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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4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保障萬無一失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4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保障萬無一失

安全生產協議書是企業與員工之間保障生產過程中安全的重要文件,其內容涵蓋了各種安全事項和責任分工。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簡潔明瞭的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以便企業能夠更好地管理和保障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4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保障萬無一失

第1篇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監督站的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

1、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底,預防為主。

2、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從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施、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項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7、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設備,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合同生效。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4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保障萬無一失 第2張

第2篇

為了儘可能使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確保一年平安。公司與各車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特約定如下:

二、 甲方不定期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例行檢查,如有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並跟蹤整改結果

三、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乙方員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作業指導培訓

一年內乙方沒出現安全生產小工傷,甲方年終獎勵乙方主任300元;

一年內乙方如出現安全生產小工傷,乙方車間主任負領導責任,捐出30元/次

五、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維護甲方安全消防設施,如不小心損壞協同甲方安排修好

六、 乙方對甲方提出安全生產整改意見應無條件加以整改

七、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始終確保主幹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設施前1米區域,嚴禁堆放物資

八、 乙方車間主任應加強對本車間員工安全教育和工作監督,特別防止員工違規操作

九、 乙方負責人務必要提高警惕,特別杜絕本車間員工出現安全問題

十、 乙方應至少每月1次開展安全生產自檢,及時解決自檢中發現不安全隱患,涉及用電問題,及時通知電工解決

十一、每天下班前,車間主任應檢查車間所有電源、窗是否關閉

十二、對甲方值班幹部提出,下班前沒關好電源或窗等問題,務必認真加以對待,並儘量避免下次出現同樣問題。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3篇

為了切實落實好《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xx]0446號)文件精神,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結合當前施工安全實際對北京花園商貿批發交易大樓工程提出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管理系統,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依法辦理有關申請批准手續,加強對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監督。

3、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管理。對施工單位執行安全生產強制性規範標準的重點監督,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處理。

1、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以國家和本市的工期定額為依據,確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建設單位要求縮短工期的,必須明確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和措施費用。

2、建設單位必須向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燃氣、自來水、排水等地下管線資料,應提供而未提供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處罰。

3、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應依法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嚴格審查,並對施工安全生產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對於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措施不到位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內容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得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蒸申請表中籤字。

4、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監理中,應當監督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工程監理單位發現存在施工安全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節嚴重的,可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並及時向建設單位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施工安全生產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合與施工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施工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較強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安全技術措施。

7、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在施工時,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

8、施工單位必須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按照規定及時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9、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企業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或辦理分包項目合同備案,或不具備安全保證措施和上崗資格的,不得進行項目施工。

第4篇

為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一)為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核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核,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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