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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运营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运营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包括员工工作纪律、考核管理、工作流程等方面。一份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运营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检查等。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还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的制定、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公司工作服的保管、发放。

2、仓库管理员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采购专员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采购专员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采购专员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门统一到资材仓库领取,仓管员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数发放,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按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具体详见下〈表一〉。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总经办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保安部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由资材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1、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着装。公司举行重大活动要求统一着装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2、员工着装要整洁,并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总经办负责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具体参见《牧歌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总经办负责修订。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作管理制度7篇 《高效运营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第2张

第2篇

一、科研室由校长、科研主任、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组成。

二、科研室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包括制定申报区(市)课题、审批校级课题、科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课题研究、活动考勤、总结评比和成果推广等。

三、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每学期初,由教师组成研究小组,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向学校科研室申报。

四、对于通过立项的校级以上的课题,课题组成员必须及时、认真地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课题能按时结题。

五、各课题组要建立完善的课题研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研究工作记录、阶段性总结等。

六、课题组的`教师每学期要定期参加研讨活动和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七、学校科研室定期召开各课题组组长会议,听取各课题组的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对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八、课题组成员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写出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总结,并上交学校科研室备案。

九、对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科研室应及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十、学校每学期对科研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科研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3篇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屋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屋,若不提供住屋,应给予一定的住屋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4篇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映。

5、学校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四、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五、学校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六、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七、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八、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将追究门卫责任。

九、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第5篇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a、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一,以脏换净,以一换一的换洗制度。

b、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c、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d、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新员工领用工作服以入职通知书和押金收据为依据,领用时交押金 元,领用后在工作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员工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污损,应根据具体情况照价赔偿。员工因职务变动或辞、离职应如数上缴工作服,确定无人为损坏,公司退还押金。

a、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c、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d、 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

(1)外装:xx公司经理、部门主管、前台文员、管家、会所人员套装一月一换;安保半月一换;工程人员、绿化保洁人员一周一换。

(3)春季工作服外装由xx公司负责统一送洗,衬衫由个人自行洗涤。

春、夏季工作服换装时间原则上确定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体更换时间由行政人事部视天气情况另行通知。

第6篇

规范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公司工作场所手机及具有网络、游戏、娱乐功能的类似电子设备使用管理。

3.1使用手机:指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编辑、阅读、发送信息、观看视频、电子书或者使用手机的各类软件,使用耳机听音乐、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等。

4.1安全环保处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及其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

4.2劳动人事处负责将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纳入劳动纪律管理范畴进行管理,会同安环处对本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3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5.1.1引起爆炸的风险:手机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果人员将手机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手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极有可能引爆混合性爆炸气体或粉尘。

5.1.2导致人员注意力分散,可能引发伤害事故的风险:譬如人员正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很容易导致其注意力分散,忽视危险或引起误操作,最终导致交通事故。

5.1.3手机信号在现场很可能被屏蔽,对于一些需要稳定信号协助的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特定的沟通工具,可能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从而引发事故。

5.1.4人员处于雷电影响的空旷区域时,使用手机会增大被雷击的风险。

5.2禁止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场所或作业范围的规定:

5.2.1对于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危险的作业,禁止任何人随身携带手机,这些场所或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区域,例如加油站、制氧、制氢站、汽(柴)油库、富氧区域等一级禁火区等;

防静电区域,例如加油站、集中供气站及制氢站、富氧间等;

使用中的油气装卸作业区域、充装气体或加油等区域;

重要的仪表、电脑监控岗位,例如主控室、调度室等;

有爆炸性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油漆作业、带煤气作业等;

5.2.2对于一些一般的作业或特殊的情况,人员使用手机可能引发注意力分散。对于这类作业或特殊情况,人员可以携带手机,但是禁止人员使用手机。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配电室倒闸操作等作业过程中;

监护人在从事监护作业时(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利用手机报警的除外,但监护人不得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等防爆区域使用手机);

操作高速旋转或直线运动机械时(钻、车、铣、刨、磨以及切割);

厂房内及施工现场行走(安全区域除外)或过马路过程中;

无避雷保护的'空旷区域且该区域受雷电影响时。

5.2.3手机在现场可能被屏蔽或信号不好,对于现场一些作业,需要可靠的信号来支持。为防止由于沟通不好导致事故,禁止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高频或其它可靠措施协助作业,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5.2.4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观看视频、看电子书、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2.5管理人员需使用手机进行现场管理拍摄除外,但必须在安全区域。

5.2.6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用于班组安全活动时播放教育培训视频除外。

5.3为进一步规范手机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宣传及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新钢公司手机使用九条禁令》(见附件)的张贴、通告及执行、落实工作。

5.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列出本单位禁止随身携带手机岗位或禁止使用手机作业明细表并公示张贴,做好相应的警示标志。

5.5各单位对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的岗位要设立手机存放箱,定点存放并妥善保管。同时,要明确相应的通讯联系方式,保障通讯畅通,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5.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规定告知相关方,并督促相关方人员严格执行。

6.1公司将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

6.2各单位要加强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检查考核制度和管理台账,做到每月有检查和考核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检查开展情况。

6.3对违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或不交手机及弄虚作假者,一律按公司“三违”处理。对重复违反者,按照“严重三违”处理。

6.4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的班组,取消责任班组星级班组评比资格。

6.5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单位,将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实行连带考核。

第7篇

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学办公会。教学办公会要由校长主持。

(3)加强与学科教师的沟通,听取学科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各学校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包科领导和负责教学的学校领导要在学期初对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和方案等进行检查、批阅,批阅领导要签名;在期中、期末检测前对教研组、备课组的过程性材料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思总结,通报情况。学校要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员按学期进行业绩考核,特别是对在本校或在镇以上举行公开教学的教师,分为领导评议、群众评议、学生评议和硬件四部分进行综合打分,并将检查、评议情况纳入对教研组和个人的评价之中。

3、各镇(街、区)教管办要成立教科室,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负责对各校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管理、指导。还要对各校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纳入对所查学校的综合评价中。

4、教研室要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随机检查、参与各校的`教研活动。教研室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中要对各校教研活动进行相应的检查,通过查材料、座谈了解、观摩专题研究课等形式,全面了解学校教研活动的真实状况。教研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包靠镇(或街道、区)学校的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不定时以简报的方式下发,推介各单位的好做法。并将上述检查结果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评价。教研室将各单位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教研组、备课组的依据。

对教师制定的计划实行教导处、级部或包科领导审批制,(要求审批领导签名),对计划制定中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修改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学二周内按照教学计划规范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打分,量化分数纳入到教师的业绩考核档案中。

备课管理是学校对教师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自主互助、合作探究”课堂建设的保障。坚决杜绝简单备课、不备课上课现象的发生。各学校在学期初、期中、期末分别进行三次大规模的检查,其他时间依据各单位的实际,各级部还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反馈,并指导教师修正,同时也要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开展备课展评、优秀导学案评选、典型教师介绍经验等活动,以活动促备课的规范和质量的提高。教研室对教师备课的管理,主要是在视导和督导中体现,按照《规范》要求采取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量化,纳入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中。

学校要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一要做到勤检查。做到开全课程,上足课时,负责教学管理的学校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教学情况,通过开展听评课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结合“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和教师“自主互助、合作探究”课堂比武活动的开展,层层深入,不断提高教师的上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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