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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责任书6篇 “承担责任,确保安全——工程安全责任书的重要性”

工程安全责任书6篇 “承担责任,确保安全——工程安全责任书的重要性”

工程安全责任书,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而签署的一种承诺书。该文件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各项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义务。它不仅是施工方对社会的承诺,也是对工人安全生产的保障。

工程安全责任书6篇 “承担责任,确保安全——工程安全责任书的重要性”

第1篇

为了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增加公司、项目部各级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性,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立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职责状。具体职责条款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的规定和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监督,指导项目部按《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

2、按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机械设备检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指导项目部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安监站做好大型设备的安装验收,在检查中发现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权采取经济处罚。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竞赛”,成立安全竞赛活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特殊工种、安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机操工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5、公司年终将对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对创市级及市级以上礼貌工地的项目部给予适当奖励。

1、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各级安全职责制,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伤亡事故,务必按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自觉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2、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省市建设局《关于建立礼貌工地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管理,并理解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用心组织开展礼貌工地建立活动,各项目部切实争创市礼貌工地,力争省礼貌工地。

3、用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夏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竞赛”,推动安全达标,建立礼貌工地的顺利进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两个保证,保证安全达标率百分之百贴合标准,保证软件资料百分之百齐全。

4、特殊工种人员做到一律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和超期废证行为。乙方管理安全的人员数量务必配备足够,对建筑面积10000以下工程,务必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工程,设2—3名专职安全员,50000以上的大型工程,应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5、加强机械设备管理,负责建立分布台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严禁无证操作,带病运转,及时淘汰安全技术性能差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准用证的机械设备、所有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钢管、扣件、安全网等务必贴合国家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

6、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和教育,健全用工管理和措施,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对身份不明者不得使用,对思想意识差、行为不轨、身体素质差的人员不准使用,新工人未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不准上岗、不准使用。

7、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工作,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横幅,标志牌、警示牌要醒目整齐,使工地现场构成强烈的安全气氛。

8、务必按照规定,在施工中使用临时用电标准配电箱和钢管脚手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有专门施工方案和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基坑围护、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并应由安全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现场务必配备专职安全员。乙方应经常对工地的安全设施进行自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整改。

9、项目部务必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保卫消防员、机械管理员、仓库保管员、作业班组长、生产工人。

各项目部应按规定完成礼貌工地建立指标,对完成指标者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指标者,将给予处罚。

1、对项目部建立的市礼貌工地、省礼貌工地都给予适当的奖励,若没有到达礼貌工地标准,则予以适当处罚。

2、项目部每发生一齐重伤事故罚款5万元,每发生一齐死亡事故罚款10万元,并且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职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1、本职责状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协议的附件,与承包协议同等有效。

2、本职责状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共同守信执行。

工程安全责任书6篇 “承担责任,确保安全——工程安全责任书的重要性” 第2张

第2篇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行业管理要求,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建管局决定与承担工程施工的 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2、施工准备阶段,签订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心的层层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配套的道路、围栏、施工用电及必要临时设施、设备的规范设置;召开施工项目动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每一个进场人,做到思想、组织人员、防护措施、设施五落实。

3、施工阶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开展上岗前培训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必须的安全生产经费;对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每月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做到每日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一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严格按“一标准、三规范”所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五室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分部、分项的使用前检查、验收、签字。

4、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布置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奖惩兑现,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建立可供考查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1、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文明施工工地及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视情况给予奖惩。

2、对不能达到工作目标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施工整改、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降级、取消资质等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建管局、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一份。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办《施工许可证》。

第3篇

甲方将成都市xxxxxxxxxxxxxxxxxxxx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xxxxxxxxx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xxxxxxxxxxxx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xxxxxxxxx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xxxxxxxxxxxx

第4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xxxxxxxxxxxx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1、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1、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率控制0%轻伤事故率控制1%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xx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乙方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

现场代表: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xxxxxxxxxxxxxx

公司(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5篇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颜色、尺寸、字体要求必须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达到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必须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内容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必须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必须同时符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等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积极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必须保险。

上述安全目标和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责任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责任书目标情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情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必须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特别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内容、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第6篇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部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确保各种施工机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安全及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施工承包合同》,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各负其责的原则。

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做好所有参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掌握所需的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

3、工作理念: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积极预防各类事故(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积极预防各种隐患。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人身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垮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轻伤事故率小于1‰。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将依据以下标准对责任单位是否实现安全文明目标和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安全保证金抵押人民币伍万元(从工程款中分二次扣押)。

3、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机械事故),扣60%。

4、发生一起较大设备事故(包括重大施工机械事故),扣40%。

14、实现安全目标、施工中及时发现并积极处理本责任区或其它单位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根据考评结果报安全委会研究奖励,额度视情况而定。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建设“平安鱼台”目标,县建设局特与各施工企业签订20年度《xx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1、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降低死亡事故发生率,杜绝三级及以上重特大事故;百亿元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

2、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零事故”活动,努力争取做到工地零违章,企业零重伤,行业零死亡。

3、事故统计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谎报、迟报等现象;依法处理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案。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类人员”考核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5、严格落实工程安全报监制度,规定工程的报监率100%。

6、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自评并及时上报评价情况。

7、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面达到90%,并切实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资质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报监工程安全达标率100%,一、二级企业优良率50%以上,三级企业优良率30%以上。

9、施工现场所用的起重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塔式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

10、施工企业与所属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管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等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1、各施工企业要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将年度执行情况于月日前书面报县建设局。

2、县建设局不定期检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3、年终,县建设局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价的主要依据。

依据考核结果,xx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施工企业及负责人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单位及负责人评选先进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确保鲁荷金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xx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水电x局、安装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做好本项目部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编制周、月安全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并主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学习,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

4、负责审查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负责编写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施工作业(操作)票的报审工作。经批准后对相关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调度、施工班组等生产骨干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

5、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各部门、施工班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施工措施和书面交底工作。督促指导技术员按规定的作业程序施工生产。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检查、指导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认真实施。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需要整改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审查、编制年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改善施工环境。

7、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8、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9、负责组织机组检修工程安全设施的研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10、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11、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审阅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台帐,并做好专业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12、参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3、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实施,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分管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负责。

14、总工程师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对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4、在重大的安全技术事故处理中有权提出反对意见,同时有权越级上告。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800元。

4、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同等金额的安全奖励。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比照上级单位的奖励额度再进行奖励。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a=a0*[(q-85)/(q0-85)]1/3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2—5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10—20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5—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外,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职工及其他生产性人员发生轻伤事故,则每次对责任人扣5—30分。

④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职工及其他生产性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则每次对责任人扣10—50分。

⑤如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导致项目部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则其考核分全额扣除。

⑥责任人如果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80、60、40、20分。

5、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6、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互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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