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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作文四篇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作文四篇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寫的一篇短篇小説。莫泊桑是十九世紀後期自然主義文學潮流中僅次於左拉的大作家。以下是本站和大家分享的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四篇的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作文四篇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1

  《我的叔叔于勒》這篇小説通過菲利普一家由原來討厭、怨恨于勒,到後來聽説于勒發了財又喜歡、崇敬于勒,直至在於勒貧困潦倒時又遺棄他的故事,一層一層地無情地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裏人與人之間的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展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醜惡面目。

  在小説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觸諷刺了菲利普夫婦的貪婪吝嗇,嫌貧愛富。當於勒花光自己應得遺產並大大戰勝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人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天都去海灘等候于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裏得到甜頭,但當發現于勒不僅沒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蠣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暴露無遺,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於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于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徹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鄙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走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情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説過這樣一件事:在美國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鉅額,把它交還了失主。但他不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讚揚,反而被稱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錢應該歸自己,不應該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事實!這充分説明,人不為已,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準則。資本主義也好,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確實是認識資本主義的一面鏡子,它使我認清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也從另一面激發我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2

  這是篇十分精緻的諷刺小説,由法國大文豪莫泊桑執筆。主要人物:于勒,一個人們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婦。當時法國社會的代表。

  讓我們來看看故事是如何發展的。

  一開始,在人們眼裏,于勒簡直是壞透了,不僅亂花錢,揮霍光了父母的遺產,還大大佔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於是人們按照當時慣例——請注意,是慣例——將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見當時人們都這麼做。正如魯迅的《狂人日記》中那個年輕人的話:也許是有的,這是從來如此。他們之間以金錢來維繫親緣關係,正如吃人一樣,實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後面的諸多細節,如父親被高貴的吃法打動,提議吃牡蠣;得知于勒有錢,將他的信當福音書,再如全家為如何處置於勒叔叔的錢擬定了上千種計劃,無不體現了菲利普夫婦的貪財、吝嗇、虛榮、人情淡漠。其實,這不僅僅是菲利普夫婦的特點,更是當時整個社會的特點。這一點,作者真可謂是煞費苦心。菲利普是小,社會是大。以小見大,作者真是匠心獨運啊!

  那麼,作者為什麼會在文中安插一個人物——“?我想,一是因為是整個事件的觀察者、記敍者,就像是將散落的珍珠串起來的那根線,雖不起眼,卻也不可或缺。第二,是一個孩子,還沒有被利益薰陶得那麼骯髒,孩子是整個社會的希望。作者安插一個,也許就是表達了自己的期望吧。這一點,和魯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異曲同工之妙。

  總而言之,這是一片極精緻的短篇小説,以它的以小見大與匠心獨運征服了我。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3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説的是:他本是一個花花公子,後被送到美洲去,後來他發財了,我們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卻在遊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這篇小説雖看似平常,但卻充分説明了當時人們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係。小説情節波瀾起伏,張馳有致,讓人回味無窮。

  小説人物刻畫生動,語言雖然樸實,卻句句充滿了嘲諷。浪子回頭本來應該實一件好事,可卻在本文中顯得如此恐怖。俗話説:浪子回頭,金不換。可是文中卻真切大的寫出了人類因金錢而不認親觸目驚心的慘相。但作者卻的一雙青清純的眼睛;真實的攝入了19世紀法國社會的世態人情,讀來讓認感到真切生動而又悲涼。

  作者結尾很令人尋味,他不僅寫出了小説的結局,也簡介批評了當時的世態。小説雖通俗易懂,作者以這小小故事,揭露當時世態,讓我敬佩,也由此讓我感到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也許就會是另一種結局。

  其實我覺得錢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樂樂的生活罷了,錢沒了可以掙,如果家人沒了,就再也不會有了。可是我們卻總是一直固執的認為只有掙夠了錢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麼時候才算是掙夠了呢?要知到慾望是永遠不止境的,也許只有在失去時,我們才會有一絲察覺,也許有人會深感慚愧,有人會立即醒悟,也許有人會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錢、權利只不過是過眼雲煙,也許這些現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別人的了,親愛的朋友們,醒來吧!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4

  讀了這篇泊桑寫的短文小説《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這篇小説中,在聽説叔叔于勒有了錢,我們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和奢華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當我們全家乘船旅遊時見到了他,他並沒發財,而是又老又窮苦的在船上當一個賣牡蠣水手時,母親父親卻像看見瘟神一樣儘量躲開他,為什麼呢?我想時因為他沒錢的樣子,還又老又窮,怕他纏這我們,換個角度想想,難道于勒真的沒認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認出來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許多錯,不好意思和他們相認。

  再想想,為什麼于勒沒有會自己的家鄉呢?答案從船長口中得知:據説他再哈佛爾還有親屬,不過他不願意回到他們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錢……”這樣説來,他最起碼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親卻看他現在沒錢,怕他回來吃我們,這説明了我的母親是個見錢眼開的市井婦女,而我的父親也和母親一樣的見利忘義,他們認定我的叔叔這輩子沒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們,我就會和他相認,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不磨滅的。

  我們身邊也有人做了錯事,但不知道去彌補,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媽媽給我新買的鉛筆盒弄壞了,説賠,可到現在也沒賠給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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