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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范本集锦8篇 土地合同范本大全:助你轻松承包土地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集锦8篇 土地合同范本大全:助你轻松承包土地

本文是一篇关于“承包土地合同范本集锦”的文章。我们将为各位提供一些常用的、具有实际适用性的承包土地合同范本,涵盖各个方面的内容,帮助广大读者了解合同的基本要点,从而更好地处理土地承包事宜。无论您是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人还是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本文都将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集锦8篇 土地合同范本大全:助你轻松承包土地

第1篇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集锦8篇 土地合同范本大全:助你轻松承包土地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总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村社;姓名: ;面积: ;田: ;土: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 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 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第3篇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 ]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 村 组,总面积为: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 ]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

(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

(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第4篇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土地承包给乙方作苗圃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院内附着物:砖混平房1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深水机井1眼。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纳一次承包款。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苗圃、农作物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5篇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6篇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 人民币元________整(________元)。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__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___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___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215;____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____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 )将村委会补偿发包的十亩承包田转包给乙方( )耕种。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于三人班村七组屯东大堤北侧裴德里河南岸,田军承包田西侧。

二、承包期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止(按国家规定二轮承包期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每年按本组农户土地承包中等价来约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给甲方承包费款。交款时间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四、由于甲方承包田是村集体后补偿的发包地,地质条件差,属堤外开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稳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人为破坏对承包田喷施灭绝农药和堤外泄洪、涨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资收益受到损失甲方承诺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内,免收一年承包费来抵顶给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损失。若产生争议甲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乙方协助配合。

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8篇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1.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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