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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桂林市秀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桂林市秀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桂林市秀峰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部署,为全力做好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

秀峰区地处桂林市区西部,辖区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山区岩石裸露,裂隙发育,陡壁悬崖,岩溶孤峰、峰林等石山上常有危岩分布,容易形成岩石崩塌;受强降雨影响,地表土层薄、地下水位埋藏浅且水位变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动较频繁的孤峰平原等地区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同时,我辖区春夏季节雨量充沛,连续阴雨和暴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修路、建房、采石等人类活动日益频繁,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事件不断发生,这也是引发辖区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1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1年桂林市年总降雨量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少1-2成。预计2021年前汛期(4-6)雨量600-1200毫米,偏多1-2成,局部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后汛期(7-9)雨量300-500毫米,偏少1-3成。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2021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预计雨量较多的前汛期(4-6)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发的重要时段;其次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尤其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及强降雨的阶段性、局部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9月。

三、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和重点防护区域

()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辖区目前有26个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明显集中于山峰陡峭、岩石裸露的地区,目前重要隐患点有:观音峰、大巴山、独秀峰、西山公园、芦笛岩、长海后山、刘三姐景观园、芙蓉山、阳家山等隐患点的危岩威胁着大量居民。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域

1.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区域有:矮山村委、新立村委、桥头村委、甲山村委、唐家村委、官桥村委、飞凤社区、骝马山社区、中隐社区、阳江社区、东华社区。

2.高度监控区域。一是观音峰附近一带,二是西山公园一带,三是机场路大巴山一带,四是长海后山一带,以上区域人口密集、山高坡陡,山体岩石风化严重,岩石破碎,当遇到长时间降雨或者强降雨时,易发生地质灾害,山下人口密度较大,因此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为高度监控区域。

3.重点关注区域。独秀峰、芦笛岩景区、西山西峰、刘三姐景观园、桃花山、芙蓉山、掌山、红庙山、巾山、光明山、老庙山、巫山脚山、狮子岩山、阳家山、神山、狮子山、桃竹山、燕山、白面山、扁担山、牯牛山、骝马山由于山体陡峭,岩体风化严重,危害规模(体积)大,对游客、居民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当遇到强降雨或者长时间降雨,易发生崩塌,为重点关注区域。

4.对已治理过的危岩也要密切关注。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解

()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指挥。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屋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疏散命令发布人由组长负责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局长担任,各街道办事处、各地质灾害防范区的村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

()各部门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检查和监测。制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国小校及幼儿园(含教学楼、运动场地、教职工和学生宿舍楼)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2.区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筹集调度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区住屋城乡建设局:负责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督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道路公路沿线边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农村公路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林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制定设计植被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水利设施(含小水电)的崩岸、崩塌、堤坝下沉、渠道垮塌等有关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5.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对危及旅游安全和景区内旅游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和监测、治理,当旅游景区发生地质灾害时,及时组织、协调做好人员转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区卫生健康局:发生地质灾害时,负责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等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制定地质灾害伤员医疗救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7.区应急局:负责灾情发生后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矿商贸行业等生产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合法经营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因矿业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组织协调因地质灾害需紧急转移灾民的临时安置及灾害期间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8.市公安局秀峰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灾区治安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9.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组织编制秀峰区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日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水文、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办事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方案并报至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备案,开展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演练活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准确上报灾情,及时疏散群众,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落实制度

1.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各级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上报相关信息、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加强上下联络和协调,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

2.落实汛前排查、汛期巡回检查制度。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要加强汛前排查、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其责任的落实,防治方案、物资、经费、通讯、措施、预防办法等方面的准备及落实情况,制止人为诱发灾害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纠正。对检查出的灾情和险情,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对直接受重要隐患点威胁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计划地进行搬迁避让,确实无法搬迁的,遇强降雨时应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落实灾情速报制度。严格灾情速报、日报、月报制度,灾情发生后及时按要求上报。

()积极宣传,提高防灾避险意识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警示标牌安放到位,特别是在汛期,要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一旦出现灾情,各级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灾;按照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灾害点“防、抢、撤”预案的要求抓好落实,抢险救工作要做到指挥统一、协调有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妥善安置好灾民生活。

()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

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的防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可以了解和掌握灾害的发生和演变规律,适时捕捉地质灾害临近爆发成灾的信息,及时预报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从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监测网,对辖区内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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