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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下镇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寨下镇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寨下镇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寨下镇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全镇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袁州区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袁办发电〔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党政同责,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一)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粮稳天下安,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定全局。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

(二)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属地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以镇级下达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为目标,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镇纪委要加强对要将粮食生产(重点是早稻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按照时间节点和生产要求,任务落实靠后的村由镇纪委启动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粮食面积和产量在“六比六赛”考核中的比重, 加大对早稻生产的考核力度,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将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考核结果与“比乡村振兴办法,赛农村农村变化”的比赛结果直接挂钩。

二、紧盯目标任务,确保面积产量只增不减

(一)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7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0.43 亿斤以上。任务要层层分解,将粮食生产任务(见附表)下达到村、到组、到户,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

(二)全力稳定双季稻种植。突出抓好早稻生产,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2.11万亩以上。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对耕地连片抛荒超过10亩的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三)强化服务提升单产。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合理调整播期和品种,挖掘粮食增产增效潜力。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等增产技术,加快集成、推广一批双季机插、再生稻、稻油轮作等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大力推广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强化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加强水资源监控调度,强化农情灾情监测,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三、抓住关键环节,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要首先保证用于粮食生产,优先种植“双季稻”,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行为。

(二)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行动,在春播前全面完成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全面推进 2021 年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

四、优化种粮结构,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推进优质稻稳步发展。积极发展优质稻种植,引导扩大优质稻比重。持续推进稻米公用区域品牌建设,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扶持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培育以50 亩以上种粮大户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壮年种粮队伍。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农机、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推广耕、种、收、防、烘、储、加工、销售等全程社会化服务。

五、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保障种粮积极性

(一)完善落实相关惠农扶持政策。

1.重点扶持早稻生产。严格落实区级奖补资金100元/亩的标准,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奖补到村到户。此项资金分三步拨付:①落实任务面积、全面启动早稻生产后,按各落实的2021年早稻任务数拨付15%;②完成育秧后,再拨付15%;③栽插完成、测量核实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拨付剩余款项。镇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2.扶持集中育秧。对连片20亩以上的早稻集中育秧点,按4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早稻机插秧折算为大田面积补贴40元/亩)。镇建设一个50亩以上的早稻集中育秧点,每个村最少建设一个2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点。由村据实申报,镇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核验后,以核验的实际育秧面积进行补贴。

3.继续努力打造示范点。打造1个高质高效双季稻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4.落实稻谷补贴政策,提高早稻补贴比重。按照早稻比中晚稻上浮不低于20%的标准计算、发放稻谷补贴。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早稻倾斜,用于育秧、机插、机防等关键环节扶持。

6.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弃耕抛荒超过2年(含2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二)完善落实稻谷收储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工作,做到仓等粮、钱等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三)完善落实信贷保险政策。创新适合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落实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研究推进水稻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升水稻保障水平。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

六、加强宣传,强化措施,确保早稻生产进度

(一)加大对粮食安全特别是早稻生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室外标语、“村村通”、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浓厚宣传氛围。大力宣传加强早稻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广大群众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性,让群众尽早安排早稻种植计划。

(二)结合实际强化措施。镇、村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强化具体措施,出台早稻生产扶持政策和奖惩办法,将早稻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村“两委”的重要指标,对完成任务好的村要给予奖励。

(三)倒排工期确保进度。各村要及早谋划,加强市场调查,确保早稻种子、肥料、农膜和农药等农资充足供应;镇农业技术站要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沟通,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开展育秧、大田翻耕、直播、移栽等农事,不误农时,确保4月底前完成早稻栽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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