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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字的观后感14篇 《电影观后感:深度思考,感悟无限》

两千字的观后感14篇 《电影观后感:深度思考,感悟无限》

最近,我有幸观看了一部非常引人注目的电影。这部电影带给我深刻的触动和独特的体验,让我对生活有了全新的思考。在这两千字的观后感中,我将分享我对电影的独到见解和感悟。

两千字的观后感14篇 《电影观后感:深度思考,感悟无限》

第1篇

?刮痧》这部影片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感人至深,催人泪下。

电影《刮痧》主要讲述的是北京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刚从北京来的爷爷正因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所以采用中国传统的疗法-刮痧来给孙子治病,没想到最终却成为了孩子的父亲虐待孩子的证据。一家人在法庭上百口莫辩,有苦说不出,一连串的矛盾接踵而至,原本的一个愉悦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男主人公许大同远渡重洋来美国生活了八年,他一心想要融入美国社会,为此他付出了很多的发奋。在行业的年度颁奖会上,他获得了年度最佳设计大奖,应对在场的众多兄弟姐妹和同事,他激动地说:“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最终实现了!”可是就是正因这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是他梦中惊醒,巨大的文化差异和法律制度的不一样,使他在梦想与困惑中徘徊。

刮痧是中国传统的自然疗法之一,它是以中医皮部理论为基础,用牛角、玉石等工具在皮肤相关部位刮拭,以到达疏通经络、活血化淤之目的。刮痧能够扩张毛细血管,增加汗腺分泌,促进血液循环,对于高血压、中暑、肌肉酸疼等所致的风寒麻痹都有立竿见影之效。经常刮痧,可起到调整经气,解除疲劳,增加免疫功能的作用。刮痧疗法发展到这天已经成为一种适应病种十分广泛的自然疗法。

电影《刮痧》这种中国的传统疗法,由于在美国的文化和法律中并没有对“刮痧”有很科学的解释,因而刮痧所留下来的痕迹被美国人认为是虐待儿童的证据,这也许不足为奇,可是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不能正因对刮痧的不了解而不对刮痧进行核实就随意定罪,不能正因中西文化的差异而加以排斥。影片中还有一些场景体现出中西文化的差异,不如原告律师歪曲“孙悟空是一向只道德败坏的猴子”;许大同当着外人的面打自我的孩子,也许在西方人看来是暴力,但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再平常可是的了。

法律是讲求证据的,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人的正当权利的。该影片中的医生和护士在发现孩子受到“虐待”时,及时联系了儿童福利院,而法官和律师也在极力保护孩子,想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可是当其它国家的传统文化与他们的常识产生冲突时,科学的,至高无上的法律便成为了他们固守自我偏执的一种强有力的武器,他们甚至不理会被告人的解释,更不去追踪它的合理性,最终官司赢了,一个家庭也毁了。可是幸亏大同的老板认真探究真相才使得大同的得以清白,一家人最终团聚。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影片的最终一个画面:丹尼斯的父亲母亲教丹尼斯中文:“长城,中国,北京,父亲,母亲······”,是啊,美国的一切才完美,毕竟咱们身上始终留着的是中国人的血,咱们身上拥有的是中国人的灵魂,所以属于中国的传统东西咱们是不能丢的。

两千字的观后感14篇 《电影观后感:深度思考,感悟无限》 第2张

第2篇

每个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我的文化,文化与文化间的迥然差异必然会带来个人行为思想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核心是至情至性,而西方文化更讲求理性的梳理。这就好像一个性情中人与理性至上的人之间发生碰撞,在各自的思维方式主导之下展开一场拉锯战。

影片《刮痧》中以游戏设计师许大同的故事为线索展现了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主人公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因为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而采用中国几千年传统的“刮痧”给孙子治病。儿子因为意外摔伤后在医院被医护人员看见背部的痧印而指被虐待进而强制留在福利院。

丹尼斯因为打游戏而与许大同上司昆兰的儿子打架,许大同明白后勒令丹尼斯道歉,在丹尼斯拒绝后打了孩子一巴掌。这在我们看来一个十分平常教育孩子的举动在美国人眼中却是伤害孩子的证据。以许大同为代表的中国人则认为孩子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并以“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明打孩子是爱的一种体现。但在以昆兰为原型的美国人眼中,家长与孩子是平等的,家长并不能为孩子决定一切。

在听证会上,一位帮许大同妻子简宁接生的护士则指出在孩子出生时,因为早产使得母亲与孩子十分危险。她得知许大同坚决保住妻子的答复中认为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孩子,在听证会上大吼出一句:野蛮的东方人。而在我们的观念中,大人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只要大人还活着,总会再怀孕,当然不能舍弃大人。

听证会上,辩方律师把中国家喻互晓的孙悟空搬上来。在中国,孙悟空视为打破礼教的像征。他不服天命,大闹天宫并协助唐僧远赴天竺取经,是英雄的化身。而在对方眼中,他却成为一个捣毁他人劳动成果缺少管教的猴子,直言我们为何把这样一只野蛮的猴子当做道德的化身。

昆兰在听证会上作证,指出当时许大同确是打了丹尼斯。许大同却质问昆兰“我把你当朋友,为什么要在法庭上出卖我”。但昆兰却很委屈,他只是实话实说了而已。在中国,认识时间越长,关系就会越紧密,为朋友承担的义务也将越多。

许大同要求阐述他有多爱他的儿子,他强调说儿子是他生命的延续,是他们家继承香火的后人,是比他们自我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在美国人眼中,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不属于任何人,谁都不能决定他是属于谁的。

这部电影,不一样的文化背景,是引起了剧中诉讼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这部电影不仅仅展示了不一样文化所带来的矛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那铭心刻骨的爱——关于人伦、关于民族。

第3篇

木法沙是荣耀国国王,辛巴的爸爸用爱和责任统治着国家,他曾对辛巴说过:“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身为国王,你不但要了解还要去尊重所有的生命,包括爬行的蚂蚁和跳跃的羚羊。”木法沙的弟弟刀疤想除掉木法沙和辛巴,而辛巴却被木法沙救起,第二次木法沙被刀疤陷害而死。刀疤让辛巴离开这儿,永远不要回来,而这兄弟反目成仇的原因竟是因为刀疤一心想登上王位。

辛巴的父亲去世使他迷失,他认为父亲的死是因为他,他在离开家园时,因渴和热昏倒,丁满和彭彭将他救起,三人结起了深厚的友谊。

渐渐地,辛巴长成了一头强壮的雄狮,这天,一只母狮正在追彭彭,辛巴和母狮打了起来,突然辛巴认出他是娜娜,娜娜想让他回国,而辛巴始终不肯回去,这时一只老猴子碰见了他,老猴子帮助他认清了自己。辛巴回国后,找到了刀疤。一场恶斗过去了,辛巴渐渐占了上风,当刀疤朝悬崖边的他扑过去时,辛巴一个跟头翻过去,刀疤扑空掉了下去,土狼将他撕碎。最后辛巴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很好。当初辛巴和娜娜来这儿时,这儿寸草不生,而现在这里已经变成了森林,辛巴和娜娜也生下了爱情的结晶,狒狒长老将他高高举起,让大家看看下一代的狮王!

我认为这部电影非常好看,木法沙是一位用爱来教育孩子的爸爸,刀疤是一个为了王位可以杀掉亲哥哥的小人,辛巴是一位成长很快的孩子,丁满、彭彭和娜娜是他最好的伙伴。我还认为这是一部爱与责任的电影!我想如果你看了,你也会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

第4篇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狮子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很好看我很喜欢。看了这个电影,让我学了很多知识,我要像辛巴一样,不怕困难,勇敢坚强,永不放弃。

故事内容是这样子的:森林里的狮子王国,住着狮王木法沙和他的臣民,他们生活得很幸福。狮王木法沙有个儿子叫辛巴,是只可爱、聪明的小狮子,他将来会继承王位做狮王的。

可是辛巴的叔叔刀疤却是一个坏心眼的人,他一直想夺王位。他和阴险的土狼们合伙对付狮王。刀疤想了一个坏点子,把辛巴围困了要杀死他,狮王木法沙为了救他的儿子,却被刀疤推下了悬崖。

辛巴知道爸爸死亡的消息,很悲伤,以为是自己把爸爸害死的,所以就不敢回家,很消沉地到处流浪,刀疤趁机夺取了王位。

辛巴渐渐长大了,他的好朋友娜娜在一次捕猎时遇到了辛巴。说刀疤和土狼们把狮子王国搞得很糟糕,让辛巴回去,辛巴也记起了爸爸曾经说过的话,让他继承王位,把狮子王国管好。辛巴决定回到自己的国家找刀疤夺回王位。他在妈妈、娜娜、爸爸的旧部下和好朋友野猪、丁满的帮助下,勇敢地战胜了刀疤,夺回了王位,领着狮子们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我喜欢辛巴的坚强勇敢,娜娜的善良温柔,野猪、丁满的活泼可爱,我喜欢这部电影。

第5篇

?狮子王》一开始辛巴出生时,整个草原沸腾了,所有的动物都在载歌载舞,都在为辛巴的到来而欢呼,喝彩。在这一刻,我很羡慕辛巴,因为他从小就被众星拱月。但是后来我对辛巴,不是羡慕而是仰慕。辛巴的身世决定了他完全可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他可以含着金汤匙长大,但是他却选择了与木汤匙作伴。他从小追求独立,迫不及待想要成为一名坚毅顽强的男子汉。由于他的心急,也造成了后来接二连三的不幸发生。

他的叔叔刀疤对穆法沙的王位觊觎许久,但是想要坐上王位就必须除去小王子。于是刀疤利用种.种借口让辛巴外出,然后伺机大开杀戒,无奈被穆法沙及时救下。在阴险狡猾的刀疤的反复算计下,穆法沙死在刀疤手下。刀疤又别有用心的劝辛巴离开,看到辛巴逃跑时,我从仰慕到了失落,辛巴逃跑了,他胆怯懦弱了。即使如此,刀疤仍不满足,暗中派人要将他赶尽杀绝。辛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机智的丁满和善良的彭彭,他们抚养辛巴长成雄壮威武的大狮子,可是,他却忘了自己责任和使命。后来,在娜娜的说服,猴子的点化下,他们两的鼓励下,辛巴终于鼓起勇气回到自己的王国。在接下来的一场复国救民的战争中,辛巴终于探明事情真相,惩罚了狡猾阴险的罪人,并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辛巴的责任来自于要继承王位,更来自于要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他要探明事情的真相,要维护个人的尊严,要实现人生的价值,更要实现整个王国的和平,百姓的幸福。我佩服辛巴的勇气,佩服他的责任心。如果我是辛巴,那么我将会一辈子处于黑暗阴影中,我会沉沦,我会逃避。我无法面对自己“杀”了父亲的事实。即使我或许不会忘记自己有责任去接手父辈留下的王位,但是我没有勇气回去面对我本应该面对的一切。无论丁满和彭彭怎么鼓励我,激励我,我都会懦弱退缩……

可是当我看到辛巴重回家族,顽强机智勇敢的与邪恶势力斗争,救护在困境之中的百姓时,我的内心既为他捏了一把冷汗,更为他高昂的欢呼!辛巴不是失败者!辛巴没有怯懦!他用勇气智慧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刀疤!既洗刷了泼在身上的污水,也还人们一个新的天地!

辛巴,你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你用自己的勇毅铸就了胜利!你的核心是责任,我要向你学习,心怀造福人们的情怀!

第6篇

刚刚开始接触到《歌剧魅影》的时候,我被它悦耳动听的音乐深深的打动了。甚至有点痴迷。现在的看法有点转变,我觉得它不仅是一部浪漫凄美的爱情片,也是一部场景宏伟的音乐剧,更写尽了一生的悲凉……

让我们来了解《歌剧魅影》的主人公------phantom吧!一个集万灵于一身的宠儿,音乐家,建筑家,魔术师等等这些名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才智。是的,他是幸运的,上天赋予他较常人多得多的智慧;但他又是不幸的,他一出身就被冠以一副丑陋的面容,以致被亲人遗弃,受旁人打击和虐待。人之初都只是张白纸,无所谓美丑善恶的,其他的孩子都幸福地成长,而他却遭到遗弃。这一切都是什么造成的呢?独一句“天妒英才”能说得尽他的悲苦遭遇吗?从生命开始的一刻起,世界就给了他不公平的待遇!

初看这部音乐剧的人都痴迷艳羡christine那美妙仿佛天籁般的歌声。christine是会唱,但是她的老师是谁呢?是phantom----angelofmusic。phantom是她的老师是她的音乐天使,从这一层上,完全可以说是他创造了音乐的christine,如果没有他这个知音,这个伯乐式的人物出现,她可能永远都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芭蕾舞演员。在音乐的世界里,他是个帝王。

然而,作为音乐之国的帝王,出现在我们面前的phantom却总是戴着一张面具。那是因为种.种不幸和打击使他的性格变得胆怯,只有戴上面具、遮住丑陋的时候,他才有勇气去歌唱、去表露对christine的真情爱意。当christine趁他专注于创作,好奇地揭去他的面具的时候,他顿时变得癫狂。他痛心而粗鲁地将他心爱的女人推倒在地。此时此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他心里脆弱的底线……在面具的遮掩下,他是骄傲的天才,是令人生畏的可怕的幽灵。而当他最深的痛楚-----所有痛苦的根源暴露在人前的时候,极恸,疯狂将他的理智冲破了,此时此刻,他恨这个揭开他伤痛的女人,恨得咬牙切齿,恨到骨子里去了。然而就是这种痛楚伴随了他一生……

对于christine,他是爱她的,但是这份爱包含了太多。他爱的是christine吗?他真的是,或者真的能把她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给她真真切切但却平凡的爱吗?我认为不是,也不能。也许从某个程度来讲,他还把她当作一件艺术品来欣赏,爱护和占有。

而christine最终没有选择他。虽然她对他也有着一种复杂的迷恋(包括对父亲的思念,和对他虔诚的尊敬和感激,或许还被他的浪漫情怀所打动,比如湖面的万盏灯火),但最后她被智力战胜了。她意识到他不可能是她最终的选择。那是不是说她太软弱,不能也不敢追求不被世俗认可的爱情呢?我觉得不完全是。虽然christine是世俗的(因为她生于人世间,也成长于人世间),但是她的的确确是坚强且敢于追求的,曾经她对他一度的迷恋不正能说明这一点吗?

她敢于面对自己的处境和所承受的复杂的爱,但是为什么还是不能选择phantom呢?有人说她嫌他长得太丑了。我以为不然。christine并不是那样浅薄的女子。她是觉得他的心灵比他那张扭曲的脸更可怕。长期不见天日的黑暗生活扭曲了他的性格,更养成了他的偏执。虽然他是真心、多情的,但他的那份感情的付出所利用手段却是不能被christine接受的。他的爱又是如此之重,这要平凡的女子若christine怎么去承受呢?大概这就是“爱,不能承受之重”吧!我们不妨想象一下,一个人与一个幽灵的生活到底会有多远的距离呢?太远了。他们俩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虽然不愿看到,不愿对phantom那样残忍,但我不得不承认。已经是如此了,phantom也注定孤独寂寞地过下去……

音乐剧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看到老劳尔把猴子音乐盒放在christine的墓前时,那角落里早已静静地躺着一束用黑丝带绑着一颗戒指的玫瑰,鲜艳的血红色是唯一的色彩,它是那样的凄美绝伦,似有千言万语,却也只是默默无声……

第7篇

一个是因毁容而藏在歌剧院深处的音乐天才,一个是貌美可爱的年轻女演员,还有一个是英俊无畏的年轻伯爵,看似复杂的爱情关系改变了三个人的命运,记录了一段永生不可忘的人生旅途。

魅影爱上了年轻的christine,便不遗余力的把她打造成了耀眼的女高音歌唱家,以为自己可以拥有她的一切。然而当他发现christine与一位伯爵raoul相爱后,感到自己受了欺骗,爱也转化成了怨恨,怒火填充了扭曲的心灵,决意以raoul的生命来换取christine对他的爱。最终,christine的吻消释了一切,魅影也彻底觉悟,放了那对恋人,再次走向了无尽的黑暗。。。拥有感人的故事,只能算是一部好电影;而这部歌剧影片中大量的歌剧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特别是女高音的咏叹调及主题曲,不禁令我心驰神往,心中有中莫名的感动。

我想,我只是把心中所想用贫瘠的文字去表述。影片采用追忆的手法。通过年迈的伯爵在拍卖会上购得的一些物品所产生的回忆来展开剧情的发展。一只30镑的玩偶猴子验证了那段历程。从年少的魅影逃离马戏团时不忘带走的那只肮脏猴子到隐居歌剧院后那只被精心打扮过的可以击钗的猴子,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绝望的魅影在永绝人世之前所唯一做的事便是在那只玩偶猴子前轻吟,眼眸中透出一丝淡淡的陶醉与满足之情,夹杂着对他而言一生不可及的幸福。

片尾处,伯爵带着玩偶来到了墓园,伫立在christine的墓前,祭奠自己离世不久的妻子,并将玩偶放在了墓碑前,希望她在天国依然能忆起那个曾经出现在她生命当中的魅影。刹那间,伯爵发现墓的角落摆放了一枝暗红的玫瑰,枝叶间穿插着一枚银戒指-----这些都曾是魅影向christine示爱的信物。似乎一切都在暗示魅影依旧在人间,依旧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深深爱着christine。。。这样执著,亘古不变的爱是否还会流传于世间?即使换来的仅仅是苟且度过一生?

什么是爱?谁能说得清道得白呢?两情相悦的幸福,背后总有自我牺牲的悲壮。包容是爱,宠溺是爱,暗恋是爱、依恋是爱、虐恋也是爱……我们每个人都深深的陷入爱的漩涡。期待着、享受着、回味着、追忆着爱。

剧院魅影,一个出生于贵族家庭的“象人”,面具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穿的第一件衣裳。仅仅是因为他的容貌。他被光鲜的世界排斥了,没有尊宠、没有关爱。漂泊四方,在任何地方都成为别人猎奇的目标,甚至成为马戏团铁笼中的小丑。……

喜爱“魅影”这个角色,因为他虽然容貌丑陋,但这掩盖不住他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遮蔽不了他出众的才华,也无法抑止他对爱的追求。他爱克里斯汀,一个巴黎歌剧院里看上去默默无闻的舞者。“魅影”为她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

“魅影”以为克里斯汀就是他的,或者说是因为他向她倾注了所有的热情。她代表了他所有的理性(对音乐的热爱)与非理性(对爱的痴狂)的追求。当克里斯汀与拉乌尔在巴黎歌剧院的楼顶海誓山盟的时候,魅影的心碎了。再次感到无依无靠、被抛弃。凄厉的呼喊响彻巴黎的夜空,却仍然无法改变命运的安排。

他并不想复仇,或者说,他也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现实世界中的一切,所以他才会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杀死皮昂吉,把自己扮演成唐璜,成为他为克里斯汀创作的歌剧中的角色,在厚厚的披风下掩饰自己的面容,在警察遍布的巴黎歌剧院中,在舞台上与他心中的爱人上演这幕绝唱。希望在他自己创造的世界中,成为爱的主宰。

也许,他知道,在现实上演的悲喜剧中,他必须死。他带走了克里斯汀,然而,他真的是为了占有她、霸占她吗?未必。因为当克里斯汀不在乎他的容貌,给他深情的一吻时,他颤抖了。我甚至能感觉到那副“怪兽”似的脸上在流泪。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一种常人难以体味的幸福。他并不残忍,也不缺同情心,他需要的是他人的尊重,所爱的人对他的尊重。

他可以放弃克里斯汀,让她与拉乌尔远走高飞。但希望看到克里斯汀的坦诚,看到拉乌尔的执着。当拉乌尔宁肯被吊死,也不愿放弃克里斯汀的时候,魅影明白了,这个看似柔弱的男人,拥有更大的勇气。对爱的追求,能给人和脆弱的人带来巨大的勇气。爱的力量能促使我们忘记一切恐惧、去争取。

也许我们可以说,魅影的残忍来自于他童年的不幸经历、来自于他自卑的人格。但我们又怎能评价一个人人格的优劣呢?每个人都是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长。受到别人伤害的时候,往往也会伤害别人。

但我觉得,拉乌尔对克里斯汀的爱,更多的是一种对年少伙伴的梦幻般想象。或者说,歌剧在对他们两人爱情的刻画上多少显得有些单薄。让人感到只是一个灰姑娘遇见王子的梦幻。甚至让人以为,克里斯汀因为拉乌尔贵族的身份和财富才跟他在一起的。

而拉乌尔和克里斯汀后来怎样呢?无从得知。歌剧开始的拍卖会上,为什么只有拉乌尔一个人呢?克里斯汀呢?30年的时间已是沧海变桑田,但这个倾城的美丽女孩,是否已长眠地下了呢?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个拥有丑陋却极富才华的魅影 。

第8篇

合上书本已是深夜,闭上眼睛,冥思、遐想。《活着》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命运在脑海深处层层涌现,撞击着藏在深处的灵魂,《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同时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在讲述主人公富贵如何承受生活巨大苦难时,也令我从中深受启发。

福贵年轻时贪图享乐,以致倾家荡产,父亲不久便被气死,母亲也相继离世,原以为命运到这里便会有一些的好转,但往往事与愿违,几年平静生活过后,接踵而来的是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得福贵与一头老牛在世上相依为命。那么多的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与他的家庭身上,但当厄运来临时,福贵并没有自哀自怜,只是在稍许的麻木后,又开始迎接生活的挑战,以一己之力承担着照顾这个破败家庭的重担,他始终没有放弃生命的想法,即使在这个世上他仅有一头牛,几亩田与破茅房。所以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尾时,我沉沉的感受到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我已经被这坚强的意志所打动,我明白了无论遇上多大的困难,只要有一颗坚强、乐观的心,世上没有迈不过的坎。每次深陷困境时,只要想起有一位老人在世上仅与一头牛相依为命,但他那活着的意志超乎于常人,我们更会精神抖擞,充满这斗志。

?活着》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我不断前行。有人会认为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但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感受到了幸福。

?活着》体现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人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第9篇

余华是当代作家中先锋派的代表人物,我以前读过他的两部作品:《在细雨中呐喊》《兄弟》,印象深刻。《在细雨中呐喊》是余华的处女作,取材日常生活,但因为关注少年成长中的隐秘,对人性做了多角度细腻的描写,使人过目难忘。《兄弟》直面改革开放后人在金钱至上观念的冲击下,伦理与道德的崩溃,赤裸裸的白描反映的却是血淋淋的现实。那两部作品虽为同一个作家创作,但风格迥异,感觉余华在不断探索小说表现手法,他基本做到了不重复别人,也不重复自己。

?活着》是一部有别于《在细雨中呐喊》与《兄弟》的长篇,小说通过一个农民悲惨、坎坷的一生,反映了近一个世纪以来底层农民的悲苦生活。与《在细雨中呐喊》那种浓稠而细腻的描写不同,与《兄弟》中那种坚硬赤裸的文字风格不同,《活着》的表现手法是传统的,小说通过一个老农的讲述,反映新中国建国前后老百姓生活的变化,是一个时代一代人生活的缩影。

?在细雨中呐喊》以艺术创作手法的革新让人记住细节,产生深刻的体验。《活着》以主题取胜,富贵老人的一生就像大海里的小船,总是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他们被时代的大潮冲击着任意前行,他青年浪荡不羁,嫖、赌样样俱全,赌博输尽了家产,被国民党军队拉了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活着回到家乡。至此,他的悲惨命运才开了个头。一对儿女先后死亡,妻子病死,就连他那残疾的女婿也以非正常死亡终结生命,与他相依为命的外孙不到十岁,却被他煮的豆子吃得撑死……家破了人亡了,富贵还活着。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陪伴他的是一头老黄牛。

余华是一位狠毒的作家,他在《活着》中把个体生命所能遭受的各种考验与灾难全部加在富贵身上,展现了生命的柔韧与顽强。父母给孩子起名寄予了希望,然而,“富贵”这个人一生却与富与贵毫不沾边。

第10篇

今天,怀着跌宕起伏的心情,读完了《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主要围绕老汉孙玉厚的贫困生活以及一家人的经济展开叙述。其中,还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状况,贫穷的人,即使再怎么努力,也不如富家子弟走官路顺当、直接。

我最喜欢的还是孙少平的吃苦耐劳,他可以在工地给别人扛石头,空着手在煤矿井下赢得了班长的好名声,他的生活好似在冰天雪地之中,但小霞的出现温暖了他的内心,但很快,小霞这点光便消失了,给少平留下了无限悲痛,但少平还是从不幸中走了出来。虽说他活得艰苦,但这样的生活还是有价值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给自己拓一条向前的路。

但虽说如此,少安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依然比少平过得好,把砖厂办得红红火火的,利润滚滚来,还建起了房子,弄得漂漂亮亮的,也不用像少平那样过着几乎于牛马的生活。其实,若论财路的话,少平文化虽高,但较之少安却失败得多。

润叶与少平是一个悲剧,但悲剧的本身,还是出身。当时的社会从不去评定一个人的能力,素养知识,就像少平一样,明明凭自己便可在官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步步高升,但因不再官家出身,搞得如此落魄。田福堂,一个没眼光的人,使他的女儿带着不幸与悲痛,嫁给了一个并不爱的人——李向前。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润叶的婚姻,没有一丝甜蜜,尽是苦涩。直到几年后的大事,她才和李向前完全融合,不再厌恶、排斥。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更明白了世事的艰辛与苦痛。你不努力,将来定沦落为于厚那样的人,过着艰苦与不顺的人生,被生活排斥在外。当然,现在的社会较之以前还是挺安定的,没有旧社会的混乱与不公平,只要我努力,我相信,许多少平类的人,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懂得了一些人事艰辛,略懂了世事。

第11篇

?平凡的世界》是作家路遥的作品,这部书激励了无数青年,让无数人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它主要讲了孙少平一家艰苦奋斗的经历,其中的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例如永不服输的少平少安两兄弟、善解人意的润叶、爱议论别人的侯玉英等等等等。

这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情节的跌宕起伏,书中的一字一句都牵动着我们的心,读到最后更是令人感动,从书中不难看出作者路遥为此书做下了许多的生活积累,此书最令人振奋的便是两兄弟的奋斗历程,两人家境并不富裕,甚至是出奇的贫困,可他们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与生命做起了斗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

另外,还有他们的爱情,少安因为家境贫寒又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同时也放弃了和润叶的爱情,当润叶再次向少安说明自己的心意是,少安明明喜欢着润叶,可是为了润叶的生活,他放弃了这份爱,这是多么伟大的品质,多么让人感动。

从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道理:比如坚持、努力、适当的放弃、忍耐。

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这本书,它会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面对压力,面对困难。

第12篇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最近在朋友家借到的书,原本只是因为好奇的驱使借来这本《平凡的世界》,却被这本书给深深的吸引了,我花了两天两夜,才把这本书看完。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

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理想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看完平凡的世界,我的心情无法平静,平凡的世界里演绎的都是些平凡的事情,而正是这些平凡的事情,带给我们不平凡的感受。

第13篇

?西游记》这本小说出于吴承恩的笔下,是我国著名的长篇神魔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扫除障碍的故事。虽然,在途中孙悟空和唐僧二人经常言语不和,令我影响最深的便是“三打白骨精”时,白骨精屡次化作人来欺骗唐僧,而唐僧也屡次上当受骗。因此,孙悟空每次打死白骨精时,都被唐僧责怪,但即便是这样,最后他们依然成功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完了取经之路。

孙悟空是个武功高强、法力极高、拥有火眼金睛的一只猴子,它最初是从石头蹦出来的,可谓是天生地长。但它没被收服前可是只顽劣的候子呢!在花果山水帘洞做山大王。它时不时会被唐僧错怪,尤其是在取经的途中,许多妖怪化身成人,但每次能被孙悟空识别出时,唐僧就是不相信,而屡次到了后来,都是孙悟空救出了唐僧。

而唐僧是一位以慈悲为怀的人,但他有时也会被妖怪所骗,陷入妖怪的陷阱之中。这也同时表露出了他有时也会善恶不分的软弱性和不坚定性。

猪八戒则是个贪吃鬼,有时又好美色,多次被美色所迷惑,亏他以前还是天蓬元帅呢!而他正是因为好美色被打入凡间,做了个妖怪,上天想历练历练他,发掘他内心善良勇敢的一面,所以才安排在唐僧名下,帮助师哥孙悟空斩妖除魔,屡建奇功。

我们的沙和尚是个老实人。虽然以前也是个妖怪,但现在不也改邪归正了吗?和大哥、二哥一块保护师傅西天拜佛求经。

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一个聪敏机智的孙悟空,一位慈悲、善良的唐僧,一个贪吃、好美色的猪八戒和一位耿直忠厚的沙和尚。

?西游记》这本书的描写充满了幽默和风趣。它的结构奇特,大胆的想象,情节无比地生动,无比地夸张。是一部我国古代浪漫主义的杰作,我百看不厌。

第14篇

?西游记》是古代著名长篇神魔小说,四大名著的其中之一,是众人最喜爱的一部名著,《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吴承恩先生。它里面的故事资料精彩,常常叫人爱不释手。

?西游记》中有四位取经人,他们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唐僧是个和尚,会念经,是个善良的人。

叫大师兄的是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他本领高强,神通广大,是当年女娲补天后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也是当年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后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时,走过五行山救了孙悟空,经观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手拿当时大禹治水时留下的一根定海神针为兵器。是唐僧西天取经时的第一个徒弟。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学会了许多法术,七十二变、火眼金睛、筋斗云等等。

二徒弟是猪八戒原是天宫的天蓬元帅,后下界误投猪胎,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喜欢耍小聪明。兵器是九齿钉耙,会三十六种变化。唐僧在高老庄收猪八戒为徒弟。

沙僧是一个忠臣、老实的和尚是天宫的卷帘大将,在蟠桃会上摔碎天宫的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而下界,在流沙河为妖,兵器是降妖杖,平时用来挑担。

师徒四人在西天取经时最大的困难是牛魔王一家,分别是红孩儿三味真火的考验、火焰山三借芭蕉扇。也有许多妖精有一些法宝,比如金角大王、银角大王等等。

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师徒四人陷入困难时,孙悟空常常上天请求各位神仙帮忙他们。

此刻我明白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梦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西游记》还被人们排编成电视剧,各种电脑游戏等等,人们从古至今都喜爱《西游记》,此刻更是爱不释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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