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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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管理工作制度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下是本站小编和大家分享的职员管理工作制度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职员管理工作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 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 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 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 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职员管理工作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 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 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 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 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 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 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 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 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 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证;
二, 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 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 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 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 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 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 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 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 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 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
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
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
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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