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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检查工作总结5篇 学校食堂检查报告:健康饮食从细节开始

学校食堂检查工作总结5篇 学校食堂检查报告:健康饮食从细节开始

学校食堂的健康安全关系着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因此食堂的安全卫生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学校进行了一次食堂检查工作,本文围绕此次工作进行总结,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学生的健康。

学校食堂检查工作总结5篇 学校食堂检查报告:健康饮食从细节开始

第1篇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全校区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校根据国家、省州县食安委《关于迅速开展中国小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扎实的自检自查,现将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要求,我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1.自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自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及时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及时整改,办理许可证。

3.自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自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自查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自查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食堂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以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自查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冷菜和豆角行为,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结束后,要将相关资料整理、保存好,以备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继续组织本校、园的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排查,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学校食堂检查工作总结5篇 学校食堂检查报告:健康饮食从细节开始 第2张

第2篇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

第3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杞县20xx年开展春季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全县中国小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中国小校及幼儿院共有食堂58家。有12家学校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大部分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且无留样。全县中国小校及幼儿院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x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于3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先后对杞高、二高等8所学校的食堂食品及小卖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名博国小3个食堂、于镇高中5号食堂进行了

封停,对博文中学、金杞中学等单位小卖铺入口食品依法扣留封存。5月13—6月x日在县食安办领导下,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县中国小校及幼儿院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对五里河镇育英国小食堂进行了封停,对五里河镇一中3个小卖铺清理出校园,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整改意见296条。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不能留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县城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这专项整治检查,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第4篇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冷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联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食药监办【20xx】80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食药监办【20xx】81号)的要求,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联合组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检查组,于20xx年09月11日至09月20日,对区属学校及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联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食药监办【20xx】80号)的要求,在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及时开展了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4名卫生(食药监)局监督员和2名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人员,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按各级文件要求逐项进行现场检查,针对食堂及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限期予以改正到位,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食堂予以行政处罚,对问题相当严重的坚决予以停业,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同时在检查的过程中,对从业人员再次进行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重申卫生(食药监)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学校、食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区属共有45学校寄托有机构,8所初级中学,18所国小,19所幼儿园。有食堂的学校寄托有机构34所,此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0车次,生监

督执法人员40天次,共检查了45所学校,34个食堂。检查的34个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1个,三家到期的正在申请续证中,从业人员117人,持有效健康证108人,新学期现招的9人已经参加了健康体检,健康证明正在制作中。此次检查对食堂出现问题的学校寄托有机构,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针对改正的内容,区食药监局将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在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方面,比如在学生请假、病假,销假等方面排查登记尚不完善,对防控制度建立不齐全,执行制度不彻底等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针对改正的内容,区卫生局局将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坚决予以行政处罚。通过此次检查,使学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一是加强了,传染病报告渠道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末将以往的食品安全监督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平时检查虽然有记录,但仍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有些学校虽然管理制度较齐全,任然存在管理上的漏洞,落实有待更进一步加强。

2、全区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功能间区域划分不很明显。硬件设施不足,有的食堂硬件设施严重欠缺,连台、架、柜使用都没有,有硬件设施的也使用不合理,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本次检查中对食堂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均下达《监督意见书》。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荤菜类食品与素菜类食品加工未能分开;大都没有专设餐用具洗消设施,消毒池未专用,餐食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4、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练环节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登记,也项目不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5、个别学校存在许可证到期未按照法定的提前30天时限申请续证,有的 学校极个别新招录的从业人员未能及时取得进行健康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均以责令立即改正。

6、部分城乡结合部学校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卫生要求,对饮用水卫生防范意识差,生活应用水的水井也未加盖上锁。对学生供应的桶装饮用水未向厂方索取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书。

7、由于全区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各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缺乏,导致全区学校春秋季常见病防治工作滞后,对学生的因病缺课登记,登记、报告,病假、销假登记不完善。

8、部分托幼机构学生的教室灯光照明达不到要求,等关于黑板平行而不是垂直放置。学生宿舍基本配备了温度调节的空调或电风扇等通风换气设备,但普遍存在住宿人员拥挤现象。

9、举办食堂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分餐老师或人员、生活应用水管理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大多没有取得健康证明。

1、对有问题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严格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对出现问题的学校食品安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使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要求举办食堂的单位加大食堂的硬件设施投入,使食品加工流程合理,食品的采购加工过程层层把关,符合相应的操作要求;有毒有害物品严禁进入食堂内,杜绝超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各种中毒事件的发生。

3、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下半年再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安全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导致管理上的混乱,提高安全意识,转变观念,规范经营

4、学校及托幼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分餐教师、生活应用水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的健康体检工作,加强防控意识,把各种防治工作放在首位,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5、加大学校生活应用水整改力度,坚持学生直接饮水的索证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大学校及家长保护少年儿童的意识,从而减少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1、提高认识,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餐饮具容器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管理、食品的采购、储存等方面的有效监管。

2、进一步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以及留样制度等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避免流于形式,确保得以落实

3、加大食堂改造力度,与教育部门沟通,建议在建造和设计食堂时,能够有卫生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取得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尽量使每建一个食堂设计功能上更科学、合理、实用。

4、学校要加强校舍卫生管理意识,强化生活饮用水或课间饮用水的管理力度,杜绝水源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和宣传;规范缺勤登记制度;是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总之,这次专线监督检查明确了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局、校(园)长、从业人员(老板)四方的职责,理顺了责任关系,也理顺了管理责任;强化了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和教(宿)舍的管理。此次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流行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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