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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一法一例”情況調研報告

全市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一法一例”情況調研報告

全市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一法一例”情況調研報告

全市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一法一例”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工作要點,11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組成人員、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萬年的帶領下,就我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一法一例”)的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集中聽取了市政府及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衞計委、規劃局、老齡辦、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的情況彙報,先後深入泰寧、沙縣,聽取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情況彙報,實地查看了市國德老年康養中心,泰寧縣老年活動中心、和平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縣社會福利中心,沙縣城北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幸福莊園養老院、富口鎮姜後村樂齡學堂、鎮老年服務中心等,召開由社區工作人員和養老機構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廣泛深入瞭解“一法一例”實施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視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認真貫徹實施“一法一例”,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加強社會保障、養老服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推進力度,注重營造“政府主導、部門齊抓、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工作格局,積極推動養老事業健康發展。

(一)社會保障體系日益健全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切實加強老年人社會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制度全面建立,參保人數持續增加,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持續提高,大病醫療互助範圍逐步擴大,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有所減輕。符合低保和五保條件的困難老年人實現應保盡保,保障標準逐步提高。重點優撫對象、“五老”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有所提高。老年社會福利制度由特惠向普惠轉變,高齡老人補貼實現全覆蓋。

(二)老年人救助水平有所提升

堅持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救助工作原則,逐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明確了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等供養內容。加大對經濟困難和生活無着落老年人的救助、供養力度,在生活、醫療和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救助,將特困人員供養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老年人救助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養老服務工作積極推進

適應人口老齡化的實際需求,初步構建了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的的養老服務體系。在居家養老方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專業養老服務組織,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醫療保健等服務;
在社區養老方面,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全市已建成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39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161個。在機構養老方面,加強農村幸福院、敬老院、老年活動中心等養老機構建設,養老牀位數量逐步增加,探索養老服務供給模式。全市現有農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各類養老服務設施624處,養老牀位數達15031張。

(四)老年教育工作健康發展

加強基層老年學校、老年協會、體育組織建設,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重點開展以滿足老年人求知、求健、求樂需求的老年教育活動。組織和引導老年人蔘加各類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為老年人蔘與社會發展搭建平台,豐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泰寧、沙縣等地開辦的鄉村樂齡學堂,深受羣眾歡迎。

(五)政策支持步伐不斷加快

近年來,我市先後出台了《“十三五”xx市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事業的實施意見》《關於印發“十三五”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齊短板的實施方案》《關於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通知》等惠老政策性文件,為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一法一例”,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深入。一是社會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認識和理解不深,個別部門和領導對老齡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推進力度不夠。二是存在法律宣傳盲區,部分老年人對自己的合法權益、優撫政策不瞭解,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不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養老服務工作發展不平衡。一是養老服務設施薄弱。按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工作仍有差距,城鄉發展不平衡,尤其是老舊小區,多數沒有閒置房屋用於養老服務。社區“嵌入式”照料中心、社區養老中央廚房等項目剛起步,政府購買“線上+線下”居家養老服務標準比較低,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尚未開展。二是養老服務水平不高。受場地、人員、資金等因素制約,大部分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服務項目不多、服務功能不全、服務水平不高。目前開展的養老服務項目多數只是提供日常送餐、看護、打掃衞生等基礎性服務,項目拓展面不大,且缺乏行業服務質量標準。三是養老服務能力不強。大多數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主要為四、五十歲甚至六十歲以上人員,且多為下崗人員或外來人員,普遍存在護理水平不高、人員流動性大、隊伍不夠穩定等問題。四是養老牀位空置率較高。雖然我市每千名老人擁有牀位總數高於全省平均水平,但在養老機構實際運營過程中,存在空牀率較高的情況,入住率不足50%,有的不足30%。

(三)醫養結合難題亟待破解。一是對高齡、失能老人醫療護理保障不足。護理型養老機構的一些護理項目,如牀位費、護理費等無法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二是家庭醫生簽約、社區用藥和報銷、醫生多點執業等制度不夠完善。探索建立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牽頭部門尚未明確,工作推進緩慢。三是專業護理機構發展較慢。隨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數不斷增加,對護理型養老的需求越來越大,目前我市仍缺乏專業的老年護理機構或康復療養機構。

(四)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夠到位。一是子女不贍養老人,遺棄老人,打罵老人的行為依然存在;
以直銷、傳銷、電信網絡詐騙致使老年人上當受騙的事件時有發生。二是子女截留養老金、高齡津貼的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政府扶助資金難以起到實質作用。三是老年人渴望子女親情慰籍、社會價值認同等精神方面的需求遠不能夠得到滿足;
“空巢”、獨居老人不斷增多,不同程度造成老年人精神生活貧乏,心理健康較差。

(五)老齡工作機制不夠完善。一是基層老齡工作機構與隊伍建設比較薄弱。部分鄉鎮沒有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一般依託在老年人協會,從事老齡工作的人員多數年齡偏大、文化素質較低,影響老齡事業的發展。二是部門工作合力不足。法律賦予政府的職能分散多個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夠,未能形成整體合力。三是經費保障機制不夠健全。工作經費沒有隨着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加。

三、今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一是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推動老年人法律法規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增強全體公民自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幫助老年人提高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營造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和道德環境。二是大力倡導尊老、敬老、孝老的社會風尚,特別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敬老道德教育,強化道德激勵和約束機制。加大對家庭成員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規定的宣傳,促使全社會正確認識法律規定的權利義務,推動家庭落實贍養、扶養責任,自覺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形成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是加大關愛力度,着力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健全完善老年人精神關愛制度,培育發展老年人精神關愛服務隊伍,積極探索和實踐關愛方式方法,努力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多層次、個性化的精神關愛服務。

(二)強化養老服務能力建設。一是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養老設施規劃,充分發揮現有養老設施作用。加強福利院、敬老院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有機結合的養老服務模式,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市場化有償服務和志願者公益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二是完善和落實發展養老服務業在用地、税收、財政、金融、牀位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積極推廣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運營模式,逐步形成跨行業、廣覆蓋的養老服務產業集羣。三是加強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加強對養老護理員的專業培訓,支持引導大專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大力培養養老服務方面的專業人才。加大養老服務就業扶持力度,鼓勵大專院校對口專業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提升養老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快推進醫養結合。一是加大醫養結合的研究探索力度,積極構建養老、醫護、康復、臨終關懷服務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與醫護服務的便捷對接。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專科和老年病門診,增加老年病牀的數量,配強專業醫護人員,努力滿足老年人的醫療和康復需求。二是充分發揮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作用,將其作為醫養結合的支持平台,鼓勵支持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合作,委派醫生上門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一站式服務。三是加強基層醫療衞生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完善家庭醫生制度,開展居家護理服務,不斷提升醫療衞生服務能力和水平,讓老年人能夠就近享受到較高水平的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康復治療服務。

(四)加大維權工作力度。針對新形勢下老年維權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大膽實踐,開拓創新,形成共識,促進形成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制度和機制。加強老年維權工作力度,公、檢、法、司等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基層為重點加強對老年人的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工作。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涉老糾紛,防止矛盾激化,維護社會和家庭穩定中的作用,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五)健全老齡工作機制。一是重視老齡工作。把應對人口老齡化作為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堅持協調各方、規劃引領、持續推進,研究制定老齡工作的“責任清單”,科學分析和把握我市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進一步明確老齡事業發展的重點領域、目標和舉措。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明確的工作責任單位,切實做好日常工作的領導、協調作用,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各自責任,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隨着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老齡事業發展經費,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四是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做好老齡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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