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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政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計劃

2019年民政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計劃

一、2019年民政工作實施情況

2019年民政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計劃

(一)以人為本,為民解困,構建多層次社會救助保障體系

1.着力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根據《2019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實施意見》要求,聯合縣財政、縣扶貧辦出台了《關於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標準的通知》(會民發〔2019〕7號),從2019年7月1日起,將我縣城市低保指導標準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即城市低保一類對象由43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城市低保二類對象由36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城市低保三類對象由310元/月提高到380元/月;
從2019年1月1日起,農村低保指導標準由3480元/年提高到3960元/年,即農村低保一類對象(全額兜底對象)由29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農村低保二類對象(含差額兜底二類)由210元/月提高到220元/月,農村低保三類對象(含差額兜底三類)由150元/月提高到160元/月;
城鄉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別不低於360元/月和210元/月,均已實現按月發放。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縣有城市低保對象461户687人,已發放城市低保資金318.8萬元(含5-11月價格臨時補貼資金7.3萬元);
農村低保對象3638户6039人,已發放農村低保資金1703.18萬元(含5-11月價格臨時補貼資金63.95萬元)。城市低保累計月人均救助水平達到363.5元,農村低保累計月人均救助水平達到225.9元,超額完成全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任務。

2.上半年醫療救助工作成效顯著。為我縣城鄉居民發放1-6月醫療救助資金763人次116.8474萬元。

3.積極落實臨時性生活救助制度。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殘困難人員參加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的方式進行了全額資助,共計資助1571萬餘元;
於5月份、12月份分別下撥鄉鎮臨時救助資金460萬元、610萬元,大力緩解了全縣貧困羣眾因突發性、臨時性等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性的家庭困難。

4.特困供養保障有力。為加強對我縣12所鄉鎮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我局聯合縣消防大隊、縣應急管理局對敬老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了兩輪檢查,民政部門每月進行不定期抽查,將安全生產檢查納入常態化。自2019年1月1日起,將特困分散供養對象供養標準由4420元/年提高至7200元/年,特困集中供養對象供養標準由6708元/年提高至9600元/年,全縣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特困照料護理費用分別提高到2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縣共有特困供養人員928人(含城市特困供養10人;
農村集中供養174人,農村分散供養744人)。全年發放特困供養對象資金792.6萬元(含5-11月價格臨時補貼9.6萬元)。為特困供養對象購買了住院期間的照料護理保險,有效地解決了特困供養對象後顧之憂。

(二)加強基層政權組織建設

1.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地名錄典志的編纂工作。目前正抓緊數據合攏和收集,預計2020年完成市級編纂任務和本級編纂工作。

2.大力推進對縣城擴容提質後的道路、橋樑、廣場命名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局班子會研究、向領導彙報、公示等形式,形成了《會同縣城市道路、橋樑、廣場命名方案(送審稿)》,經7月3日縣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於9月12日經縣人民政府批覆,全縣新命名道路25條、廣場6個、橋樑6座。

3.深入開展平安邊界創建工作根據湖南省民政廳印發的《關於2019年平安建設考評細則》精神和市民政局的統一部署,我縣圓滿完成了與洪江市邊界聯檢工作。一是出台了《會同縣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明確界線管理機構,落實邊界管理人員,把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任務列入邊界聯防聯治和邊界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內容容,做到管理隊伍健全,工作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處處到位;
二是制定了《會同縣民政局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實施方案》,詳細明確了工作內容、措施、時間安排和保障落實等;
三是健全機制,確保邊界地區社會的長期和諧和穩定。建立了走訪對話制度、糾紛排查制度、糾紛應急處理機制、邊界聯防機制、文體聯誼制度、界線管理信息通報制度,為我縣平安邊界創建活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4.積極推進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工作。為提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實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樹立文明向上的村風民風,一是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制定了《關於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實施方案》。二是以人為本,積極參與,聯合相關部門出台了《關於開展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修訂工作的通知》。

5.深化村民自治工作。深入開展城鄉居民依法自治工作,大力提升居民民主監督、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的民主自治意識。通過建立健全社區自治章程、居規民約、依法治社區規劃、民主評議制度、居務公開和財務公開等制度,形成社區黨支部領導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實現了全縣社區綜合服務站和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全面覆蓋。於9月新成立了連山工業園社區居民委員會。

(三)着力解困,嚴格管理,推進民政各項工作協調發展

1.加強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一是努力創建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窗口單位,嚴格程序,持證上崗,亮證服務,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化建設保障水平。8月底,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了湖南省統一電子印章印模採集工作。紮實開展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於9月5日出台了《會同縣關於做好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將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現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數據補錄入數據庫,有效預防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9月起,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婚姻登記個人信用風險告知書〉的通知》要求,在辦理婚姻登記時,當面向所有婚姻登記當事人進行信用風險提示,請當事人簽名確認並按指紋,登記完成後,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告知書與其他婚姻登記材料一併歸檔保存。

全年共辦理結婚登記1676對,離婚登記908對,補領證件342對,出具證明、查檔519人次,婚檢1514對,辦證合格率達100%。

2.積極主動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全年共救助來自全國各地的流浪乞討人員1025人次,救助資金14.1萬元,遣送流浪救助對象25例。

3.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按月足額發放。自1月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標準由660元/年分別提高到720元/年。全年共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574.19萬元。

4.着力提高孤兒保障標準,加強棄嬰收養管理工作。現有孤兒80人(散居孤兒),孤兒供養標準(散居孤兒)由800元/月/人提高至950元/月/人;
集中供養孤兒由1200元/月/人提高至1350元/月/人,全年累計發放孤兒生活費95萬元。全年共計辦理棄嬰收養手續21例;

5.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對縣城未成年人保護對象實行建檔建冊,跟蹤回訪。在全縣設立了2個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關愛中心,有2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試點村兒童之家,分別為連山鄉連山村、大坪村;
各村設有主任一名,輔導員一名,專門對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心理進行全方位的梳理幫助。

6.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組織全縣離退休幹部開展“重陽節”等相關老年活動,紮實開展敬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7.慈善募捐工作。全年共計銷售福利彩票1633萬元。

8.積極落實慈善救助政策。全年共募集慈善資金28萬元,主要用於貧困村受洪災毀損公路的修復;
對貧困户受災毀損的入户道路維修;
對在校困難學生的助學及加強對貧困村的公益事業發展等。加大慈善助學力度,選送了6名貧困應屆國中畢業生赴揚州商貿旅遊學校、江蘇汽車技師學院學習專業技能,為其免除了學費、生活費、往返交通費等學雜費,大力緩解了貧困家庭教育支出壓力。

9.加強革命老區建設。於9月啟動對《會同縣革命老區發展史》的編撰工作,成立了《會同縣革命老區發展史》編委會,即將全面完成編撰出版工作。爭取老區常規項目4個,爭取資金10萬元,主要用於加強農村基礎建設。

10.大力提高社會組織管理力度。全縣現有社會組織102家(不包括備案類),其中正式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30家,社會團體72家。按照縣“兩新”工委要求,全面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已納入黨建基數的社會組織40家,單獨組建黨組織25個,聯合組建黨組織3個,覆蓋13家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執法監管,與教育、公安、發改、人力資源保障、食品藥品監督、消防、林城鎮等部門建立了聯合執法機制。按照政府採購程序和湖南樂善社會工作發展中心簽訂了《會同縣2019年社會組織孵化基地運營合同》,全面開展對本縣社會組織的培育和孵化活動,目前已正式入駐6家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正在孵化2家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11.助力脱貧攻堅。一是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實行局領導班子聯繫村責任制,積極參與“四支隊伍集村部”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幹部職工在青朗侗族苗族鄉蛤蟆塘村聯繫幫扶2—4名扶貧對象,每名幹部職工每月至少下村一天,對扶貧幫扶對象進行政策宣傳,幫助其制定扶貧幫扶措施,發展生產,鞏固脱貧成果。三是重點抓好“同標準”、“雙納入”。實現農村低保標準和國家扶貧標準的“兩線合一”;
主動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户納入農村低保保障,將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納入建檔立卡範圍。

12.大力推進“五化民政”創建工作。在人本化方面,加大民生資金保障力度,積極爭取上級建設資金,推進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積極推進縣殯儀館火化車間及附屬設施、公墓區一期項目建設;
引進了醫養結合“民康醫養中心”項目。在法治化方面,聘請了法律顧問,不逾法律紅線,不觸法律底線。在標準化方面,認真貫徹執行民政領域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根據實際研製內部標準,構建標準化工作機制、建立標準化工作隊伍。聯合縣財政、縣扶貧辦出台了《關於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標準的通知》(會民發〔2019〕7號),實現了民政重點業務領域和機構管理建設等方面的標準化。在信息化方面,以電子政務網為依託,以民政專網為平台,積極搭建民政數據信息平台。在社會化方面,為切實提高基層民政經辦服務能力,我縣18個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於5月10日掛牌成立,各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均已到崗開展社工服務;
推進"三社"(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聯動,組織“三社”開展社會工作宣傳週,推動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項目。

(四)保障民生,求真務實,快速推進民政基礎設施建設

1.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老年福利服務中心接收社會老人52名,特困對象4人,優撫對象3人,大力緩解了我縣養老服務領域難題。嚴格養老服務機構制度管理,大力提升養老服務質量。

2.大力推進縣殯儀館、火化車間及配套設施、公墓區項目建設。縣殯儀館主體工程已完工,於6月18日已進行預驗收;
火化車間及配套設施項目已於8月22日正式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83%的工程建設進度。公墓區一期項目已於11月22日開工建設。

(五)大力加強招商引資工作

引進湖南章波堂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以“公建民營”的方式承載精神障礙患者、殘疾人康復和託養、失能失智老人、流浪乞討人員的救治、康復、安置,以及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服務需求,提供普惠性的養老服務包。該項目計劃引資2660萬元,經縣人民政府同意,選址為原巖頭鄉政府大院,於9月20日已簽訂項目協議。現該項目已進入提質改造裝修階段,擬於2020年試運營。

二、當前民政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我縣是貧困山區縣,貧困人口多,縣級財政相對困難,無力對民政事業投入更多資金,一些民政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滯後,與民政事業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羣眾的期待差距還很大。二是民政業務基礎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水平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三、2020年民政工作計劃

(一)大力提升社會保障標準和救助水平 

1.強化社會兜底保障,助力脱貧奔小康。全面規範農村低保制度運行,完善農村低保和社會保障兜底脱貧工作長效機制。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穩步提高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孤兒保障標準。全面開展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提升精準救助水平。

2.加強特殊人羣救助體系建設。做好睏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繼續落實和規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繼續做好睏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的信息排查和救助管理。加大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着重抓好巡查、甄別、管理和遣返環節。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專項行動,充實基層兒童工作力量。健全孤兒保障制度,落實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統籌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保護中心設施建設。

3.加強福彩銷售站點規範化建設和隊伍建設。進一步規範福彩發行費和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率。引導各類慈善組織參與脱貧攻堅。

(二)着力增強社會養老服務能力

以“民康醫養中心”招商引資項目為依託,積極爭取上級資金,重點推進養老機構的建設。擬對入住率較低、交通不便、硬件設施較差的敬老院進行整合;
擬新建一所擁有100張養老牀位的中心敬老院;
加快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提質改造。

(三)推進基層治理方式創新

進一步健全村(社區)自治章程、居規民約、依法治村(社區)規劃、民主評議制度、居務公開和財務公開等制度,形成村(社區)黨支部領導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廣“全能社工”隊伍打造工作,充分發揮社工服務作用,打通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

(四)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大力降低社會組織登記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健全直接登記與雙重管理相結合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

(五)提升專項事務服務水平

1.加快民生重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的重視支持,加快推進殯儀館、火化車間及配套設施建設;
完成救災物資貯備倉庫建設;
完成公墓區建設,大力推進殯葬制度改革。

2.開展區劃地名和婚姻、收養工作。完成地名錄典志的編纂工作。加強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依法開展棄嬰收養工作。

(六)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

1.加強廉政反腐建設。認真組織學習中央、省、市、縣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精神,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成效。切實築牢全縣民政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防線,增強反腐倡廉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有效預防職務犯罪。進一步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外監督機制,做到有效預防民政腐敗。

2.深入推進“兩個責任落實”。進一步推動領導班子主體責任和紀檢監督責任的落實,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3.加大對民政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對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專項資金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專項資金正確使用、有效管理、安全運行。

(七)積極開展“五化民政”示範縣創建

深入開展人本化、法制化、標準化、信息化、社會化的“五化民政”示範縣創建工作。以“五化”民政示範縣創建為契機,推動加快我縣民政事業的發展,確保民生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更加有力,逐步實現民政事業的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化民政事業發展體系。

標籤: 民政工作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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