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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3篇 防溺水责任书:守护幼儿安全之道

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3篇 防溺水责任书:守护幼儿安全之道

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是一份重要文件,旨在确保幼儿园师生在校园内安全度过每一天。该责任书涵盖了幼儿园严禁水域活动、提醒家长关注儿童安全等内容,为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幼儿园与家长共同签署的这份文件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有效促进了幼儿园防溺水工作的持续发展。

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3篇 防溺水责任书:守护幼儿安全之道

第1篇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幼儿园防溺水责任书3篇 防溺水责任书:守护幼儿安全之道 第2张

第2篇

学生的安全重于泰山,面对炎热夏日,学生防溺水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教体局要求各校校长与班主任、教师层层签定防溺水包保学生责任书。

一、教师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包保教师要具体负责包保学生的情况摸排、联系方式,防范措施、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帮包,特别是对学生防溺水安全的'帮包,要严格履职,不能存在麻痹思想,走过场。

三、班主任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不得私自到危险水域游泳,牢记防溺水六不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在家监护人责任,加强对子女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孩子生命安全。

四、各包保教师要不定期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将家访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认真填写《泗县中国小幼儿园预防溺水家访记录表》,随时掌握帮包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五、班主任要负责收集防溺水告家长书存根,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整理保管各种防溺水资料,及时上报本班学生安全事故信息。

六、若因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应负法律责任。

第3篇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国小(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和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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