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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合同推荐6篇

劳动就业合同推荐6篇

我们写的合同想要获得别人的认可就一定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条例,当事人只有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这样拟定的合同才有意义,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劳动就业合同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劳动就业合同推荐6篇

劳动就业合同篇1

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算不算劳动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对一宗医学院毕业生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上述问题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业协议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被扣,她起诉医院

冯某系吉林医药学院毕业生,20xx年4月24日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年7月12日,冯某与医院签订了《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其中规定“冯某跟班期满并获得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医院连续服务5年以上”“跟班学习期间医院暂不负责冯某的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

双方签订协议书的当月,冯某进入医院工作。20xx年9月冯某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冯某离开医院。但医院以冯某未达5年服务年项为由,扣留了冯某的个人档案,也未给冯某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冯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为劳动合同;《协议》中的上述2条规定无效;判令解除合同,医院归还档案,并赔偿因此给冯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医院辩称医疗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每位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我国医疗规范要求医院提供培训机会,发放补助。冯某仅在医院进行培训学习,她没有医师资格,不可能与医院形成劳动关系,双方是培训关系。

她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经审理后分析,医院与冯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本案裁判的关键。根据原、被告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原、被告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以及冯某在医院的活动看,冯某在医院的管理下协助医师开展工作,虽然也参加各种培训,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时由医院支付工资。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院以学习为主抗辩,缺乏证据。

由于冯某与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从其性质和内容看属于劳动合同。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是有效的。医院未给冯某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违反相关规定,冯某以此主张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于法有据。

医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而收取并保管冯某的个人档案资料,因该协议书的解除,医院应当将个人档案资料返还给冯某。冯某主张医院赔偿其财产损失,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该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劳动就业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_____________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月(件、时),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依1

法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篇3

大学毕业生在正式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就业协议在先,签订劳动合同在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但你也许并不明确这两者有何不同,因此不能完全明确自己的责任与应当享有的权益:

毕业生琳琳,寒假期间在某地就业市场与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当地人事部门业盖章进行签证,随后将协议书寄到学校,学校毕办盖章同意。后来琳琳又参加某银行组织的面试,该银行表示同意接收,她向学校毕办索要就业协议,毕业办的老师解释,因她已和某企业签协议,如要再和银行签协议,则应先承担违约责任。琳琳表示很不理解。

像上例这样对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还缺少真正的了解,因此不明确自己对所签协议的用人单位负有何种的责任的情形在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者中确实存在。的确,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他们的共同之处与区别分别在哪里呢?我们大致可以进行这样的归纳:

相同之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 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方面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不同之处表现在:

(1) 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而就业协议因目前无《就业法》,也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法规,因此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 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行为,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业协议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签证机关(人事部门)介入。

简单地说,两者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法律力度较大,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一旦签订,就必须遵守,一旦有违约现象,必须付出应负的责任。而协议带有双方协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违约,后果比合同要轻一些。

劳动就业合同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年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截止日期 年月日 ,其中试用期 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三、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应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天。

甲方 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则、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措施。根据从事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甲方指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式。乙方遵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

4、劳动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1、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扣或者五拖欠乙方工资。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已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损失。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的相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劳动就业合同篇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________________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________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__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负责人)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就业合同篇6

盘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那么,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呢?今天,就让广州新东方烹饪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汪主任给大家做个简单分析: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同之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通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这一点上,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3)法律依据一致。由于就业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录用、接收之后,要有见习期(或试用期),最低劳动年限的规定,这与劳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因此就业协议应当遵循《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发生争议纠纷,应依法解决。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从事方面的规章。而就业协议因目前无《就业法》,也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法规,因此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业协议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签证机关(人事部门)介入。

(3)内容不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详细,而就业协议的条款就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协议适用的人群相对单一,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屋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

充,日后订立

?摘要】: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由于许多大学生都需要在正式毕业前寻找工作,而用人单位也担心应聘人员脚踩多只船,所以,在当前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广泛适用。由于就业协议本身不是劳动合同,关于就业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多见,实践中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受到挑战。本文主要比较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异同,从而为认清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顺利解决关于就业协议纠纷提供借鉴。

?作者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关键词】: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法律责任

?分类号】:

?正文快照】:

近年来,随着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毕业大学生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之前都要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协议》。其中,《就业协议书》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高校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而聘用协议是对就业协议的补充,聘用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对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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