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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協議書4篇 《協議書:土地的歸屬取決於我們的承諾和責任》

土地的協議書4篇 《協議書:土地的歸屬取決於我們的承諾和責任》

此篇文章主要介紹土地協議書的定義、意義及其重要性,以幫助更多人瞭解土地協議書的相關知識。土地協議書是一種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記錄了土地的使用權、管理及轉讓等相關事項,對土地相關業務具有重要意義。

土地的協議書4篇 《協議書:土地的歸屬取決於我們的承諾和責任》

第1篇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原則;有償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一間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圍牆外,土地面積為xxxx平方米。其中甲方所擁有的原街坊路的面積為xxxx平方米,屬於提防的土地面積為xxxx平方米。

2、現甲方願意將一宗於家昂擴建區域東北角;臨街龍山路,面積為xxxx平方米的土地與乙方一宗於甲方已建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甲方圍牆外,面積為xx平方米的土地;進行等面積置換;

1、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逐步把只換回來的土地進行回填,並負責修築塊石擋土牆,保證乙方廠區的安全,但我方砌築的擋土牆的牆角將被至原圍牆以外xx米

2、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擴建區域哦那個被叫、臨街龍山路,面積為xxx平方米的土地歸乙方所有。乙方位於甲方已建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圍牆外,面積為xxx平方米的土地歸甲方所有,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1、在土地置換過程中,甲方承擔土地契約税和交易費用。

2、甲乙雙方的土地置換應以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議上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公正單位執一分。

土地的協議書4篇 《協議書:土地的歸屬取決於我們的承諾和責任》 第2張

第2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將 所屬土地約 平方米的土地無償提供給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1、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 該土地乙方用於存黃土,使用後乙方負責把土地恢復原貌。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方因土地閒置,自願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於**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於**********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於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築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為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員會水文觀測站和辦公用房建設,確保水質安全,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有關征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需徵土地類型、坐落地點、面積、四周界至為:

二、徵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其徵地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標準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條和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並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尋府發[20xx]5號文件規定執行。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費(附着物補助費)合計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為 元,(¥: 元)。

三、付款方式,此款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由甲方通過一卡通賬户一次性付給乙方,款付清後,乙方將土地交付給甲方使用。

四、所徵土地範圍內涉及的臨時建築物(附着物)、青苗等由乙方負責拆除、清理。

五、土地徵用後,乙方不得阻攔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間,如出現土地權屬方面的爭議,由乙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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