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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服务合同模板4篇 "必备实用:服务合同模板"

实用的服务合同模板4篇 "必备实用:服务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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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服务合同模板4篇

第1篇

乙方: 电话: 编号课程完成期限:乙方作为甲方会员,为更好地进行健身,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决定聘请甲方教练员为自己的私人教练.对自身健身活动进行单独指导,约定私教课程共 课时,每节课费元,共计元。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特做如下约定;

一、乙方在享受甲方私教课程服务时必须具备玛莎·华艺健身会员资格。

二、甲方在与乙方签订私人教练服务合同后,应根据乙方所购买私教课时和体质情况制定详细的健身计划,该计划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确保自己身体无任何不适宜健身训练的疾病,如有相关身体健康问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医生咨询,并告知私人教练。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私人教练应按照课时计划对乙方进行一对—的健身指导,在授课过程中私人教练不得同时指导他人健身。

五、课程开始后,双方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训练。因甲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课的,甲方或教练应提前12小时与乙方协商确定上课时间,如果乙方原因不能上课的,乙方应提前12小时亲自与甲方私人教练联系并确定上课时间。每次课程结束后,由甲方私人教练与乙方在课时记录表和授课表上签字确认。

六、在课程进行中.若教练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更换教练,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对教练进行调整。

七、约好私教课程后,甲方私人教练不得迟到。课程开始后,若因私人教练原因停止,须补上—次课,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停止课程的,视作此课程已完成.费用不退,会员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作放弃此课程预约,累积三次将被扣除一课时私教。

九、为确保私教课程训练效果,私教课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课程按完成处理,如因乙方特殊原因致不能完成的,经与甲方挤商可以延期—次,但是延期不超过30天。

十、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私教服务不影响其作为甲方会员而享有的其它健身权利,但是如果乙方的会费到期又没有续费而私教课程尚未结束的,则乙方只能享受剩余的私教服务。

十一、私教课程不得转让,私教费用不得转为其它费用。

十二、对乙方的私人信息,甲方及其教练应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人泄露或散布;私人教练课程训练计划属甲方知识产权,乙方可以在甲方健身会所内使用,不得向他人公开。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及甲方私人教练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实用的服务合同模板4篇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2、国内快递公司价格谈判评审结果审定表(含时效规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对甲方交付的物件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二、乙方在提供上述服务过程中任何一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业务员、乙方转托的人员)的行为即为乙方的行为,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原则上当天的收件时间截止18:00,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要配合延长;乙方需要提供上门送件的服务。

四、乙方按照快递时效表确定的期限内必须将物件送达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员(单位),并获得对方签字。如发生物件错寄,乙方应及时、无偿地调整运输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件人,通过申通寄达本公司所有快件由甲方门卫签收,即表示安全送达。

五、乙方应准备充足的寄件辅料(面单、信封、文件袋、塑料袋、胶带等)。有关寄件辅料的费用包含于邮寄费,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计价。

六、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交寄物件的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七、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物件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及时通报甲方,商议处理,最迟需要在12小时内处理好。

八、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的快递底单,核算价格。

九、所有留底的单子乙方的人员不得允许甲方的寄件人提前取走,必须经过甲方快递人员核对后方可。

十、甲方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命禁止的禁运品。

十一、甲方须认真填写交寄物件的信息及收件人员(单位)信息。甲方填写信息不详或错误导致交寄延迟或无法送达或交寄物件遗失,甲方须依约支付费用。

十二、甲方在收到乙方交寄物件统计结帐联后须及时核对,如有异议,须在5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乙方依据甲方无异议(或视为无异议)的统计报表开具对应的通信业(或普通服务业或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邮寄费。

十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邮寄费。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提供上月交寄物件统计报表、未开具发票等)造成的结算延与甲方无涉。

1、 甲方未依约与乙方结算邮寄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倍。

(1) 乙方延误交付或运输过程中致甲方物件遗失或毁损,按实际成本价赔偿,限额1000元内,贵重物品需主动提出保价,按保价损失赔偿,乙方应当协助甲方索赔,避免甲方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限、区域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或收件人。

十五、乙方应严守在履行本合同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面单批注的客户信息内容和邮寄物件信息内容),双方依照协议执行。

十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和服务要求取件、送件。

十八、本合同到期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十九、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管辖。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3篇

鉴于甲方欲委托乙方销毁指定物料;乙方向甲方提供销毁指定物料的服务;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指定物料的销毁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收缴游戏机的销毁服务。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销毁任务。这些要求包含销毁流程、安全保密及最终处置等。

第二条 鉴于甲方单位销毁物料的特殊性及保密要求,由甲方指派监销人员全程跟踪监督,乙方必须在监销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销毁。按要求对电子游戏机及设备进行销毁,对机壳分割拆解,对主机、屏幕和电路板进行粉碎,以达到完全报废的目的。

1.甲方委派的监销人员,应配合乙方工作,并尽可能的提供工作便利。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销毁,乙方有对销毁物料及工作进行保密的义务,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销毁物料及工作予以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乙方确保销毁后的物料的处理处置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并承担全部的环保责任。在销毁服务结束后清扫现场,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第四条 销毁方式及服务价格约定:甲方委托乙方销毁物料,双方互不支付费用,达到销毁要求的物料归乙方处理。

第五条 销毁物料清单:共十九台捕鱼机(其中八台含屏幕)。

1.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就该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2.乙方未按要求销毁甲方物料,未按保密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内容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4篇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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