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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协议书5篇 火灾警示:必备消防协议书

消防协议书5篇 火灾警示:必备消防协议书

本文介绍消防协议书的相关内容。消防协议书是指在建筑物、场所等潜在火灾危险较高的地方,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由相关方共同签署的协议,旨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预防和逃生演练等。

消防协议书5篇 火灾警示:必备消防协议书

第1篇

甲方:北京东和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房、物、财产安全及施工队伍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情况、安全制度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做好施工队伍消防安全生产、遵纪守法、严守规章制度等教育,协调乙方与城管、公安、消防等关系,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安全。

2、甲方会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居住区、材料加工区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直至停工整顿,所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乙方必须持有当的劳动部门颁发的《施工作业安全资格证书》。并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消防安全制度,设置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志,明确消防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管理。

3、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4、乙方在施工中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木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含无交通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具)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或《驾驶证》上岗,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用品。

5、乙方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沫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易燃物品必须设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负责人。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的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死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所在人民检察院),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经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等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事故调查以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甲方及有关部门酌情派人参加。事故原因查清后,甲方退出调查组,所有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二份。

消防协议书5篇 火灾警示:必备消防协议书 第2张

第2篇

由于近期天气干燥,即日起将进行安全自检和不定期检查。各租户要引起重视。对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双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各租户负责赔偿。

1、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如果装修、装饰,须事先书面通知房东,经房东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施工。

3、租户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自检工作,并配合房东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

4、房屋内、楼道楼梯上下禁止吸烟,严禁四处扔烟头。哪间门内门外发现有烟头罚款1000元。不服教育者请退租。为了大家的安全,请配合检查和严格遵守规定!

5、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生产、经销、分装、储藏化学危险物品、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6、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取暖器、热水棒、热水壶等易燃用品;私自使用出现危险,给房东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犯规定者承担责任。

7、各租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移动接线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串接使用,如发现屋内插座有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房东。

8、各租户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的设备不应超过供电线路及设施的额定负荷。

9、各租户使用各类充电器,用完必须拔下来,人离开房间后必须拔下断电。严禁人不在长时间插电。

10、各租户必须接受房东监督与检查,租户对房东指出的消防隐患或不安定因素,需按房东要求整改。

11、《消防安全检查通知》及《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与租户执一份,自房东与租户签字之日生效,各租户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第3篇

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在建腾冲县中房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合同条款如下:

3、 工程内容:室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工程、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泵房及水箱间工程。本工程不含水泵接合器的挖沟及砌井的工程量。(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按预埋管,不含配管的工程量。防排烟及水泵房不含电气的一次接线。水箱间不含水箱的给水和泄水管的工程量)

本工程一次性包死价为玖佰万元整(消防工程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施工过程中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85%;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3%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分三次扣回。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按照国家水、电收费标准收取乙方费用)和其他施工专业队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5、甲方负责协调非乙方施工的消防专业队伍消防验收的协调工作。

2、 保证按照国家及行业安全规定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3、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取得消防合格验收证书,工程完工,在交工前应负责全部工程及设施的保管,并清理好场地。若工

程未通过验收前,由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篇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新世界"梦湖香郡"别墅社区(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梦澜轩幢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5篇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消防安装承包合同文本。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

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

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元/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元/每平米。此价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

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

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

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

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动乱、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

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职能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5、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合同范本《消防安装承包合同文本》。乙方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必须报甲方备案。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质量事故处理。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中如果出现了质量事故,属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的,解决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所属施工管理人员、所属工人的安全负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原则执行: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3、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人。

5、负责与本工程建设方、设计方、监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及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

7、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他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

8、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房间及铁床。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工程款(劳务费)。

2、按照本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下发的其他书面文件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其他施工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3、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机械设备的费用。

4、按工程施工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进场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和建设单位、发包人的要求,加强对所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管理。承包人所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任何违法乱纪情况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及当事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如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和损失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消除影响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履行相关责任,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劳务费)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5、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劳务人员从业的相关合法手续。

6、遵守项目业主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ェ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承担所有责任。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8、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文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一切责任。

9、按照发包人和本项目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区内,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各停放和材料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工程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文明施工管理上出现了任何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发包人关于火工产品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视其后果,除须承担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外,发包方还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火工产品材料费用和各种相关责任。

12、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决定的各种穿插作业,并负责保护好其他工种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甲方所购进场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除大型设备外),由乙方负责下车并搬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堆放好,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金额之内。不得另行计算。

14、乙方对其所需的工程材料具有保管的责任。对进场的乙方所需的工程材料(从甲方材料库房领出的材料)必须进行有效的保管,及时地清理、归类、并转到安全的地方堆放好各种材料,严防材料的损失。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加强对所用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除有权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得造成工程材料的浪费。如发生材料用量超过定额规定数量时,超量部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场,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60%,剩余的40%作为乙方补偿给甲方组织后期施工作业队的价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维护甲方权益,不得出现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及转让,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协调发生的费用。

3、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无条件解决。

4、因乙方安装质量问题,引起通不过验收,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1、本协议丁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还须一次性向另一方(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支付已完工程量部分60%的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剩佘部分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及工期和其它损失的补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劳务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担未付工程款部分的资金利息。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自然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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