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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报告范文3篇 “探究实习经历:一份优秀学生实习报告范文”

学生实习报告范文3篇 “探究实习经历:一份优秀学生实习报告范文”

学生实习报告是在校生在完成实习任务后完成的一份评估性文献,旨在对学生在岗位上所学、所练习到的技能、所感受到的困难和收获进行总结归纳。此类报告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实习能力和职业素养,是帮助学生择业、走向社会的必备经验。以下为学生实习报告的范文供读者参考。

学生实习报告范文3篇 “探究实习经历:一份优秀学生实习报告范文”

第1篇

在参观实习结束之后我们紧接着迎来了为期两周的车工实习,大家对这一日的到来早已期盼很久!由于我们在大一已经经历了一次金工实习,所以对车床及其操作有一定的了解。同学们在此次实习中都表现的十分积极!

进入车间之前首先进行的就是安全教育,老师特备叮嘱实习期间要穿工作服,女生戴工作帽,并将长发挽入帽内。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准擅自离开机床。工件和车刀需装夹牢固,以免工件和车刀飞出伤人。工件旋转时,不准测量工件。工件安装好后,三爪扳手必须随手取下,以免不注意开动车床,扳手飞出伤人。上班不准串岗,坚持各自工作岗位。

这次的实训以教师布置任务,学生成小组完成任务的模式来完成。我们的实习要求是加工一件手柄,一个阶梯圆柱体和磨好一把外圆刀。加工手柄与磨刀相对比较简单,被安排在第一周来完成。我们采用同时进行的方式,即在每个小组中一部分人加工手柄的同时,一部分人去磨刀。首先老师细心给我们讲解相关的专业知识,然后进行示范操作。

对刀具的要求是:前刀面与基面成1到3度的夹角,后刀面与切削平面成6到8度的夹角,副后刀面与正交平面成6到8度的夹角,主切削刃与刀柄成1到3度的夹角。磨刀前首先矫正砂轮,使砂轮的切削刃在一个平面。磨刀时先磨后刀面,首先让后刀面的下部与砂轮接触,然后中部最后上部,当主切削刃与砂轮之间成暗红色的火花时,后刀面基本磨好。磨刀期间手要及时调整角度,确保6到8度。其余几个面的磨削方法与此基本相同。俗话说的好:说着容易,做着难!磨好一把刀绝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大量练习的同时,要认真思考与分析,并且要经常与同学交流,积极请教老师。

有老师的细心讲解在加之我们的金工实习基础,车手柄相对而言最简单了,但是仍有许多问题不容忽略。比如加工棒料时,棒料不得太长,一般以不超出主轴孔后端300毫米为宜。装夹好工件后要将卡盘扳手取下,否则当车床开始工作后造成的伤害将不可估计!车刀安装不宜伸出过长,一般切削刀19毫米左右,硬质合金刀为其宽度的1.5倍左右,车刀垫片要平整,车刀要加紧。而且刀尖高度要与卡盘中心高度一致。有些刀具安装时还需有一定角度,不能与棒料垂直。走刀时一定要身心合一,集中精力。手感很重要,同时也要调整好车速,利用好大中小托板。走刀时不可以倒车,工作中也不准用反车的方法来制动主轴回转。

学生实习报告范文3篇 “探究实习经历:一份优秀学生实习报告范文” 第2张

第2篇

翻开人生的扉页,实习生活绝对是短暂而精彩的一笔,它如划过夜空的流星,如瞬间绽放的昙花,这刹那间的美丽却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它将是我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珍藏于心间,细细品尝,久久地回味。

时间的脚步轻轻悄悄地走到今天,不知不觉已是实习的最后一周。驻足于这一点,方觉时间易逝,更能体会“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真正内涵。于是也更加珍惜与他们这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共处的最后一星期。

实习对于我来说是异常辛苦的,用“累”、“苦”、“酸”、“痛”等诸如此类的词都不为过。或许正是有了这些生理功能的酸痛反应才更好地说明了实习有效。这是指导老师对我的信任,才放心把手头的工作,手头的课程移交给我,她在一旁指导。她既是我的教学指导老师也是班主任指导,双重身份集于一身,这样交流起来更方便,快捷。指导老师给我制造了许多机会,让我尝试不同文体的教学及各种班主任工作,内容包括作文批改与评讲、监考、改卷、评卷,练习课、读报课、晚自修、班会课、早操,确定贫困生人选、感化后进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等。

由于上的课比较多(有三十节课左右),班主任工作也比较忙,每天都觉得是在匆匆中度过的。早上起来胡乱吃点东西踩着自行车赶去学校,中午回家忙完家里活后不是该作文就是备课。由于所带两个班的学生已形成了创作投稿的风气,不少学生都会找老师帮忙修改,这是一项不轻松的工作。为了鼓励他们,激发他们的写作兴趣,尽力帮助他们,给他们意见,帮他们修改,一遍两遍直至整体感觉不错为止。俗话说,两周能够养成一个习惯。在实习的这几周里,我养成了不午休的习惯,就忙着给学生修改作文。有的学生是急性子,上午拿来,下午希望老师改好,然后再结合老师的意见自行修改,这种精神值得表扬,但有时催的太急,我总觉得修改得不够细致,过于粗糙。午休没了,晚上也得用上,经常备课到深夜,由于每天都有语文课,连续几课时就得熬上好几个晚上。现在知道为什么“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时你的房间总亮着灯,总看见您伏案备课的身影”了。直至现在才能体会老师的艰辛与伟大,认真备课就是为了能上好每一堂课,为了传授更多的知识给学生。

精神的疲惫是身体上所承受的痛苦,我们知道,痛苦与快乐是相生相成的,痛苦的背面是快乐,越过痛苦就能收获快乐。学生快乐所以我快乐,这是我实习的信条。每堂课上,看到学生稚气可爱的脸上绽开惬意的笑容,我觉得累也值得!听到学生们恭恭敬敬地道一声“老师好”,我觉得苦也应该!这时什么“酸”“痛”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就是在这样紧张,快节奏的实习生活中充实着,快乐着。这种苦中有乐的实习生活其实是一种享受。所以在最后一星期里,我要继续与他们为伍,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分享这美好的每一分一秒。希望这份美好都能留在我们彼此的记忆里,永不褪色。

实习是忙碌的、紧张的、充实的,它带给我知识、能力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堂生动有趣的人生大课。它首先让我明白了“能力与身高不成正比”。

造成我实习前忐忑的原因之一就是身高。个头不高常常困扰着我。10月5日报到的第一天,走在实习学校的校道上,望着个头高我一截的他们,心里平添了几丝悲伤。

踏入高一年级语文办公室,我恭敬地打听指导老师,正当我用目光四处搜寻时,一位娇小可仁的女教师端着一杯热茶过来,“小妹,请喝茶。”原来她就是我的指导老师——巫老师。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令我惊讶的不仅是她的性别,还有她的年龄与个头。在教务处主任办公室,一听“巫”老师,直觉告诉我是位男性。顿时心里觉得挺别扭。现在一看是如此年轻的女性,心想交流起来肯定比较顺畅。再看老师个头也不高,心里也找到一个平衡点,有了些许的信心。

班长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位学生,她是一名女生,将近一米七的个头当我未见其人之时,早已耳闻指导老师的介绍,她在珠江三角地区读书多年,思想、待人处世方面较有经验。一看其人,心里有无形的压力,她不仅个高,更让人心慌的是她那怀疑的目光。

紧接着就是巫老师的课,趁热打铁,马上去听课。原以为知识来报个到,8号才正式实习,在穿着方面比学生还学生,当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时,台下62双(共63位学生,一位同学请假三天)好奇的眼睛向我投来怀疑的目光,我的心跳得厉害,台上的一秒钟是如此的漫长。自我介绍是在我毫无准备的状态下进行的,现在回想起来手心还会冒汗呢。

这节课让我更加信服了一点“能力与身高不成正比”,伟大的总设计师。

第3篇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劳改”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黄色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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