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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优质5篇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优质5篇

优秀的读后感,是可以吸引很多读者去阅读相关的书籍的,把握好思路,是我们写出一篇结构层次清楚的读后感的首要条件,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优质5篇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篇1

终于,我合上了这本书,走出了三毛的内心,却深陷于她真挚的性情无法自拔。她叫三毛,也是我的女神。

我向来讨厌这种燥热的沙漠,就算在我们北方,酷暑与下火般的酷热也会让我痛不欲生。而三毛不同,她热爱沙漠,热爱撒哈拉,仿佛在那里看到了自己前世的灵魂。与其说她的灵魂奔放,不如说她向往着自由。她也说,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撒哈拉,她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而对于我,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我叛逆并且忠于自嘲,所以我说,我同样向往三毛一样的生活,也可能是看完每一段光辉事迹后常有的英雄情节。俗一点说,我觉得那样很酷。

那的确很酷。我在三毛那种不屑于生活又热爱生活的矛盾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一定是在高标自己的影子。但我爱上三毛,爱上了她真挚的情感这一点,绝无虚假。

对于爱情,我往往不屑讨论,我觉得我无法理解什么是真爱。但在三毛与她先生荷西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他们生活在樱花树林中(樱花是我的最爱,在我心中它向往着纯美),自在,温馨,悠闲。在撒哈拉的生活中,爱情的力量撑起了半边天。在故事中,生活的点滴真的变得愉悦人心,物质、利益、种族、年龄之外的爱情是那样纯真,动人。读〝沙漠中的饭店〞,以接地气的生活琐事令我分外安逸,眼前一亮。“吃雨吧,牛排才不是我的菜。”荷西说道。

我同样赞赏三毛的吐槽功力与对世俗的冷嘲热讽,解气而舒心。生活在落后的沙漠地区,当地思想落后是必然的,那里的风俗文化与撒哈拉威的生活都显得与她本人格格不入。但既然选择了这里,她就做好了融入的准备。既然思想上无法苟同,那么起码让我吐槽两句吧!但还好,三毛有荷西相伴。

说到荷西,这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少年,同样遇到了这样的三毛,奇妙的是,两人没有擦出什么火花,反而熄灭了彼此的火花。在婚姻面前,崇尚自由的三毛表示一开始是拒绝的,订婚到婚礼,整个人都是一种〝我在哪我是谁〞的状态。这也体现出三毛文字的真实,不容一丝虚假。

我爱上三毛,还因她的善良。依着自己博览群书与些许小聪明,她成为〝非洲巫医〞,救人于危难水火之中,各种中医西医自创疗法一应俱全,引人发笑,也令人赞叹。我们身边这样热心的人有几个,那些所谓的循规蹈矩最后都成了前进一步的阻拦。我多希望自己可以像三毛一样有这种不顾一切的勇气,后果什么的都见鬼去吧!

撒哈拉的故事,讲的是三毛的人生故事,或许也是三毛希望向读者呈现的一种她向往的生活。她的一生并没有一直在撒哈拉,撒哈拉的故事也仅仅是几年的片段,但这也成为三毛心中最珍贵的片段。可能这些记忆,会在她永久的梦里不断上演。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篇2

我读过《西游记》,《三国演义》,《寓言故事》,《一千零一夜》等等。今天我读了《名人成才故事》,这本书介绍了名人专注于个人的兴趣乐此不疲,面对厄运顽强不屈,奋起抗争,执着于理想契而不舍……

透过这些故事我看到了名人如何克服困难,怎样对待学习,怎样对待亲人和朋友……我们从中可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最有感受是茅以升爷爷的故事。他小小年纪,就立志造桥,为乡亲们造最坚实的桥。勤奋好学的茅以升,15岁时考进了唐山路矿学堂。在那里学习的五年中,仅笔记就记了九百多万字。在学习中,他得出了一条经验;看一遍不如背一遍,背一遍不如写一遍这样人的四肢,头脑就会越用越灵,相反,长时间不用就会长锈,由于他勤奋学习,终于成了一名桥梁专家,造出了我国钱塘江上的大铁桥。我要向茅以升爷爷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成绩,长大为祖国的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看课外书,书不仅能让我们多长知识,还能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篇3

一百多年以前,凯巴伯森林一片葱绿,生机勃勃。小鸟在枝头歌唱,活泼而美丽的鹿在林间嬉戏。但鹿群的后面,常常跟着贪婪而凶残的狼,它们总在寻找机会对鹿下毒手。那时森林里大约有四千只鹿,它们要时刻提防狼的暗算。

牐牭钡鼐用窈尥噶死恰K们组成了狩猎队,到森林中捕杀狼。枪声打破了大森林的宁静。在青烟袅袅的枪口下,狼一只跟着一只,哀嚎着倒在血泊中。凯巴伯森林的枪声响了25年,狼与其他一些鹿的天敌,总共被杀掉了六千多只。

巴伯森林从此成了鹿的王国。它们在这里生儿育女,很快,鹿的总数就超过了十万只。可是,随着鹿群的大量繁殖,森林中闹起了饥荒。灌木、小树、嫩枝、树皮……一切能吃得到的绿色植物,都被饥饿的鹿吃光了。整个森林像着了火一样,绿色在消退,枯黄在蔓延。紧接着,更大的灾难降临了。疾病像妖魔的影子一样在鹿群中游荡。仅仅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六万只。到1942年,凯巴伯森林只剩下了八千只病鹿。

他们捕杀的狼,居然是森林和鹿群的“功臣”。狼吃掉一些鹿,使鹿群不会发展的太快,森林也就不会糟蹋的这么惨;同时狼吃掉的多半是病鹿,反倒解除了传染病对鹿群的威胁。而人们特意要保护的鹿,一旦在森林中过多地繁殖,到成了破坏森林、毁灭自己的“祸首”。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篇4

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是李长之写的,他的原名是李长植。他写的这本孔子的故事里面写了孔子的出生至死亡。

我相信有很多人跟我一样,一开始只知道孔子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就不知道他的另外一些事情,而我看着老师发给我的这本孔子的故事,我就知道了孔子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我看的时候底下还有注释可以帮我理解看不懂的内容。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十一章从中都宰到司寇。

孔子五十一岁,也就是公元前501年,鲁定公九年,鲁国当了中都宰。中都宰大概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长。那个时候孔子做了一年中都宰就很有成绩,当时四方各国都想学孔子的治理方法,于是孔子由中都宰升为司空,仿佛是后来管建设工程的首长,又由司空而为司寇,司寇是管司法方面的首长。但是虽然孔子现在在鲁国做了官,但他在一般老乡跟前却仍保持着谦逊淳朴,像不善于说话似的。当他在朝廷议事的时候,是很会辩论的样子,但是又很慎重和上级谈话,他持的是公正不阿的态度,和同僚谈话,却又和悦近人了。

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孔子就算是做了官,也不会瞧不起百姓。然后要是有不公正的事情他总会提出来,不是像其他文武百官,都不敢说,跟同僚或朋友谈话,却又很和颜悦色。我就喜欢她这种人品。

长大以后,我也一定要像孔子这样子,好好做人,不干坏事。

碗和勺的故事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感恩故事》,里面讲述了一些最真实的感情,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给母亲洗衣脚》。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家大公司招聘员工时,总经理面试的题目是:有没有为母亲洗过一次脚。一位年青的应聘者说:“没有。”接着,总经理叫应聘者今天回去给母亲洗一次脚,第二天再过来,应聘者一口答应。

这位应聘都家境贫寒,父亲早已去世,母亲以替人做工挣钱供他读书,直到他从大学毕业,大学的学费很高,但母亲毫无怨言。应聘者回到家,为母亲准备好热水,儿子说明了原因,母亲把脚放进水盆里,儿子握着母亲的脚,那双脚已经像木棒一样僵硬,他不由得搂着母亲的脚流下眼泪,读书时他还心安理得地花着那些钱,现在他才明白,钱是来之不易的。

第二天,应聘者如约去了这家分司,对总经理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不能看到母亲的辛苦,我不会再让母亲受苦了。”总经理点点头,叫他明天来上班。

这个故事对我的启发很大,我也跟他一样,从来没有为母亲洗过一次脚,也从来都不知道母亲那么辛苦的养育着我,书上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感恩”是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一切,包括一草一木都对我们有恩情!我也真应该想想今后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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