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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自查报告6篇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透明化、规范化的行政管理经验分享"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6篇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透明化、规范化的行政管理经验分享"

本文主题是公务接待自查报告。公务接待是公务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对营造良好的政务形象至关重要。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认真规范行为举止,各级单位均开展了公务接待自查活动。本文将梳理公务接待自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公务接待管理规范。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6篇

第1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公务接待开支情况进行专项自查清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我镇成立了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自查工作中,我镇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查账目规范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三年来公务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积极配合自查工作,我镇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要求在清查过程中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是否坚持来客接待标准。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针对我镇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了逐条逐款自查。我镇公务接待费用:20xx年招待费共54.7063万元,20xx年招待费共47.0347万元,20xx年招待费共40.517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呈逐年下降趋势。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54.7063万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9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17.6183万元,单位食堂支出28.088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共47.0347万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10。244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14.6848万元,单位食堂支出22.1059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20xx年公务接待实际支出共40.517元,其中县内饭店接待支出0元,乡镇饭店接待支出0万元,县城饭点接待支出0万元,单位食堂支出40.517万元,县外接待支出0万元。

1、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2、陪餐人数按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无无超标准安排工作餐,超标准提供的高档和野生保护动物菜肴,提供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3)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无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无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无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无接待单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

在清查中发现我镇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制度不够完善,相关文件传达力度不够全面及时,执行力度不够到位;二是公务接待公开不够及时、公开不够透明;三是公务接待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四是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接待无公函。

根据自查结果,我镇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提出了五项强化措施。

一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

二是加强对就餐地点的管理。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所有来客接待一律在镇食堂。

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及时公开。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公务接待程序规范,费用公开。

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促使全镇公务接待工作有序正常地运转。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6篇

第2篇

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高财发〔20xx〕1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第一时间签批给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喻春波同志组织办公室和财贸股负责人进行全面仔细深刻学习,针对重点内容进详细解读,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人认真听、重点记,确保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要求。

按照公务接待7个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局实际,由办公室牵头,和会计、出纳等人一起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接待程序、票据、接待对象等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自从接到财政局、纪委通知后公务接待活动不存在上烟酒情况;严格实行公函接待,由办公室根据来客单位公函及时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录入,打印申请表由业务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办公室根据工作分工按照要求安排陪客人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上高档菜肴,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做到不超陪客人数、不超消费金额,用公务卡结账,严格执行公函、公务接待申请表、注册商家接待明细表、消费发票、刷卡小票五张凭证报账,做到消费金额、消费时间完全一致。

第3篇

根据区纪律、监察局《关于对公务接待费用情况的通报》(吉青纪字[20××]9号)文件要求,确保20××年公务接待费用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我局就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一切接待支出均接接待工作制度办事,接待来客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坚持量力而行,注意节俭。

严格控制接待客人范围,来客一般包括与本局有业务关系或工作联系的区内外来客、邀请的投资客商,接待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用膳、住宿、水果和烟酒。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能私自接待亲朋好友,也不能将其他支出按接待支出计算。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一律号召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我局今年制订严格降低接待标准,尤其在用餐和烟、酒招待方面,时刻做到能省则省,坚决实现公务接待费零增长的目标。

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被接待人的真实姓名(市级以上领导除外)、单位、随行人数、职务、办理何事等内容,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就餐并付款或签单,未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人员擅自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一)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xx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5篇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

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6篇

为深化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我院管理水平,根据厅办字[xx]162号《xx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进行了深入、细致、彻底的公务接待自查工作,没有违规违纪接待现象,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多次在院各级会议上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落实我院公务接待具体工作。确立了“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公务接待原则。院领导亲自管理,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工作。院领导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间、不搞形式主义,为全院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也为我院公务接待工作确立了“指导线”。

我院在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党中央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密切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院接待用餐管理规定》,为公务接待画出了不可逾越的“警戒线”。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同时努力做到客人满意。并且规范接待用餐程序,公务接待需事先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按相关程序报批,按程序实施。在接待人员方面,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成为公务接待准则;在用餐方面,不安排名贵和野生动物制作菜肴、不超标准接待成为共识;在费用管理方面,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把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从源头上拧紧花钱的“阀门”。

优良作风的形成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院始终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严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对公务接待中制度执行不力、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严格监管,拉紧公务接待“高压线”。对于违规违纪接待现象,坚持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

院纪检部门针对“四风”问题,由院纪委书记亲自带队,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特别是对院设计代表、监理等六大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强调要认真做好规范事前审批控制、强化事中监督、抓好事后问责工作。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我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树立廉洁观念,营造优良作风。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胸怀理想、心系人民、心存敬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追求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真正发挥了中坚作用。优良的作风、廉洁的氛围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追求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氛围下的公务接待活动必然是畸形的、扭曲的、不健康的,只有廉洁自律的氛围才能塑造公务接待的“生命线”。

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正常的公务接待决不能演变成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的不正之风,决不能成为腐蚀干部、恶化干群关系的顽疾,决不能成为滋生贪腐问题的“温床”。我院愿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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