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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模板具体方案模板4篇 绝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实用的具体方案模板

工作方案模板具体方案模板4篇 绝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实用的具体方案模板

本文提供了工作方案和具体方案模板,可用于指导编写和策划各种项目和活动。模板包括项目目标、任务、计划、预算等详细内容,便于组织者有效地规划和管理工作内容和进度。适用于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等多个领域。

工作方案模板具体方案模板4篇 绝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实用的具体方案模板

第1篇

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成绩,体现出“尖子生吃好,中等生吃饱,学困生吃了”,获取大面积丰收,特制定本计划。

张孟、王中胜、甘志涵成绩发挥不稳定,时好时坏,关键还是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刘珂怡、王晓磊、刘省阔基础知识薄弱,书写较潦草,作业有时不能及时完成。希望通过培优辅潜的方式使优秀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潜能生得到较大进步。

2、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如让学生出试卷,把学到的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激发他们深入研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要鼓励他们多做创新的事情,在知识的运用上多下功夫。

1、要摸清学困生学习困难的原因,补救知识,激发学习动机,增强信心,教给学习方法。

2、在班内可以开展“一帮一,一对红”活动,让后进生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

3、对于差生主要引导他们多学习,多重复,在熟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气。

4、让后进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如发放喜报,向家长汇报学生在学校的进步。

总之培优补差要持之一恒,相信只要负出汗水就一定会获得丰硕的成果。

工作方案模板具体方案模板4篇 绝妙的工作方案模板——实用的具体方案模板 第2张

第2篇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并报教育局同意,决定在校内实施竞聘部分中层干部助理岗位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调整、重组,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 员:张 建、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杨建华、刘小平、严秋明、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或具备江都区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

6.竞聘者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业绩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学校举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聘。

按竞聘上岗的条件,竞聘领导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

(1)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

(4)最终结果按全体教职工测评得票比率与竞聘领导小组测评得票比率各取50%的方式确定。

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竞聘上岗人员,由校长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1.中层干部助理聘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届满后,由学校具报告教育局人事科申请考察批复。

2.中层干部助理实行免职制度,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明显不适应岗位需要,学校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中层干部助理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校认定不胜任的,在免去职务的同时,不享受岗位津贴。

4.在机构重组和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助理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再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第3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中国小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为目标,巩固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规范职评管理,充分发挥职评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xx月xx日,校办公室,申报时间统一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时请申报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上交:

(1)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初审表》打印稿和电子稿。

(1)申报高级者:任中级职称满五年;任现职以来至少教过一届毕业班;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千字以上或者在市级专业学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的论文,或有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获市三等奖以上的课题。

(2)申报中级者:任初级职称满四年;有获得市级及以上三等奖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参加教学比赛获市二等奖以上。

(4)各项证件齐全:普通话证,(语文教师二甲以上,其他教师二乙以上)计算机高级证书,继续教育证。

(1)报名时请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技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普通话证(语文二级甲等其他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高级证、论文、各类获奖证书。

①《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初审表》的打印稿及电子稿各1份,(下载地址:xx网通知栏)电子稿请发送至xxxx;

②1个学期的手写教案或电子教案;(本人参加讨论的集体备课教案)

(3)学校评审通过后,请及时准备三千字以上述职报告

按公示无异议后的量化记分及评委记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产生市级参评对象。记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公示无异议后的量化记分占80%,评委记分占20%。

3、对参评者的要求:参评者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所提供材料务必按时一次性交齐;参评者要有全局观念、心态平和。

1、xx月xx日,上午9:00市教育局召开各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会,布置职评工作。

2、xx月xx日,下午3:00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校职评工作方案。

3、xx月xx日,上午向各年级组、教研组印发《xx市一中20xx年职评工作方案》。下午4:30教师会传达市教育局职评工作通知及会议精神。

4、xx月xx日下午3:30,组织材料审核小组成员审核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教师职评材料,请相关评委按时参加,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请有课的老师通过年级调一节课)

5、xx月xx日—xx月xx日,在学校公布栏内公示申报人员记分材料。

6、xx月xx日下午2:30,组织参评中级、高级职称的教师述职评议,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7、xx月xx日下午,在学校公布栏内公示申报人员述职评议结果。

8、xx月xx日,向市教育局职改办报送述职评议参评者排序表。

9、xx月xx日,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组织材料,填写表格,并于xx月xx日上午9:00前将材料上交办公室。

10、xx月xx日上午9:30至xx下午,办公室审核、整理申报高、中、初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11、xx月xx日上午,向市教育局职改办报送申报高、中、初级职称教师的材料。

请各位参评老师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过期不予办理。

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现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殡葬工作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一个文明低碳、绿色环保、平安和谐的新金锁,现将有关平坟还田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镇辖区内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装棺二次土葬,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确保火化率、骨灰入墓率和平坟复种率等“三率”达到100%。对整尸偷埋的,按照《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除起尸火化外,同时对丧户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二、遗体应当就地就近在县殡仪馆火化,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在72小时内火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遗体不处理的,镇殡葬改革小组在城管、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性处理,所需经费由丧户支付。

三、为便于管理,本镇辖区内的丧户必须使用本辖区内的灵车运送遗体到本县就近的殡仪馆火化。

四、灵车运送遗体到县殡仪馆火化时,丧户必须出示镇殡改办出具的死亡证明,对无死亡证明运送遗体火化的灵车车主每次处1000元罚款。

五、火化后骨灰必须存入灵堂或安葬在公墓。丧户到镇殡改办开具死亡证明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骨灰入堂或安葬在公墓后,凭相关手续领回保证金。

六、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本着少占地或不占地的原则。骨灰入堂满三年后,经丧户提出申请,镇殡改领导小组和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领回骨灰,按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不摆花圈方式安葬,否则罚款1000元并起灰入堂。

七、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清明节节日期间,要文明祭扫,不准在原坟头上添土、不准摆放花圈和立高牌,旧坟高度不超过30公分、墓碑高度不超过50公分,违者一律平掉。

八、为确保“三率”(火化、平坟复种、骨灰入堂)100%的工作落到实处,特明确我镇各村殡改管理工作由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长为具体责任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各村出现整尸偷埋等严重情况的,除按规定对丧户进行处理外,每次对相关村的书记、村长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各村出现新坟头,除责令组织平坟外,对书记、村长分别处以每座500元罚款。

九、丧事活动中禁止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和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摆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违法本规定的,由镇殡改办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违反本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民政部门职责范围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处以20xx元罚款。

十一、阻碍、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工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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