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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异议申请书5篇 申诉细节揭秘:异议申请书评估指南

评估异议申请书5篇 申诉细节揭秘:异议申请书评估指南

“评估异议申请书”是指在评估过程中,因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需要提出申请的书面材料。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提供证据材料、调查取证等方式来申请评估结果的重新审查。该申请书在评估结果纠纷解决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评估异议申请书5篇 申诉细节揭秘:异议申请书评估指南

第1篇

申请人:,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

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评估异议申请书5篇 申诉细节揭秘:异议申请书评估指南 第2张

第2篇

异议人(案外人):张__,女,____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山街道办事处北正街__x号。联系电话:________x(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__市__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路元辰国际a座三楼。法定代表人龚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大道邬树村__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开发区__x湾__号__岸__栋x层__号。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__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路南睿升学校。法定代表人:张__,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__市__区__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__、刘__、__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____)鄂江天证经字第11645号执行证书的强制执行,贵院以(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于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鄂__中执字第00395-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立即中止对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的执行,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

异议人张__与被执行人__升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____年9月14日签订《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__市东西湖区府上住宅小区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给异议人、被执行人应当在____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异议人使用、被执行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____年9月28日,异议人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万元,被执行人出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____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发出《延迟交房通知书》,预计____年6月30日启动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链出现断裂等原因,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异议人交付房屋并办理初始登记,无奈异议人自行入住了该房屋。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另外,根据另一异议人谭__的申请,贵院已经作出(____)鄂__中执字第00001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了对异议人谭__的府上住宅小区一期房屋的执行,而谭__的案件情况与异议人的案件性质完全相同。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请求立即中止对上述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第3篇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韩某系夫妻关系,贵院于08年7月4日,在强制执行中将韩某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由于?0?4有生活费,现已造成我们二λ老人无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对此,申请人认为,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该债务也是韩某个人之债,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扶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已严重Υ反法律规定,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

我国《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δ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Υ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按合理执行,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剩余550元,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方可执行偿还债务。

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Υ法,谢谢!

第4篇

申请人: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__市定远路_号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刘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第522号),业经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年4月底刘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年5月初刘__与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一直在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__)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__分公司工作(__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__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第5篇

申请人:李__,男,__年×月×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区梨园地区__村__号。

法定代表人:__,职务:主任 地址:__市__区__路__号 联系电话:______

1、 请求贵院停止执行通建裁字(____)第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

2、 请求贵院撤销(____)通执字第__号行政裁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__区分中心与申请人因房屋拆迁纠纷,向被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____年3月__日,被申请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第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____年7月__日,被申请人依上述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____年9月__日作出(____)通执字第__号行政裁定书,并于____年12月__日下达(____)通执字第__号执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一、据以执行的被申请下发的通建裁字(____)第__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下文简称“裁决书”)在实体上、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作为裁决主要事实依据的《估价报告》,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不应作为裁决的依据。

首先报告没有依法送达;其次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违法。本项目的的评估机构是拆迁人自行委托的,拆迁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协商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证据,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的权利。

依据《裁决规程》第__条规定,裁决前被申请人有义务组织第三人和申请人调解,举行听证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此规定履行前述义务。因为,自始至终,被申请人没有找申请人调查了解核实过相关事实也没有进行听证工作。

3、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而迳行作出《裁决书》。

被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局领导班子在《裁决书》作出前进行讨论的决定或会议记录。此即意味着被申请人没有经此程序就已作出《裁决书》,此举已违反《裁决规程》第__条,即“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4、《裁决书》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为申请执行的依据。

首先法律文书只有送达当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请人并未在裁决作出后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裁决书》,因此该《裁决书》并非如被申请人所言于____年7月20日已经生效。

其次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已经向__市住屋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起复议,该裁决书并未生效,也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贵院作出的(____)通执字第__号行政裁定书,在实体上未对《裁决书》进行严格审查,在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侵害了被执行人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在被申请人存在上述诸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贵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显然对据以执行的《裁决书》没有进行严格审查。

2、贵院的执行程序不合法,未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及第五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以及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贵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请人,实际上剥夺了申请人进行申辩的权利,不能保证执行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本案执行的依据及程序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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