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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框架协议书3篇 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合作框架协议书3篇 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合作框架协议书》是指双方在进行商务合作时所达成的一份协议书,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范围、商业机密、费用分摊等内容。该协议书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规范,是商务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书3篇 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第1篇

运城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自古人文荟萃,英贤辈出,文化灿烂。运城作为山西能源工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新兴的工业基地,为山西省乃至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一届市领导将城市建设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利用腹地产业基础、自然资源、技术人才、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优势,倾力打造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保障性住屋建设、棚户区改造、东部中心广场建设、四大场馆建设、盐湖城原生态保护等项目,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城市”,正在努力实现运城跨越式发展的伟大愿景。甲方愿意联合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致力于重新定位后的城市建设,让运城成为山西省经济建设中一颗极其璀璨的明珠。

乙方持有国家建筑行业特一级资质,以北京鲁能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核心,联合湖南建总、湖南四建、北京首钢、中国装饰、北京亚太安、天津蓝点、北京京辰时代等几十家战略合作伙伴,发挥商会丰富的人脉资源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近年来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南、山西、广东等地成功兴建了北京盘古大观、国家博物馆、北京钓鱼台七号院、北京霄云路八号、航天科工集团668工程、天津大学城、天津海逸长洲、上海印钞厂、湖南hc新城、湘雅三医院外科病房楼、甘肃省永昌县大干沟水电站工程、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同师范大学、陕汽大同分厂、大同果品市场、大同五大场馆、洪洞县涧河大桥、洪洞县滨河东路贯穿工程及洪洞县监狱项目、广东仁化电厂等重点文化、医疗、教育、工业、水利、环保、路桥、园林绿化、智能弱电、城市亮化景观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的策划、管理、施工工作,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同行业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城市建设和开发等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及运作经验优势。

为了积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十二五宏伟规划的战略部署,适逢十八大后当前世界经济调整和我国经济大转型的大好机遇,运城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跨地区、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能够运筹人才、文化、科技、金融、项目、市场的广泛资源紧密合作的整合平台。我们将充分利用商会和北京鲁能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掌握的丰厚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工农业资源、市政资源、矿山资源、教育资源及金融资源等,与运城市政府进行真诚合作、实现双赢,努力促进实体经济、文化经济、研发经济和城市建设新貌的共同发展。通过本次合作,可实现资本投入、建设水准与地方发展意愿的珠联璧合,在双方的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调研和酝酿,甲方决定引进山西湖南商会和北京鲁能恒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参与运城市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实现运城市的重新定位:

(1)把运城市打造成行政综合配套完善的智能化城市;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之法律规定,特拟定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兹向乙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政策,为乙方所参与的城市建设工作提供配套服务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和其他投资人办理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及“九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蒸汽供热、通道路、通排污、通电信、通雨水分流、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等工作。

(1)协助甲方确立科学可行的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规划;

(2)负责配合甲方实施协调国家和地方各种高科技产业资源和政策优惠,积极推动运城市的城市建设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行合约,以文明、优质、精进的全新服务理念参与运城市的城市建设。

(1)依法进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3)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配和收益,有权对公司进行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等。

(1)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2)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长补短,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项目推进。

(3)双方在合作中共同维护互信、惯例与默契这一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基础,实现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1)双方首期合作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运城市东部中心文化广场、科技馆、图书馆、河东街延长线工程、邑东路等。乙方承诺首期投资规模30亿元人民币。

(2)合作项目计价原则:甲方按山西省xx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取全费,同期材料信息价,无法确定的材料信息价以市场价和双方认价为准。

(3)合作项目工程款支付: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产值的%的比例支付乙方进度款。工程款欠缺部分甲方以中心文化广场魏风街以北亩土地以万人民币亩的价格出让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工程队进场施工之日起甲方负责办理土地转让的相关完整手续。

(4)甲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付使用期,支持乙方投标。甲方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的价格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中标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实际标的另行签订相应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及其属下投资企业必须依法纳税,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及其属下投资企业缴纳税金总额的%奖励乙方。

本《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在甲方的指导下,双方负责确定整体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落实实施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推进。

3、单项业务,可选拔一名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它形式做成)。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商业秘密: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合作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文本内容、协议的执行等;

(2)财务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收益及其分配等;

(3)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状况、用户资料、宣传及推广的方式与实施等;

(4)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用工信息寻找在该地区的需求信息。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了解其相应国家(或区域)等材料和用工的需求信息,乙方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建材、装饰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进步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5、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6、本《合作框架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7、本《合作框架协议书》应优先适用合同法与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如双方就本协议之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发生任何争议或者纠纷,则其中一方有权将此争议或者纠纷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确立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就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相关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合作框架协议书3篇 如何制定一份高效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第2张

第2篇

甲方是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乙方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促进合作、实现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事宜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

1、甲方在电力需求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2、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2、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建筑)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1、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2、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logo。

3、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制作、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4、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5、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6、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7、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年内仍然有效。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包括其附属企业)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保留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1、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3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xx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股份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2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占出资总额的4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60%。

2.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2.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3.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3.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3.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4.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4.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5.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4因不可抗力,致使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予以解决。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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