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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基础施工到管理实践的全方位保障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基础施工到管理实践的全方位保障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集合是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落实,也是公司维护自身安全经营的举措。其内容涵盖了施工现场的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角色和职责,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基础施工到管理实践的全方位保障

第1篇

一、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施工企业要增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展开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住建局下发相关文件等规定,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即时消除隐患。

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凡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县住建局对施工企业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实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区建设局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到区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五、年终考核县住建局年终对施工企业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实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参加本年度建设系统或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评选先进等活动的资格;并实行通报批评。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基础施工到管理实践的全方位保障 第2张

第2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各单项工程在施工与管理中,为确保各类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试运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盗等安全,保证不发生重伤残或人身死亡事

故,各类较小工伤事故控制在1起范围以内,各类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为工人缴纳保险。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存在安全隐患地方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标识圈定。

9、施工单位必须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工程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施工班组必须与工人签订《工程施工个人安全目标责任书》。

10、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本《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宗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大丰市川东港20xx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

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管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第3篇

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尽可能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路段内的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特签订安全责任状如下:

(一)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法职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行环境。

(二)指导企业安全隐患大检查,监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责任,提高乙方安全机制运行效能。

(三)严格落实抄告制度,不定时抽查乙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情况,督促乙方对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予配合的,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告诫、通报、组织召开现场会、责令限期整改、抄报等处理。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乙方对施工路断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以下安全事项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审批的有关安全要求;应承担交通设施维护责任,可以由设施公司、施工单位分解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升官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安全人员,负责施工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制度,组建专职巡查小组,负责施工作业区交通安全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抢修工作,每6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因施工损坏的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如遇恶劣天气、车辆碰撞、人为移动设施等情况造成设施破损或移位,乙方应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完成抢修工作,并通知人反馈。

(四)施工工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xx)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夜间占道的施工项目必须增设照明灯和警示灯具。

(五)施工期间,必须将施工作业现场一切机械、物品应放置在施工封闭区域内和不妨碍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闭区外。在封闭区内过夜的机械、物品数量、位置必须在方案中明确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但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内过夜。

(六)施工人员往返施工现场、施工车辆载人、载物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施工人员不得在封闭区域外活动,确需要横穿公路时,应观察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过。施工作业人员及进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其它人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作业相关规定。施工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七)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员、货车车厢内不得载人,作业中应开启警示灯及危险警告灯。作业车进出施工作业区应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封闭车道的尾部进出,严禁随意停车、装卸物品。

(八)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令,并加强沟通。如遇突发事件、警卫任务、恶劣天气、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应服从暂停施工、恢复交通和停止施工的指令;发生各类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防止事态扩大酿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因违反本责任状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4篇

为了确保安全施工和你的身体健康,自你进入本项目工作之日起,必须服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井架吊篮;随手关闭物料提升机平台防护门;不得在塔吊吊臂下方停留或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非电工持证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拉接电线;不准绑扎和移动电气开关使用其失去保护功能;非机操工持证人员严禁启动、操作、使用机械设备。

5、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不得使用无安全防护和有故障的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建筑物周边、洞口临边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不准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交叉作业。

7、严禁毁坏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因作业必需,临边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严禁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严禁非火警时擅自移动、使用消防灭火器材;严禁移动防护设施。

9、作业时不准冒险蛮干或嘻哄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加热电气;严禁男女混居;禁止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不得在工地打工、住宿。

11、发生事故后要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12、项目部要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落实好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给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和生活环境。

13、对施工管理人员违反以上条款的命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将由发令人承担全部责任,知道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自觉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造成事故的愿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

第5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形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逐级考核、自下而上逐级负责的局面,本公司特与项目部签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确保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零目标。

(二)控制人身轻伤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为重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遵章守纪、反习惯性违章为中心,突出"以人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贯彻落实为主线,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从被动防范管理向源头控制管理转变,从施工人员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九)遵章守规,不发生"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为责任人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

2、在工作中,项目部有义务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维护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责任人确实无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有责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责任人(土建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严格遵守业主、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公司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教育、检查、指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质,做到"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7、保证土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满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标准。

8、保证安全专项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和足额投入,落实到位。

(一)责任期限内,项目部负责人每月25日前对责任人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的奖惩办法,按项目部、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和处罚规定以及《安全施工协议》进行奖惩。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予考核。

(二)如签订本《责任书》的双方发生争议及协商解决无效时,可申请项目部安全生产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产部仲裁。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质量部各一份。

第6篇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屋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壹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人每月到我县所属在建项目检查不少于2次;外地施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到我县所属项目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80%,项目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50%。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3、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4、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7、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8、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7篇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全体人员及各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

一、积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奖金分配、争先创优活动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各工种、各班组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各自办好自己的事,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3、工作中,特别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情发生。

4、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电的使用管理,并做好防雨、防汛、防火、防盗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临时工(劳务合作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树立起自我保护,且防止伤害他人的安全意识。

6、各施工队要加强对工程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把安全生产关。

7、搞好职工的饮食卫生安全,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8、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施工单位的水泥、外加剂等库存物资要根据材料物理化学性质采取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2、砼拌合站必须配备完善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电管理,以防火灾发生,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3、对于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用安全带和设置必需的安全网,并经常检查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与承受力。

4、重要施工路段、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语。交叉路口、立交桥两边要竖立反光警示牌或悬挂指示灯,提示司机限速并注意运行安全。

5、对于易塌方路段及大桥、高架桥等关键部位,项目经理部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不留隐患。

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要求钢筋工、起重工、砼工必须配备劳动保护手套和耐磨胶鞋,卸水泥工配备专用工作服和口罩,以加强劳动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对于电工人员,则配备安全带、高压绝缘鞋等。

四、积极开展用电宣传活动派专人定期测定安全设备和线路绝缘程度,对电器设备进行清网检查,试验和维修,加强对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的管理。电闸、电源开关不能露天设置。

1、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传达有关交通驾驶及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员的责任心。

2、严格执行“筑路机械保修、严禁病车上路”的规章制度。

3、确保工地施工车辆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牌无证车上路。

使用合法的爆破队伍,爆破队伍及人员有关资质证书须当地派出所、区、市公安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并登记备案,爆破队伍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过项目部综合办批准开信,项目经理签字,派出所核对盖章;凡炸药用量在百公斤以上的爆破施工,必须报请区局治安科,及当地派出所,由以上部门派员现场检查爆破程序,监督疏散过往人群、车辆;凡当天未用完炸药必须于当天晚上6:00以前送往当地派出所爆破物品管理站保存,第二天用时再予提取。

9、施工场地、拌合站、预制场内工伤事故重伤率:0.24%10。职工违法犯罪率(治安拘留以上)不超过职工总数的0.1%11、刑事案件发案率:0.5%1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13、安全劳保用品配备率:100%

14、项目部内部矛盾纠纷的处理成功率达100%,杜绝民转刑案件集体上访和群众性闹事等事件的发生。

年终经检查考核,上述各项指标有其中之一未完成的,即为本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施工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施工队进行处罚,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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