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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3篇 "策划行动:制定高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3篇 "策划行动:制定高效工作方案"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是为了让工作更有目的性、计划性和可持续性。在项目、业务、团队等各个层面,都需要进行工作方案的制定。如何制定一个合理实用的工作方案是一个需要技巧和经验的过程。本文着重介绍如何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的工作方案,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优化环境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以及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由镇(街)担负承办和监管职能,并接受主管部门审计督查。严格资金监管,对违规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大力推行和鼓励农村可降解垃圾不出户,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适时出台《xx县农村垃圾处置办法》。

四、分步推进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置全覆盖工程。遵照省政府要求,该工程于20xx年实现全覆盖。依据我县实际,不构成对环境威胁的山冲户、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入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依托自然净化功能,暂不纳入工程治理范畴;人口聚居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未进入污水处理网管的集镇)先期启动工程措施,达到“治理一处,净化一片”的目的。此项工程以县环保局、环建投为责任主体,县生态办为统筹、协调单位,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稳妥推进。

五、加强水库和水源地监管。禁止在集中取水区投肥养鱼、垂钓、游泳;划分为限养、禁养区域的禁止违规养殖畜禽。集中供水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严格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强化主要河港常年保洁。

六、积极推进南部镇街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南部镇(街)要竭诚营造全县“客厅、门户”形象,增加本级财力投入,管好生活垃圾,消除视线污染,实现常态保洁。二是严厉禁止外来人员从事畜禽养殖。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当地镇(街)参与,对大型建设工地配置渣土车清洗上路设施,强化围挡覆绿举措,以优良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接受上级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评估。

七、精心扶持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中央〔20xx〕1号文件和我县20xx年《政府的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按照分级推进原则,20xx年继续深化“一镇一个示范村、一村一个示范组、一组十家示范户”建设工程。并在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分别确定一至两个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八、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强化县生态办统筹、协调、督办权限。授权其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政治待遇上视同政府常设机构,在人事编制上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运行。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估机构双向考核机制,招用社会评估机构履行整洁现状评估,职能部门以考核管理机制为主,各占50%作为评分依据,用严格的考核办法促进镇(街)担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问责。三是健全公示制度。建立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示平台,凡制度性考核、监测实行分级公示。县xx县以上领导明察暗访的整改项目实行报纸、电视台公开督办。四是落实联点制度。自20xx年起建立县领导和科局单位联点,镇(街)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组干部、党员联户制度,并将联点制度予以公示,促进齐抓共管,营造同治氛围。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告举报内容,由县生态办全程受理举报事务。实行“首报有奖、举报查证、整改交办、结果专报”等程序助推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交办回复制度。凡是县领导部署、媒体披露以及举报查证的整改事项,均由所在镇(街)xx县直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xx县生态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整改结果,其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七是探索和鼓励交纳清洁卫生维护费。对“工地场主、单位业主、交易摊主、租佃雇主”以及集镇商家、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按规模、人口适度收取管理费,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坚持领导讲评督办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街)和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讲评督办会,以此营造常抓不懈的强劲态势。

九、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20xx年1月部级预验收通过后函告的六项整改意见,由县生态办xx县环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整改事宜,力争今年上半年获批并顺转全国生态文明示xx县行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面貌,建设整洁优美、生态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城镇,依据《xx市三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及结合xx县对果园镇二季度环境卫生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始开展果园镇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加大整治力度,促进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从根本上改变集镇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达到集镇环境全面改观,集镇管理全面推进,以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水平。

果园镇成立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镇党委书记李勇、镇长覃芳为总指挥,党委委员陈群芳负总责,生态办、派出所、城管、工商、交警、全体联村党政、联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环保专干全程参与,全面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0xx年8月5日全天。整治行动组各成员于上午8:00在政府四楼会议室集合,工作部署后统一行动。

①规范门店广告招牌,拆除一店多牌;清除落地广告牌

②清除乱贴乱画、墙体广告、“窗花广告”及擅自设置的“小广告”。

清除占道经营、户外经营摊点,疏导流动摊贩,杜绝沿街叫卖。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治领导组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各责任人、责任单位都要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树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文明意识,自觉参与到“让门前净起来,让村街靓起来”的整洁行动中来。

3、严格督查,认真考核。整治领导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整治达标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3篇

第2篇

街道辖区目前有4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且女方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家庭。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担任。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符合国家、区、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计生办要积极申报奖励金,社区、村委会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利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责任单位:计生办、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责任科室:民政办)

3、优先解决住屋困难。对生活贫困、住屋困难等符合住屋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屋的,要优先予以申报。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责任科室:民政办、经济办)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责任科室:劳保所)

5、给予教育补贴。鼓励对伤残家庭的培养,让她们通过学习自立自强。对伤残独生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的纳入“金秋助学”范围,就读职业技术学院和疆内大学的补助20xx元,疆外大学的补助3000元。村(居)委会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责任单位:民政办、社区、村委会)

6、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责任科室:老龄、残联办)

7、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由社区、村委会缴纳当年参保资金。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街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购买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民政办、计生办、社区、村委会)

8、开展健康体检。街道协调联系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辖区医疗机构,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活动。(责任科室:计生办)

9、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责任科室:党建办、计生办、妇联办、民政办、宣传办)

10、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免费为夫妻双方开展风险评估、优生检测等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并帮助办理再生育手续。(责任科室:计生办)

11、开辟收养绿色通道。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相关科室要简化收养手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责任科室:计生办、民政办).

1、提高思想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社区、村委会、各科室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2、统筹协调。各科室要做好相关政策、扶助对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各社区、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3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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