞應履行"電話聯繫確認、核驗真實身份、檢查攜帶物品(包括車內物品)、逐人逐車登記,發放來訪證件、收回來訪證件"等工作,嚴防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園。

9.每天做好園門口的衞生保潔工作,及時清掃垃圾、雜物、積水等,確保幼兒安全進出。

10.每天幼師離園後,對各班門、窗、水、電等進行檢查,夜間加強巡視,夜間一律禁止外來人員進校。

11.配合幼兒園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如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投入搶險救災。

12.做好幼兒園報刊、普通郵件的簽收,並及時分發各班。

13.園內的所有物品不得隨意外借,水、電等用後隨時關好,做到安全使用。

14.配合保健教師做好除四害工作,老鼠藥必須在幼兒放假時間投放和收起,收起時必須一個不漏掃乾淨並處理掉。

上述工作目標如有達不到,發生意外事故;1、視情節輕重,追究帶班人員責任。

16、對玩忽職守人員,予以開除工作,並賠償由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6篇

2、各類物資需經學校有關部門證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門。

3、未經學校同意,外來人員不得在校內閒逛、遊玩等。阻止商品促銷員進校推銷商品。

4、早上7∶00開校門,除上學、放學時間,大門開度不超過1米(除車輛出入外),晚上7∶00關校門。

5、發現有可疑之人在學校門口周圍逗留,找學生釁事,應及時阻止,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及時處理。

6、放學之後關校門之前必須巡視校園一週,(看各室是否關緊門窗或電源燈具)做最後的'安全檢查。

7、雙休日學校活動場地禁止對外開放,要嚴防不法分子破壞或損害學校公物。

8、工作期間,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

國小門衞安全目標責任書及20xx年國小門衞管理制度國小門衞安全目標責任書及20xx年國小門衞管理制度

第7篇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衞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衞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衞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衞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8篇

門衞是學校管理的窗口,是學校同社會聯繫的紐帶,從某種意義上講,代表着一個學校的管理水平和整體形象。因此,加強門衞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使門衞管理工作到位,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負責門衞人員必須保證每天24小時不斷崗,有事外出必須請假,並有人臨時頂替。

2、門衞代表着學校的形象,因此值班時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既堅持原則,又不發生爭吵。

3、值班時門衞人員不允許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如打撲克、洗衣服等等。

4、每天學生上學、放學時,必須同值班教師一起在門前執勤,負責學生出入,並攔截社會閒雜人員入內。

5、中午和假日要鎖好大門,不放學校附近的閒雜人員到學校打球,或帶孩子到校園內玩耍。

6、上班時間一切車輛不許放入校內;一切非本校人員到校找校長、教師的,門衞要用內部電話聯繫,不經本人同意的一律不允入內。

7、家長找孩子有事的,可通過班主任傳話;個別需見孩子的要經班主任同意,讓孩子在傳達室同家人見面。

8、門衞除履行以上職責外,還要負責校園內花草樹木的澆水、施肥、剪枝,以及學生離校後的.關燈、關窗、關水等事宜。

9、學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外出,有病去叫班主任通知家長接回。

10、及時接收各級各部門的電話。接電話時要禮貌用語,並及時向學校和有關人員傳達電話內容,不能誤事。

11、一旦有外來人員來校滋事或找師生打架,門衞人員要挺身而出,及時制止事態的發生,必要時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物品進行自衞。如果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教師被毆打和財務被盜等事件,要追究門衞人員的責任及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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