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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院写申请书3篇 申请检察院:为维护正义而言

向检察院写申请书3篇 申请检察院:为维护正义而言

申请书是一份向某机构或部门提出请求的书面申请,常用于法律、行政及教育等领域。在日常工作中,申请书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过程提供依据。本文将着重介绍如何向检察院写申请书,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公文写作。

向检察院写申请书3篇 申请检察院:为维护正义而言

第1篇

20xx年月份,大学刚刚毕业的我经过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招录到x局,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学习,对业务精益求精,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向领导提出转正申请。

为了便于领导对我的考察,我将自己一年的实际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首先,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通过周六和业余时间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与今年x月被组织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还参加了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保密员培训、组工信息员培训等,加强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了业务水平。

1、在xx局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督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等上报工作,做好综治、安全、教育执法督导、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单位城域网管理、上传下达文件、计算机管理等工作。

2、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教育活动信息宣传工作,按时完成信息统计、撰写、上报等工作,每月上报信息10篇,部分信息稿件被市以上宣传媒体采用。

3、在xx部志书编写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志书纲目、组织史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探访革命老同志,编写文字工作。

4、在x纪委党风室工作中,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宣传工作,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参与各类党风廉政文化宣传活动。

录入xx局以来,由于离家较远,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直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近一年的体验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已经逐渐适应了这边的工作状况,对于领导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一年来,我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接受纪律、法律约束和人民群众监督,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比较年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学习还不够深入,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务实创新的精神,学好用好理论,搞好实践运用,炼就真本领。坚持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渴望按期转正,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向检察院写申请书3篇 申请检察院:为维护正义而言 第2张

第2篇

我于_年。_月_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截止刚两个半月,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试用员工到正式职工的转变。

在公司网络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在工作当中也出现了很多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主管…和各位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两个多月的适应,我现在已经能够独自完成上级主管所布置的任务,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段时间在公司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第3篇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住xxx,联系电话:xxx 。

20xx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xx本人一事,向xx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xx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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