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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承诺书7篇 校园安全愿景:大学生承诺书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7篇 校园安全愿景:大学生承诺书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是一份由高校制定的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园及生活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个人和他人安全。此承诺书的实行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也能有效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7篇 校园安全愿景:大学生承诺书

第1篇

1.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认真填写了《青岛农业大学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审批表》,并履行了规定的请假手续。

2.我完全理解外出所涉及的风险(包括个人和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可能的损失),这些风险可能是由于我自己的作为、遗漏或错误、他人的作为、遗漏或错误,或者不熟悉活动的相关环节、设施和环境所造成的。

3.我承担因参与本活动而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个人及财产损失。

4.我承诺,在活动开始前,我已经通知了我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此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并获得了他们的同意。

5.我承诺不会向青岛农业大学、我目前就读的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和职能部门提起任何无过失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索赔。

大学生安全承诺书7篇 校园安全愿景:大学生承诺书 第2张

第2篇

1、在校园内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不违反校园的各种安全规定、公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和自己安全的事。

2、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相关管理部门许可,不私自外出;有时确需离校外出时,要自觉办理请假手续。

3、在校期间保证做到不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不在学校内玩火、烤火、点蜡烛、焚烧纸物、做饭、燃放鞭炮等违犯安全规定的事。

4、保证不在校园内私自藏匿、使用或为他人提供各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证不打架斗殴,保证不建立或参入任何帮派体系,保证不帮他人寻仇斗殴。

6、我保证不翻越围墙、不在阳台扶手围栏上坐、站、玩、嬉戏,不做任何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事。

7、我保证不在学校外租房居住或夜不归宿,保证按时回宿舍就寝。在宿舍睡觉时插好宿舍门,离开时锁好房门,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谨防不法分子以各种方式进行盗窃和诈骗或对学生进行不法侵害,遇到危险情况及时向老师报告。我保证不在校园内外赌博。

8、我保证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或行走靠右,不抢道、占道,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不骑摩托车和无闸自行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双丢把或单丢把,不互相追逐,不乘坐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

9、不吃霉烂、过期、变质食品,不酗酒、不抽烟,不喝有害身体健康的饮料。

二、本承诺书有效期从学生签字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若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本人负全责。

第3篇

为加强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充分保障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不断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顺利完成毕业实习的各项任务,实习毕业生向学校作如下安全承诺:

1、参加毕业实习的毕业生,实习前必须按《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要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 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不从事非法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宗教组织和活动;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因学生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个人承担。

4、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注意求职、就业安全。通过合法中介机构寻求实习就业单位;不盲目接受陌生人的用工信息和要求;不从事高空、污染、危险性大的工作;不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不推销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不盲目向用工单位交纳报名费或押金;克服侥幸心理和贪财心理,防被诈骗。

5、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外出游泳;不擅自到水库、悬崖等危险地带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见义智为。

6、实习期间按《经济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实习期间为指导教师留下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及时通知),遇到问题及时向自己家长、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汇报。

7、本人已明确毕业实习任务和具体要求,并参加了实习教师组织的毕业实习安全教育,并认真阅读了《学生安全手册》。

我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保证遵守。若有违反,自行承担责任。

本人承诺:遵章守纪、珍爱生命、重视安全、认真实习、提高技能。

第4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做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够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那自然是最高兴的。为了保证您的家庭幸福、孩子平安,我们真心希望您与学校携手,共同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并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动态。

3、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煤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防雷击、防疾病传染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校外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保证在孩子上、放学时间亲自接送或委托亲属接送。教育孩子步行上下学遵守交通规则,不做危及铁路、公路行车安全的事,不乘坐无牌无照的车辆,禁止家长用三轮车接送孩子,禁止子女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与学校共同担负起涉及孩子其它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上课以外时间、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新建建筑物、网吧、变压器、塘坝水库、深水井等)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手机、游戏机等非学习用品入校,禁止校内、外玩火。严禁孩子私自烧荒,出现山林失火等事故。禁止孩子吃零食,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以防食物中毒。

7、对子女旷课、逃课、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小偷小摸、夜不归宿、看黄色的书刊影像制品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8、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到校时间7:40,放学时间11:40;春、秋季下午到校时间1:30,放学时间4:00;夏季下午到校时间2:10,放学时间4:40;冬季下午到校时间1:20,放学时间3:50),不得提前到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有事有病不能坚持到校上课,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须经班主任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

10、子女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在校期间发病的,有家长领回,治好后方可回校。

11、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对子女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管理工作。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

第5篇

为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机会,本人申请到校外进行实习就业,为保证实习就业的顺利进行,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实习期间不参加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如非,法传销、宗教组织等其他违法活动。如参加,因此带来的后果,自己承担。

二、按时参加论文撰写,并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论文的初审、复审以及论文答辩。

三、若有成绩不合格者和受处分者,必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前的统一补考和解除处分,缺考和不按时解除处分者影响毕业证的领取,后果自负。

四、需按时上交就业协议,时间截止到20xx年4月30日,以便毕业时进行档案和户口的调动和派遣。

五、离开学校赴工作岗位前,学生必须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寝室必须打扫干净,到辅导员处签到,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在校外实习,但须继续住校的学生,必须严格服从学院对于寝室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如在寝室卫生和安全管理上出现问题,学院进行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六、本人保证个人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必须及时通知辅导员,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实习情况,同时也可以知晓学校的重要通知和安排,必要时按学院要求及时返校。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了解学院相关安排,本人承担责任。

七、 校外实习期间,个人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均由本人自行负责,学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6篇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您的孩子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保护承诺书。

一、家长应配合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二、天气渐热,家长应严禁学生不到池、塘、湖、河、江、水库等有危险的地方洗澡、或玩水,不准学生私自去参加游泳活动,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四、家长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 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防食物中毒,少吃零食,不吃过期霉变腐烂食品。严禁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五、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其他危险地方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六、家长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七、家长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又没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上网、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八、学生早上7点30分后到校,下午放学后应立即回家。中午不允许学生离校。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监管或接送,保证学生路途安全,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监护人负责。若上放学时遇恶劣天气(如暴风雨、冰雹等)或自然灾害,学生应听家长和老师的临时安排。

九、家长应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安全。如学生在校生病或遇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家长应在接到老师通知后及时接学生送医院治疗。

第7篇

外出前,学校已经给我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教育,我郑重承诺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格遵守纪律。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我会负责的。

第二,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一想到。

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集体活动,不单独行动,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公安部门和救援部门求助。外出活动时,必须征得家人同意,保持沟通畅通。

四、不酗酒闹事,不聚众斗殴,不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从事攀岩、探险、游泳等危险活动。

五、注意食品卫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和饮料等。,预防疾病。

八、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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