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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8篇 安全第一,共建安全!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8篇 安全第一,共建安全!

本文将围绕“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展开讨论。作为一个公文网站地编辑,我们深知施工安全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这篇文章将介绍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的作用、内容、签署流程等方面,以期促进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8篇 安全第一,共建安全!

第1篇

为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工作目标,特与项目经理部技术副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

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技术问题。从技术上负安全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和验收。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负责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工程工伤事故分析会议,提供技术鉴定意见和改正措施。

4、负责职工安全技术教育。负责安全防护传统工艺的'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内容要全面、真实。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7、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负有责任。参与施工生产中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外架(含挑、吊、挂、爬架)、井架、安全网、吊篮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8、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目标及责任制考核,分公司每季度依据《施工管理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对考核情况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或给予批评及经济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分公司、项目部及项目技术副经理各一份。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8篇 安全第一,共建安全! 第2张

第2篇

为了加强校园内施工现场与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治安、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在__学校校园进行施工的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在入校施工前与学校签订《__学校入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应将施工队入场情况及时通知承担学校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未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禁止施工。

(二)及时到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进校5日内,工程负责人要将施工项目、人员名单、施工值班住宿情况、工期等报学校承担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安全组织并逐级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例如:施工现场的围挡,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别要做到施工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要实行硬隔离,同时确保塔吊活动的辐射区域不得经过未经硬隔离的教育教学区域。

(五)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施工单位由校内向校外运送各类物品必须向校门卫出示出门条方可出校。

(六)加强思想教育。施工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

(七)把好政审关。施工单位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有关部门备案。

(八)积极做好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等,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组织必须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施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必须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有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认真学习落实责任。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遵守学校的消防管理规定,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制定应急预案。对于本单位所负责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施工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消防技能,使义务消防员能做到“四会”即火灾隐患会排除,遇到火情会报警、初期会火灾会扑救、组织人员会疏散。

(六)消防器材要完善。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的特点、施工材料性质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七)加强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施工单位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校内居住地(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用气的现象。

(八)加强动用明火的.管理。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施工时,必须提前向学校申报,未经申报审核的,不得动用明火施工。经批准动用明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事电焊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持证上岗,明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九)加强校园内挖掘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需要在校内进行挖掘施工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经批准并确保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施工。

(十)火灾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火灾,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水灾,及时报警,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一)遵法守规,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车安全措施,责任应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或租用的机动车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三)低速行驶,办证通行。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入学校后限速5公里,严禁鸣喇叭;长期入校施工车辆(15天以上)应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重点时段,禁止通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进入教学区(时间:早7:40—8:10、中午11:40—12:10、晚4:00—4:30),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五)专人指挥,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校时,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校园内的行车安全。

(六)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施工单位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七)承担责任,及时救济。凡因施工单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因交通事故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施工单位负责。

(一)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载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共同参与到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监管。学校要在校门口及施工现场附近悬挂关于确保学校施工期间师生人身安全的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人员在学生下课期间到施工现场附近进行巡视,严禁学生到施工工地及附近玩耍、逗留观看,并做好巡视记录。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登记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学校要结合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和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学校复印一份送交教育局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3篇

【篇一: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颜色、尺寸、字体要求必须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必须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内容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必须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必须同时符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等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积极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必须保险。

上述安全目标和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责任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责任书目标情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二: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二、甲乙双方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必须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认真执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特别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三: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篇四: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第4篇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全体人员及各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一、积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 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奖金分配、争先创优活动挂钩,实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制”。

2。 各工种、各班组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各自办好自己的事,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3。 工作中,特别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情发生。

4。 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电的使用管理,并做好防雨、防汛、防火、防盗工作。

5。 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临时工(劳务合作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树立起自我保护,且防止伤害他人的安全意识。

6。 各施工队要加强对工程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把安全生产关。

7。 搞好职工的饮食卫生安全,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8。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施工单位的水泥、外加剂等库存物资要根据材料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2。 砼拌合站必须配备完善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电管理,以防火灾发生,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对于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用安全带和设置必需的安全网,并经常检查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与承受力。

4。 重要施工路段、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语。交叉路口、立交桥两边要竖立反光警示牌或悬挂指示灯,提示司机限速并注意运行安全。

5。 对于易塌方路段及大桥、高架桥等关键部位,项目经理部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不留隐患。

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要求钢筋工、起重工、砼工必须配备劳动保护手套和耐磨胶鞋,卸水泥工配备专用工作服和口罩,以加强劳动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对于电工人员,则配备安全带、高压绝缘鞋等。

四、积极开展用电宣传活动 派专人定期测定安全设备和线路绝缘程度,对电器设备进行清网检查,试验和维修,加强对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的管理。电闸、电源开关不能露天设置。

1。 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传达有关交通驾驶及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的'责任心。

2。 严格执行“筑路机械保修、严禁病车上路”的规章制度。

3。 确保工地施工车辆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牌无证车上路。

使用合法的爆破队伍,爆破队伍及人员有关资质证书须当地派出所、区、市公安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并登记备案,爆破队伍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过项目部综合办批准开信,项目经理签字,派出所核对盖章;凡炸药用量在百公斤以上的爆破施工,必须报请区局治安科,及当地派出所,由以上部门派员现场检查爆破程序,监督疏散过往人群、车辆;凡当天未用完炸药必须于当天晚上6:00以前送往当地派出所爆破物品管理站保存,第二天用时再予提取。

8。 施工场地、拌合站、预制场内工伤事故死亡率:0 9。 施工场地、拌合站、预制场内工伤事故重伤率:0。24% 10。 职工违法犯罪率(治安拘留以上)不超过职工总数的0。1% 11。 刑事案件发案率:0。5% 12。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13。 安全劳保用品配

14。 项目部内部矛盾纠纷的处理成功率达100%,杜绝民转刑案件集体上访和群众性闹事等事件的发生。

年终经检查考核,上述各项指标有其中之一未完成的,即为本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施工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施工队进行处罚,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第5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年度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第6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强化责任,确保省建设厅和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20xx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杜绝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监管责任范围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3、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指标:市监管工程不少于40个(含海沧区域内4个)、翔安区不少于5个、同安区不少于5个、集美区不少于5个、湖里区不少于4个、思明区不少于4个、海沧区不少于4个(含工程质量市监管工程);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数量力争不少于各自监管在建工程总量30%。创建各类优良工程数量多于20xx年。

二、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体系要充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职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备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和交通、通讯等装备及设施,保证足够的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工作(各区建设局含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工程)。完善“两场联动”机制,大力推行差异化管理,加强工程监督巡查。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研究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伤害、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及高切坡坍塌、高层在建工程火灾”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措施,限制采用人工挖孔桩,系统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认真执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台风汛期、高温季节预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施工重点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监督,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以及节能验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工作,密切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的联动,加强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如楼板、砼强度、钢筋、楼层净高、渗漏等)检测抽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依法查处、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危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为。

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企业。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要经常跟踪检查,定期通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责任目标工作成绩显著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对因管理不力、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由单位第一责任人(或其委托的分管领导)主持,分析、研究、部署、检查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六、完善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警示和约谈等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出现严重问题或事故已给予监管警示的,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对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发生事故企业要及时予以约谈,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

七、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督促、协调责任单位组织演练,提高险情应急处理组织协调能力。完善和落实事故隐患、险情举报投诉和及时现场处理制度,并确保应急抢险人员及救援队伍、经费、物质、设备的落实。

八、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建筑工人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创优激励机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创建优质工程活动,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

监管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属火灾、坍塌、中毒、倒架(包括塔吊、施工电梯、施工脚手架)等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以电话、口头和书面快报形式报告市建设与管理局;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设a、b角)为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络员,负责日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联络工作,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并于本责任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分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领导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号码(包括手机、家庭电话)书面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伤亡人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2.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6.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8篇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各项目部签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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