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一号简历网 >

热点 >其他文案 >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4篇 手机管理规定:培养学生专注力的有效策略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4篇 手机管理规定:培养学生专注力的有效策略

本文将介绍“学生手机管理规定”,该规定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一系列规定和限制。学生手机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学生的学习、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校园秩序的维护。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旨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手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4篇 手机管理规定:培养学生专注力的有效策略

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员工电话使用制度。

1.打电话的时间应尽量避开上午8点前、晚上6点以后的时间,还应避开晚饭时间、午休时间。电话交谈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钟为宜。

2.通话之前应核对对方公司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公司或单位的名称及接话人姓名。写出通话要点及询问要点,准备好在应答中使用的备忘纸和笔,以及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3.拨打电话先说明自己是谁,公务电话要同时报出你的公司及部门名称,然后再提一下对方的名称;应说明拨打电话的内容,且用语应礼貌、规范、简洁、扼要。

4. 使用电话时严禁在电话上闲谈;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1)公司前台服务人员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2)直接面对外部客户的部门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部门,我是。

(3)面对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统一用语:您好!**部门,我是。

(4)接听电话时,不允许说一些低级的词语或一些不礼貌的语句;不准用粗鲁的语气叫人,应先说出职位(总经理、经理、主任、师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听时。一般由专门人员接听,新员工对企业情况知之不多,不要抢接电话,以免一问三不知,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

(1)在电话响三声接听电话,超过三声接通应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接听电话时应保持端正的姿态,不得吃东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现一些影响正常交谈的动作。

(3)在接听电话过程中,要仔细聆听对方的讲话,并及时应答,给对方以积极的反馈;通话不清楚或听不明白时,要马上告诉对方。

(4)声小时。对方说话声小,不能大声叫嚷,而要有礼貌地告诉对方,对不起,声音有点小。

(5)中断时。通话中突然中断,应该立即挂上电话,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说明原因。

(6)接听到客户的电话避免客户在电话中等候的处理原则:

①告知客户预估时间(1分钟之内的),让客户选择等待或稍后回复;

②如预估时间可能超过1分钟,让客户留下电话,稍后给回复;最好不要让客户在电话中等待的时间超过1分钟。

1.原则上接到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电话,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问题,让对方选择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转给处理该项业务的同事,请他给客户回电话,解决问题。

2.如果对方请你代转电话,应弄明白对方是谁,要找什么人,以便与接电话人联系。此时,请告知对方稍等片刻,并迅速找人。

3.通话时。通话时如果有其他客户进来,不得置之不理,应该点头致意。如果不放下话筒喊距离较近的人,可用手轻捂话筒或按保留按钮,然后再呼喊接话人。

(2)假如要让顾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诉对方要等多久,提供选择;

5.如果要接电话的人不在,应为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完毕,最好向对方复述一遍,以免遗漏或记错。

在处理顾客投诉时,以倾听顾客抱怨的方式来稳定顾客情绪;并尽快将电话转接到有经验的主管或经理来处理。

谈话结束,表示谢意(感谢您的致电,再见。、谢谢,再见。,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四、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学生手机管理规定4篇 手机管理规定:培养学生专注力的有效策略 第2张

第2篇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篇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4. 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 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 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第4篇

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制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上必须列明出差目的、时间及任务,交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核签字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出行。

第二条 出差任务因故延展,应及时报告主管,并通知人事部门更正登记。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联合部门出差的,各部门员工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分别按照程序上报,不得代填代写。

(一)因公出差,申请费用预支的,必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单载明的地点、时间、事由,合理计划安排,本着勤俭节约的道理,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报分管副总审核同意,才能向财务室借支。

(二)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保障,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工作积极性,特定差旅费标准如下: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以上舱位,凭票据报销。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只能乘坐汽车、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舱)。有特殊情况,如行程紧张或事件重大,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三等以上舱位的,须经过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凭票据报销。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250元,省外每天300元,特区每天40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200元,省外每天250元,特区每天35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1)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60元,省外每天80元,特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

(2)部门经理及普通员工出差,按省内每天50元,省外每天60元,特区每天80元标准发放。

(1)外出办事,应以公交车代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一天内不得超过两次。

第五条 上述差旅费,如出差地有人接待,则不予另行报销。

第六条 出差任务应在计划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耽误,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及时向公司所属部门说明,否则一律按事假计算。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yhjlw.com/redian/qitawenan/vrr0po.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