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一号简历网 >

热点 >其他文案 >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5篇 “学校把关生命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5篇 “学校把关生命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校是重要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责任部门和人员职责及应急处置措施。本文将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进行介绍,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5篇 “学校把关生命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1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学校与全体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学校与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都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安检,每学期要进行至少两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3、办公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管好本部门的电,不胡拉乱接,不超负荷使用或不关电源。要教育老师在办公区内禁使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各位教工均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班级每年要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三个一”活动,即:每学期要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学期要出至少一期消防主题的板报或手抄报;观摩一次消防灭火演习或举办一次消防演练。指导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级每学期都要向学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资料,以作为学校考核班级的依据之一。

5、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6、对于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对不参与学校进行的消防培训,不会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参与学校任何先进的评比。

7、后勤人员要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要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学校任何工作人员,都应视学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学校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做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院的生活教学秩序,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如下:

1、熟知自己工作区域周围各类防火器才的配备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人员汇报。

2、根据我院制定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管理规定,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参加本部门安全的消防检查,经常检自己工作范围和辖区内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督促和提醒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监督、检查自己办公辖区和工作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出现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5、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协助相关部门经常对自己管理的`员工或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发生火灾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现场人员并报火警“119”,在可行的情况下,立即对发生在身边的、可控的初期火灾起火点进行灭火扑救,防止火情蔓延。如已不是火灾初起,火势已达到不再是自己可控的态势,应立迅速、安全的进行逃生撤离。

7、在遇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坚决执行上级单位的指示要求,保证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期间的消防安全防安全。

9、认真履行消防岗位责任制,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认真遵守我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认真掌握“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熟知“四懂四会”(四懂:懂基本的消防法规、懂基本的防火、懂基本的灭火措施、懂基本的疏散逃生方法。四会:会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确保项我院的消防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5篇 “学校把关生命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一、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学校消防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并在学校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备案。

四、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报告。

六、整改火险隐患,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维护应急照明灯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维修、维护人员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

七、坚持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次数,填写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在巡查记录签字。

八、结合安全管理处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九、每年要利用新生入学和寒暑假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橱窗、板报、广播、校报等建立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在校园出口处、主要道路、教学楼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展牌;

第3篇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4篇

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共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部门(班、组、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学校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灭火器材齐备、完好、有效。

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注意关好用电、用气等设备。

七、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档案。

八、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学校定期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十、严格执行“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损失”的规定。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奖励 00、00—500、00元。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奖励500、00— 000、00元。

此《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各部门(班、室、组)负责人各执一份。

第5篇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中心学校与学区校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提高中心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各学区校校长要自觉接受中心学校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针对各室各场地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功能室管理人员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五、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六、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中心校批准;

七、未经中心校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八、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中心校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中心校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击工作,定期检测避雷设施系统,确保设施完好。

十一、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一般部位每周检查一次,重点部门日检查一次,关键部位日检查两次,及时汇报和分析检查情况,整改隐患不遗余力,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十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十三、学校要组织教师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中心校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学校校长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yhjlw.com/redian/qitawenan/3xd11l.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