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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通的心得4篇 "流动之道:交通点滴,智行心得"

有关交通的心得4篇 "流动之道:交通点滴,智行心得"

在现代社会中,交通被视为一个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关键。交通的便利与否直接影响到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作为一个公文网站的编辑,我们为您提供关于交通的心得,包括交通安全、交通规则、城市交通疏导等相关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交通现状和解决交通问题,从而创造一个更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

有关交通的心得4篇

第1篇

“十一”黄金周是城乡居民出游规模最大,国内外游客云集各个旅游景点,使交通安全工作量倍增。省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在省委、省政府、交通部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确保交通系统安全。今年黄金周期间,全省道路运输完成客运量2491.47万人,累计投入运力32.4万辆,客运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4.6%。全省水路运输完成客运量38.033万人,累计投入船舶8862艘,70811个客位,客运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2%。全省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各级交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黄金周安全工作首先,省交通厅党组和安惠元厅长、李庆瑞副厅长、李和平副厅长等各位厅领导都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同“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相结合,同安全生产“攻坚年”、“管理年”活动相结合,同“交通工作管理年”活动相结合,同时提出“十一”黄金周期间厅安委会全体成员坚持节假日不休息,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搞督察暗访保安全,驻站监督人员到岗,库区管理人员到位,切实加强督察,加强现场管理,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交通安全。其次,全省各级交通部门按照省交通厅的部署,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落实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成立黄金周道路及水上运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如安阳市交通局,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的当天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在检查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全部在岗在位。第三,各级交通部门对安全生产都提前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制定了运输组织计划,提前做好了客流调查。同时,建立了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留部分机动运力,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舒适、方便地出行。洛阳市交通局针对“十一”黄金周游客剧增,来洛车辆将出现高峰的特点,及时修订了《洛阳市交通系统突发应急处理预案》和《洛阳市水上运输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在黄河小浪底水库组织开展了水上救援演习,通过演习,锻炼了组织协调能力和救援队伍,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运输安全各级交通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黄金周运输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十一”黄金周开始前,省交通厅对道路、水路运输、重点路段和施工现尝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加营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技术检查,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投入运行;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行驶、疲劳驾驶和超载、超速行驶;加强客运站场等源头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站尝旅游班车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力度。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投入充足运力,以满足旅客乘车的要求,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员发售客票和检票,坚决杜绝车辆出站超员。二是要求海事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督,要对所有参加旅客运输的船舶和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旅游船舶和水上漂流活动的现场监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三是要求公路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的巡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标牌,加强对危桥险路的整治,确保道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畅通。四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假日期间的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要加强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安全管理,施工路段,要科学划分施工区间,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假日客运高峰。五是要求节日期间,各车站、码头要采取多种售票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要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保证车站、码头、车辆、船舶的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能够正常使用。各级交通部门单位内部安全措施到位。

有关交通的心得4篇

第2篇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第3篇

1、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2、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3、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__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4、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去,我处理这件事的时候遇到医院里有的伤者死赖着不出院的,到时候就很麻烦。

5、在其住院期间可以考虑商谈是否可以一次赔款了解此事,如果双方能谈妥就最好。宁愿花些钱私了了更好,但必须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队结案后才能把钱给他。

6、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需要这些单据。

7、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注意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然后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判断是否是“碰瓷者”)。然后报警和报告保险公司。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8、交警到了以后对事故现场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这点一定要注意,因为这涉及到后面双方的很多问题。

9、交通事故处理双方协议一般有三次机会谈。如果三次都谈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单据到交警大队处申请强制结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两份证明,此时你也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

10、事故发生后,记得大家要以和为贵。好好谈,对方是伤者肯定在态度上比较蛮横一些。你记住了,只要对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坚持好好谈,但不代表要让步。只是口头上好好说,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办了。

2) 伤者住院的费用和药费;(其中有一定的自费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尽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给他住,如果实在要住也要想办法让对方快点出院,这样可以减少你自费的那一部分的损失)。

生活补贴:按地区的不同,交警部门有规定,保险公司也是按规定赔付.

交通补贴和营养费: 这两项要看各保险公司而定,一般营养费是按照伤者伤重情况而定的,虽然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这一条,不过如果对方和你协议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话,法院是会判要赔营养费的)

12、另外说说法院方面对于处理这些事故的判定原则,首先法院会根据事故情况考虑劝说双方庭外和解,如果仍要上述的话,法院则根据事故性质判定双方各负的责任和赔款。注意了虽然上述到法院营养费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的。还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要根据事故是否对对方造成心理损害而判定的,比如:对方死了儿子,母亲因为这件事而疯了什么的!那就可能会有精神损失费。不过这还是有的打的官司项目。

13、如果要请律师打官司的话,一般费用是涉案金额的15-20%。当然收费标准只能作为参考。诉讼费另算,不过谁输了官司的话,对方的诉讼费也要负责出。

以上就是我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的新《交通法》的确欠缺完善,特别是对我们车主更是非常不公平,所以遇上这样的交通事故大家还是要小心处理,不过一切按法律办事一定没有错的,千万不能走邪门歪道,那样只会更加复杂。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行动上我们不能走邪门外道,但是必要时还是可以在精神上给对方一点点压力。让其不敢乱来!

第4篇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为响应江西财经大学综合治理月活动,也本着一心想为同学做点实事的态度,我作为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的一名普通志愿者参加了本学院承办的交通志愿者活动。

本次交通志愿者活动的主要地点是位于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南北区之间的公路,主要负责维持两校区间的交通秩序,阻止大家违反交通规则,乱闯红绿灯的行为,以及疏导校区前公交车站的人群,倡导秩序上车,文明乘车。

本着为大家服务的态度,我们乘坐520路公交来到达蛟桥园的时候正处于当天交通比较繁忙的一段时间,所以大家一下车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行动了。在这之前,大家已经分成了三组,其中一组负责维持交通秩序,提醒大家安全过马路;另一组则负责拉住闯红灯的行人,及时阻止违规闯红灯行为的发生;还有一组志愿者就在公交站台附近疏导乘客有秩序地上下车,以保障安全,防止拥堵.活动就这样积极而有序的进行下去······

虽是三月,南昌温度仍是偏高,街道嘈杂,待久了,耳膜阵阵生疼,十分令人难受,又因为长期站立,两腿酸痛,不免有点打退堂鼓的想法。但是看到其他伙伴依旧热情洋溢,面带微笑,身上的疼痛似被某种力量占据,这种场景令我动容。

原来,所谓的交通秩序维护者,看似简单,只需在街道上游走观察,指挥车辆行人,实际上,这是一个需要付出汗水,需要坚忍与毅力的工作!它的存在不是为了维持一个城市表面的美好形象,而是为广大群众的安全着想。

说实话,通过今天的交通志愿者活动,我学会了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更好的服务他人,服务社会。这并不是一定要做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服务是可以从小事做起的。就比如在这次小型的交通志愿者活动中,我们通过一件件小事,一句句情切而温暖的告诫成功地维持了街面的交通秩序,保障了大家的安全,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当我们一次次的温和的劝告被回报以感谢时,当我们的一次次行动保障了大家的安全时,当公交站台的拥堵杂乱变成有序时,我们都笑了,要知道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是一种真诚的笑,是幸福的折射啊!这无疑诠释了所谓点滴服务,造福交通的内涵。

今后的我们不论从事于什么工作,同样也是服务大众,服务社会,我想这才是一种幸福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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