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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按照《全市消防救援机构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至2022年,通过对全区社会单位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进行专项整治,使全区内的住宅小区、社会单位全部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的顽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灭火救援高效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段联刚

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军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艳鹏

成  员: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交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理中心),麟绛街道办事处,各消安委成员单位。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宣传发动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区、新建成投入使用小区和无物业管理单位小区内用于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重点排查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以及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内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和违法设置铁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部门、乡镇、村(居)委会的职责任务,发布专项整治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集中划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要督促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指导乡镇、社区组织成立物业小区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管理消防车通道,防止占用、堵塞现象。

(三)集中组织清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加大劝导力度,及时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集中执法整治。住建、城管、交、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要求责令改正而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96119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五、工作步骤

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以年为单位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逐年完成总数的30%、30%、40%。

(一)试点整治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

1.调查摸底。区消防、住建、供水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区)政府,要结合小区的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摸排底数,分析研判小区火灾风险,联系灭火救援实际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建立整改清单。

2.试点整治。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领导小组在每类小区中分别选择2个问题突出的小区,率先开展试点整治,并总结整治经验及时推广。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根据消防车通道管理相关标准,重点完成社会单位、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区等类型的小区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1日)。集中力量攻坚无管理单位的小区,彻底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清理桩、柱、墩等障碍物,划定消防车通道标识线,设置警示标识,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

(四)巩固成效阶段(2022年7月1日)。各有关部门明确专门包片负责人,全面负责小区消防车通道的监督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逐步建立健全消防车通道长效管理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拆除、整治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建筑;整治在单位和小区内部及周边消防车道上乱停乱放、占道堆物、设摊经营、户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新建停车场(库)的设置,规范地面停车位、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及充电设施设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增设微型消防站,配置灭火器和挪车工具,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和管理责任;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交警大队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停车行为,配合其他部门查扣、拖离其他情形的违停车辆;优化管理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情况;公安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对社区、住宅小区等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供水公司负责牵头开展对老旧小区增设室内外消火栓工作,并确保灭火救援所需的水压;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区、街道)负责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划线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法建筑。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治理行动。

(三)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

(四)健全反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2日前将月度工作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5日前上报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附件: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

全区“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工作小组名单

桑建生   麟绛镇武装部部长

张玉   上村镇副镇长

杨  栋   渔泽镇副镇长

     路村乡副书记

王红飞   河神庙乡副乡长

宋伟伟   吾元镇武装部部长

亓晓军   丰宜镇副镇长

郝建斌   余吾镇主任

     李高乡副乡长

刘卫光   西贾乡副乡长

毕  剑   张店镇副镇长

     上莲开发区副主任

     西流寨开发区主任

刘  宁   康庄工业园区副主任

        姚  岩   区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魏  斌   经济与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满东   区纪律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爱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杨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魏成岗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卫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智文   区住建局副局长

徐天斌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房  勇   区林业局党组副局长

     区商务中心主任

        史校云   区粮食管理中心副主任

        郭雪萍   区气象局副局长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靳建东   区文局副局长

宋建青   区公安局分局副局长

栾  斌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郭书明   区能源局副局长

马飞腾   区供水公司副经理

徐国民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晓斌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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