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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自查报告7篇 生育管理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7篇 生育管理自评报告

本篇文章主题为“计划生育自查报告”,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并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自我审视。通过详细介绍相关政策背景和执行情况,以及提供有效的自查报告工具,我们希望引导读者合理规划生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7篇 生育管理自评报告

第1篇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队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各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乡镇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镇流出人口111人,95.49%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90%以上。

三是环、孕检率低,全镇环孕检率在98%左右,由于2%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相对较少。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镇有2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

据调查,全镇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9:100,超出正常值9个点,分析原因:

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据调查,上半年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0%。究其原因:

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

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

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队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

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据调查,由于镇财政增收困难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有限,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据调查,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村级计生专干变动快,造成“村梗阻”,有的村只能是靠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对计划投入经费专账管理,不济占挪用,防止各村克扣和挪作他用。对各村挤占、挪用计生经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

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镇服务站,编制统一在在县局,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村上的日常工作,由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从镇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经常开展“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计划生育自查报告7篇 生育管理自评报告 第2张

第2篇

今年以来,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计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认真学习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并与各项目标考核挂钩,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顺利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由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xxx、纪委书记xxx、机关党委书记xxx任副组长,各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确定专人负责全局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确保我局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计生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中有检查、有评比,年末有总结、有考核,为计生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局结合实际,狠抓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努力提高职工计生意识:一是以转变观念为出发点,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为重点,组织全局职工观看了计生科教光盘。二是组织职工开展计划生育讨论会,进一步增强职工的依法生育观念,同时提高人口素质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国策意识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接受管理,育龄夫妇自觉落实有效的节育措施。

为全面完成计生目标任务,我局在把其纳入目标管理基础上,还将计生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从纵向上落实责任,明确了局长、相关股站责任人的职责和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二是从横向落实任务,将目标细化,落实到人头,狠抓落实;三是落实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力量,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巩固计生工作成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将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与局内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集中体现在:

1、建立健全育龄妇女档案,并按要求设置计划生育台帐,按时参加每个季度普查。我局现有已婚育龄女职工23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23人,综合节育率100%,综合普查率100%,计划生育率100%。

2、建立独生子女档案,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月足额随工资发放,无拖欠现象,独生子女办证率为100%,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按时兑现。

3、对单位所有公职人员进行了计划生育情况清查,无漏管育龄妇女,无漏报计划内、外出生,未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4、按时参加县上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发挥行业优势,推进“三结合”工作

(一)落实机构人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帮扶业务股站负责人任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日常事务。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制定帮扶工作实施意见,有力地确保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正常开展。

(二)落实规范管理。今年我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为马蹄乡马岭村,结合该村发展实际,我局建立了1个20xx亩的甜橙帮扶基地,建立了帮扶基地标识牌,确定了 “三结合”新增户 25户由经作站负责,逐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并签订了帮扶协议;20户联系户由土肥站负责;20户帮带户由农能办负责。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我局发挥自身优势,抓住“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强县——打造万亩甜橙基地”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今年共计为马蹄乡落实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马岭村甜橙基地建设。各业务股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落实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让帮扶户在优惠政策上优先享受,技术上得到优先指导,项目上优先规划,经济上得到实惠,增强帮扶户的自我发展能力,真正成为当地少生快富户、科技示范户和文明示范户。主要抓好以下几条措施落实:

1、抓好抗旱救灾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今年我县遭受了百年不遇的春、夏、伏三连旱,粮经作物损失严重,我局抽派农业技术人员,以印发技术资料、以会代训、现场示范等形式,多次深入帮扶基地和帮扶户,深入田块指导农户做好改种、补种规划,及早育苗,努力将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为积极为帮扶户捐款捐物,为他们送去了价值6000余元的化肥和蔬菜种子,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暂时困难,使帮扶户深受鼓舞。

2、选择基础条件好,文化程度较高的帮扶户发展经济作物。帮助其协调相关单位从资金、政策上进行支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使帮扶户成为科技示范户、富裕户。

3、在退耕还林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等公益事业项目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家庭。

4、大力实施沼气建设工程,在马蹄乡完成167口沼气池建设,帮助农民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在沼气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一池三改”,并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每户增加200元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级承担。

今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上述各项措施,有力地落实了各项任务。在明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规,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强职工国策意识教育,做到计生工作常抓不懈,按时完成县上部署的各项任务。

第3篇

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注重实效

根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要求,今年县计生领导小组分配我局任务共32户,其中:新增8户,联系户24户。

局党政高度重视计生“三结合”工作,调整充实了相应领导机构,将计生"三结合"工作列入我局当年的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对口进行帮扶,并纳入本年度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县经信局都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镇社区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困难户活动,为32户计生“三结合”帮扶户送去现金一万五千余元和价值近一万元的肥料,鼓励计生户们自力更生,找准门路,早日致富。

今年以来,为搞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困难户工作,县经信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领导小组,在镇社区建帮扶基地1个、落实计生“三结合”帮扶户32户,规定党委委员、中层以上干部至少帮扶一户“三结合”户。同时以提高计划生育困群众生活水平作为突破口,开展送资金、物资、致富信息活动,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帮助规划发展项目,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真正得到实惠。

二、围绕年度责任目标,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为了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局党政班子及时进行专门研究,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道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任务由相关股室落实。为此,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机关中层干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我局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1、在年初,我们与所属工业企业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不定期地对企业雇请的人员及其家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查验。

2、在对外来人员办理行业管理相关证件时,核查当地计生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或未查验过的坚决不予办理。

3、督促企业随时组织雇请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到当地计生部门普查,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

第4篇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就我局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自我考评。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利用各种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县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每个人员都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文件精神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强化工作制度,单位计划生育有序开展。为了搞好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xx县审计局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局已婚育龄人员建档工作,按时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社区上报计划生育统计表及调查表。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孕检,并进行登记,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相关信息通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年初单位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认真细致,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高,能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执行国家政策,执行县委、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和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育龄妇女采取避孕、绝扎措施。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搞好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局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每季度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时上报总结和考核材料。

第5篇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大学联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第6篇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省纠风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万里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张贴上墙,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按照上级要求,申请办理了详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平面设计图,项目建设书和环保评估等全部手续。并做到了项目专用资金全部到位。

三、在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落实工作中,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执行票据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国家政策。并对所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家财政。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停止搭车收费,严格票据管理,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行政,便民维权。

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主要针对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上,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摸底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严格执行三公示原则。在奖扶金发放中,没有出现截留和迟发存折现象。对奖扶、特扶对象死亡人员及时上报。

通过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纠风工作活动,万里镇计划生育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努力做到了国家政策的令行禁止。推动了今后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7篇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首先,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不分历年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都必须做到先告知,再决定,最后开具票据,及时上缴财政。其次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再次,加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及财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格把好财务审计审核关,严防不正当收支情况的发生。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人性化服务,坚持做到“一碗水”端平,按照“三先三后”的工作方式,即先党员干部及亲属家属,后一般群众,先一般户后重点户,先易后难,严格按征收的有关程序,切实做到经常征收为主,突击活动相结合,做到了征收为主体,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统一的原则,防止“以罚代征”、“放水养鱼”的行为发生,并且将征收的相关资料,个案进行建帐和归档管理。

3、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在清理和自查过程中,从未发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白条入帐或用其他票据代收的现象。

4、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到一支笔签字审批,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不收现款,凭银行入户凭证开具专用票据。在清查过程中,无隐瞒收入,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情况。支出项目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设立科目,用款做到先请示、审批后使用,防止了扩大开支范围的现象,无截留、挪用、贪污和分等情况。

5、台帐管理。做好台帐管理是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的有效用途,我们认真疏理台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部记录在台帐,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使台帐规范合理,坚持日清月结,年终汇总的原则。

二、找差距寻不足,分析“征收难”原因

“征收难”是摆在我市面前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社会环境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相关部门在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尤其是卫生部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公安部门户口登记管理等方面,使人们造成了错误的认识,认为现在超生不仅不罚钱还发钱,再加上外界媒体的不良舆论,造成计划生育征收工作开展困难。

2、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舆论的影响,一些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甚至是有意拖欠;也有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社会抚养费出现了征收“三难”现象,即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3、《条例》征收标准与现实征收存在差异。《条例》在规定征收标准时,上、下限不明显,而本地上报年人均收入与实际收入有所偏差,这样在征收时,如果按照年人均收入的比例进行征收,征收数额较大,不利于执行。

三、探索新思路,切实破解“征收难”问题

1、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上,我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破解“征收难”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村广播站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横幅、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是违法,违法必须承担责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人口氛围,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强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是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的关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更是如此,尤其需要纪委、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我们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各部门在制定、落实优先优惠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现行政策,把好计划生育关。

3、村委支持,群众参与。村支两委和计生协会人员长期贴近群众,对违法生育对象的经济状况、脾气性格都了如指掌。因此,发挥他们的作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征收工作中,我市通过加大村为主工作考核力度,增强村组干部、协会会员、群众参与的责任,使他们由被动变主动,积极参与征收协调、宣传教育。

虽然我市在落实计划生育“四在县”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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