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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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的標準
(1)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員工參加工作累計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員工參加工作累計已滿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員工帶薪年休假的相關規定
(1)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順延。
(2)由於本人原因不願意休假的,按自動放棄對待,當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補休,也不給予補助。
(3)員工年休假期間外出休假,不報銷往返路程費及其它費用。
(4)員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發生的事假或病假。
4員工帶薪年休假的審批和管理
(1)員工申請享受年休假的,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員工帶薪年休假申請表》,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
5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經公司有關會議決定,可以補充。
(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北京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員工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員工帶薪年休假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部門 | ||||
職務 | 休假期間聯繫電話 | |||||
擬休假時間 | 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 |||||
休假去向 | ||||||
部門意見 | 年月日 | |||||
領導意見 | 年月日 |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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