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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感悟6篇 《活着》读后感:生命的珍贵与无常

关于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感悟6篇 《活着》读后感:生命的珍贵与无常

《活着》是一部让人深省的经典小说。它揭示了生与死、家庭与社会、传统与革新等重大命题。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刻画深刻的人物、真切的情感展现了生活真相,引领读者思考生命的真正意义。本文将分享一些读者的心得与感悟。

关于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感悟6篇 《活着》读后感:生命的珍贵与无常

第1篇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关于经典小说活着读书心得感悟6篇 《活着》读后感:生命的珍贵与无常 第2张

第2篇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怎样“活着”?前半生仗着老子一百多亩田地为所欲为,老丈人见着了都要躲得远远儿的,伦理纲常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跟老子对骂也是常事,在村里人眼中丢净了脸面,尽管从小过惯了村里人眼中“奢侈糜烂”的生活,好歹只作贱了自己,没有伤到别人,居然乖乖的还了赌债。

他不是好儿子、好丈夫,甚至好邻居都算不上,而一切在他输光了自家所有田地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开始在意爹、娘的感受,在意家珍、凤霞喜怒。以前是别人对他的忍受,趾高气扬,从不低头;现在是他忍受着别人,唯唯诺诺,陪着笑脸。只为“活着”。他黑发时,送走了白发人;他白发时,送走了黑发人;他和他的那头老牛在田埂上依然顽强的“活着”。

谁能想到当年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在田埂上居然讲出做人的道理来,也算一件奇事。《活着》讲述了部分中国人在那物质贫乏、精神困顿的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能把主语更换为中国人或人,这是不准确的,有人肯定不是这样“活着”的,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以后的人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这样“活着”,但人性总会在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影射出来,我们应该致力于思考“我们怎样活着?”。

第3篇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第4篇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第5篇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来自《活着》这本经典作品里的话。从这简单的两句话里,我似乎读到了一个有着倔强、麻木性格的人内心的无奈。

透过这两句话,我能感受到这个人对生活的希望一点点被时间和现实所剥夺,他是一个满是伤痕的人。在面对现实这个怪物面前,他无疑是懦弱的败将,但在一次次跌倒、爬起、再跌倒、再挣扎的中,他变得比最初更加成熟,他也更加清楚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都会是过往云烟,包括虚名、钱财、甚至是刻苦铭心的爱情、血浓于水的亲情、两肋插刀的友情。也许这样很残酷,也许这只是福贵的绝望、也许这只是那个时代产物,但是这却深深地扎进了读者的心,让读者看到生活这两字之于福贵来说就是一种习惯而已,只要这世界能给他一片生存的空间、一口空气、一滴水,他便就可以这样苟且地活下去。他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只想顶着这副皮囊任现实的鞭子抽打,尽管鲜红的血液止不住地从血管流出,他也不想去理,更不想睁开眼睛一瞥。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样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好像身边的老人看上去也是这样的平静,对于生命旅程中的一切他们都变现得很平淡,即使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举世无双的功成名就、动人心魄的豪言壮语也不能勾起内心的一丝涟漪。也许在偏理性的人眼里,这是长大的标志、这是思想成熟的标志。可这样一个对喜怒哀乐都没有知觉的人不应该很可怕吗?可这样一个被岁月剥脱了激情的人的生活不应该很单调吗?可这样一个把生活当做习惯的人不应该很可怜吗?他之于生活就像是一块寒冰,而生活之于他就像是多点了的一道菜,吃不吃都无所谓,只是到收银台时会多拿一点的钱。

余华在《活着》这本书里,用了一生的时间让主人公福贵一点点沉沦。年少的福贵只是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对这个社会还是存在一点点期待。可当他的家族破产,他被强制安排到军队里,他的母亲和爱人一点点远离他的生活,他的儿子和女儿被现实折磨得满是伤痕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何要活下去,他不知道为何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发生在周围最亲最爱的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要知道他们都是没有一点罪恶的人呀,错的人是他,该被上帝带走的人也是他。

在庸俗的人眼里,死亡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可在余华的眼里,的痛苦不是拿走这个人的生命,而是折磨他,让他在无尽的悔恨、无尽的悲伤中苟且地活着。在《活着》这一本小说中,余华就这样给福贵安排一场悲剧接着一场的悲剧,他要让这个不珍惜生活的人被生活蹂躏到连哭都难。他要福贵看着一幕幕亲人死亡的惨象,他要让福贵明白在现实面前他是多么无能无力,他要让福贵连在睡觉时都被这样的噩梦惊醒。在小说的结局,余华还安排了一个更加残忍的剧情,他连福贵生活中的希望也给剥夺了。苦根是福贵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是福贵对未来的一种期盼,但作者却滑稽地安排了他的死亡。苦根,他是纯洁的,似乎和这个世界无怨无仇,可最后被安排撑死了。余华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个叫福贵的人,对他的可怜是让他继续苟且活着。到最后的最后,福贵仅剩下年老的自己和一头老牛。

除了余华的《活着》,还有很多类似的作品,那些作者都在用手中的笔写下生活的可怕、战争岁月的艰难。在看《活着》这本小说和电影时,我感到很压抑。我想任何一个人在看着一幕幕死亡场景时,都会觉得心在一点点被撕扯,都会感到有一种侵入五脏六腑的寒冷,甚至会害怕自己也成为了现实版的福贵吧!福贵的悲剧并不是特殊的,在看了巴金的《寒夜》之后我便更是这样觉得,巴金以一家四口的在战火纷飞的破裂来反映主题,给人的感觉很亲近,表现得也很自然。汪文宣和曾树生相遇在寒夜的薄雾中,他们的离别、各自的结局也在这样一个寒夜。汪文宣和曾树生曾经对生活充满着期待,他们的理想是办一所学校,可以在教堂里把自己的知识传递给一个个渴望学习的青年,可在战争年代这样的生活就是妄想,那黑暗的时代嫉妒他们身上的光,所以它便露出獠牙嚼碎了这样的梦想,而《活着》也是这样在把幸福毁灭给我们看。

余华是成功的!他笔下的福贵生动了演绎了一场生命的悲歌,现实摧毁人性的好戏。同时他也惊醒了一些把活着视为习惯的人,他提醒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倔强地、有意义地活下去。

第6篇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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