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一号简历网 >

热点 >合同范本 >

人事合同书模板5篇

人事合同书模板5篇

我们在动笔制定合同之前,是要认真思考自己的权益和想法的,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利益,我们需要制定出一份合理规范的合同,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人事合同书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人事合同书模板5篇

人事合同书模板篇1

甲方: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被代理人员为 等共 人,人员名册附后。),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1、人员人事关系接转;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3、代缴养老保险;4、代缴失业保险;5、代缴医疗保险;6、代缴生育保险;7、代缴公积金;8、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9、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工龄年限核定;10、办理外地人才引进;11、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12、人事档案管理;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14、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5、代办各类考试报名;16、有关人事政策咨询;17、有关单位人员档案工资审核报批。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乙方每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将按当年的平均基数报社保部门。基数一经报出,乙方不得修改。如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为其办理终止手续。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款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四)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六)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七)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八)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1999]27号文件规定,已在各人才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口必须迁出:1、与人才服务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2、工作单位已建立了集体户口的;3、具有固定合法住屋的;4、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87258826 传真:

邮编:315016 邮编: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合同书模板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人事合同书模板篇3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xx]46号文件)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名册(表)

人事合同书模板篇4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颁发《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韶府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六条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外省、市在本市及驻本市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八)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

(九)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国有和非国有单位需要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一)党政群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进的工勤人员;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种各类相关人员。

第七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单位代理,也可以实行个人代理;可以全员代理,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代理。

第八条以下人事代理的内容可以全部委托代理,也可以部分委托代理:

(一)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招聘业务;

(三)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四)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五)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六)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鉴证;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委托单位、个人收缴社会劳动保险费、住屋公积金等;

(八)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初次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等手续;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办理档案工资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业务;

(十一)代管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党员组织关系;

(十二)出具户口证明材料或者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协助管理相关的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资格)的考试、评审的有关手续;

(十四)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业务。

第九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条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1、企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3、个人委托,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方填写人事代理专用文书表格:

1、单位委托:填《人事代理合同书》、编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2、个人委托: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四)委托方和人才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五)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代理合同应当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代理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有违反人事代理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违反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依据人才流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失业后委托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间失业的人员,凭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人事代理机构的审查意见,由同级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办理失业登记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人事合同书模板篇5

甲方: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聘用个人):

根据镇政发[1997]175号《关于批转〈镇江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甲方受乙方委托保管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三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从 年 月 日起至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时止。

二、委托保管期间,丙方的工资福利、病残伤亡等事宜,由乙方与丙方以合同协议确定。乙方与丙方应按规定缴纳丙方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以及住屋公积金。

三、委托保管期间,被代管人个人身份不变,有关工龄计算、年报统计等事宜,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与丙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丙方的一切法律行为甲方概不负责。委托保管期间,丙方新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应及时转交甲方审核,并存入丙方档案。

五、委托保管期间,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中止合同手续。

六、委托保管合同终止后,乙方、丙方需及时办理丙方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保留丙方的人事关系。

七、管理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合同期内,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1、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 2、挂靠组织关系 3、户籍、粮油关系 4、调整档案工资 5、职称评审 6、出国政审 7、聘用合同鉴证 8、转正定级 9、其他。

九、合同由三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签: 合同书 模板 人事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yhjlw.com/redian/hetong/18jn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